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務會議專題審議通過了《食品安全監督檢查標準規程(流通環節)》(以下簡稱《流通SOP》),制定統一的全市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檢查程序和標準,提高執法水平和執法效能,進一步防范食品安全監督履職風險。
上海市局根據《食品安全法》等法律規章要求,對食品流通經營者的義務進行了梳理,按照許可證照、機構人員、查驗記錄、食品檢查、倉庫貯存、現場制售、廢棄油脂、臨保過期等項目進行分類,并對每個項目的檢查程序、檢查方法、評判標準和常見問題進行了細化,具有較強的可操作性。
《流通SOP》分為超市、市場、商貿企業、熟食店、展銷會、食品儲存、食品運輸等7種主體類型的檢查模式,基本涵蓋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檢查工作,將作為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執法人員對食品流通經營者監督檢查的技術規程。
日期:2015-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