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升食品藥品安全治理能力,保障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食品藥品風險及重大事故,廣東省深圳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著力風險識別和風險交流,強化風險防控措施,有效提升食品藥品安全風險管理水平。
一是堅持問題導向,建立風險和權責清單。結合輿情監測、風險監測、監管抽檢、投訴舉報、案件查辦、監督檢查、企業自查等情況,制定食品藥品風險清單,并對應制定權責清單,明確實施防控措施的責任層級。目前,已完成風險清單和權責清單制定工作,共梳理出48個風險點,并明確了實施風險防控措施的責任部門。
二是開展風險防控,落實科學防控措施。對照風險清單和對應的權責清單,深入組織開展各環節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和監管宣教工作,按照“高、中、低”風險程度細化風險點的防控措施。同時,定期開展效果評估和措施完善工作,提高風險防控的科學性和有效性。
三是開展行業潛規則研究,規范企業經營行為。委托第三方開展行業潛規則調查研究,并根據調查情況針對性地開展執法查處、專項治理、宣傳教育和回查監督工作,努力消除安全風險。
四是強化風險交流,提升社會共治水平。實施食品藥品風險交流信息公開和風險傳播,建立多部門參加的風險信息交流機制,強化企業主體責任,提升食品藥品安全社會共治水平。
日期:2015-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