據日媒報道,7月8日,臺灣食品藥物管理署以進口日本違禁地區食品為由,對24家日系食品公司和日系食品零售商當地法人處以3萬~300萬臺幣的罰款,罰款總額約1539萬臺幣。
今年3月,臺灣查出因日本福島核電站核泄漏事故而禁止進口的日本5個縣食品約400種,標記為日本其他都道府縣產進口。今年5月開始,臺灣要求提供注明都道府縣的產地證明等,強化了日本食品進口管制。
原文來源:<http://www.asahi.com/articles/ASH7856DLH78UHBI015.html>
日期:2015-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