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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防控誤拿誤飲“醇基(甲醇)燃料”中毒的風險提示

   2025-02-20 昭通市場監管微信號497
核心提示:為防控誤拿誤飲“醇基(甲醇)燃料”導致中毒事件發生,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昭通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發布“醇基(甲醇)燃料”中毒風險提示。……(世界食品網-m.cctv1204.com)
為防控誤拿誤飲“醇基(甲醇)燃料”導致中毒事件發生,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昭通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發布“醇基(甲醇)燃料”中毒風險提示。
 
  什么是醇基燃料
 
  醇基燃料是以醇類(如甲醇、乙醇、丁醇等)為主體配制的燃料,通常以液體或者固體形式銷售,常用于餐飲服務單位、集體聚餐(自辦宴席)和戶外野炊等。醇基液體燃料(以甲醇為主體)多為透明無色液體,在視覺、嗅覺、味覺上與白酒不易區分,極易發生誤拿誤飲情況。
 
  醇基燃料不是食品不能喝!!!醇基燃料屬于危險化學品,應當遵守危險化學品儲存、運輸、銷售、標識等相關規定。
 
  充分認識誤拿誤飲醇基(甲醇)燃料后的嚴重危害性
 
  醇基液體燃料的毒性主要來源于甲醇。甲醇中毒對人的神經系統和血管的毒害作用十分嚴重,一般攝入甲醇5-15 ml即可引起中毒,最低7-10 ml、可導致失明,30-70 ml即有致死風險。甲醇中毒初期癥狀有心跳加速、腹痛、嘔吐、腹瀉、頭痛、頭暈、全身無力、視神經受損(視物模糊、畏光、視力急劇下降、失明等),嚴重者會神志不清、呼吸急速至衰竭、腎衰竭,最嚴重者會導致死亡。
 
  防控誤拿誤飲醇基(甲醇)燃料有毒“三做好 一到位 一及時”
 
  一做好申報備案。集體聚餐(宴席)舉辦者和承辦者是集體聚餐(宴席)食品安全的第一責任人。集體聚餐需使用醇基(甲醇)燃料及飲用散裝白酒的,應當在申報集體聚餐時一并報備,并簽訂承諾書。嚴禁提供使用來源不明及無合格證明的散裝白酒、家庭自釀酒、散裝儲藏酒、自制泡酒、配制酒等酒品,嚴防誤拿誤飲醇基液體燃料中毒和酒精中毒等事件發生。
 
  二做好“五專一標識”管理。餐飲服務單位、單位食堂尤其是集體聚餐(自辦宴席)使用醇基(甲醇)液體作燃料時應嚴格執行“五專一標識”管理規定(專人采購、專柜存放、專人負責、專用容器、專用臺賬、明顯標識),應加入顏色進行警示,盛裝醇基(甲醇)燃料的專用容器應顯著標識產品名稱及“有毒燃料”“嚴禁飲用”“不可食用”等醒目警示標志,提醒消費者不要誤食。此外,可在醇基(甲醇)燃料中添加可產生醒目顏色的有色化合物,以便在外觀上與白酒和藥酒的顏色產生明顯反差,以防止誤拿誤飲。不得在食品加工、就餐場所放置醇基(甲醇)燃料,嚴格執行專人專位管理,嚴禁與食用酒精、散裝白酒等混合存放,杜絕非食品物質尤其是危險化學品存放在食品庫房。
 
  三做好采購關。廣大消費者要通過正規渠道購買白酒并索要票據,不要購買無產品標識、無生產廠家、無生產地址、無生產日期、無生產許可證的散裝白酒,切勿私自勾兌來源不明的散裝白酒,杜絕來歷不明的白酒流向餐桌。對不能提供合法來源、價格明顯低于市場價或發現經銷管理不嚴密的散裝白酒和泡制酒,要保持高度警惕,慎重購買食用。
 
  “一到位”,宣傳指導到位。各地各部門要結合本地區特點,通過發布誤拿誤飲甲醇中毒風險提示、推送有聲電子宣傳海報、發放張貼宣傳畫、鄉村大喇叭等多種方式,開展誤拿誤飲醇基(甲醇)燃料中毒防控宣傳,積極宣傳科普食品安全知識和識別假酒相關常識,告知白酒安全防控風險和預防醇基燃料中毒應對措施,強化警示教育,增強廣大人民群眾防范意識;要依職責引導集體聚餐(自辦宴席)舉辦者或承辦者從正規渠道購買飲用白酒并索要票據,嚴禁在集體用餐(自辦宴席)中提供家庭自釀酒或來源不明、無合法合格證明的散酒,嚴防酒精中毒和誤拿誤飲醇基(甲醇)燃料中毒等事件發生。
 
  “一及時”,誤拿誤飲及異常情況及時就醫。誤拿誤飲醇基(甲醇)燃料會導致甲醇中毒,甲醇中毒初期癥狀包括頭暈、頭痛、嘔吐、腹痛、全身無力等,同時,視神經受損是最典型危害。廣大市民要增強辨識意識,不拿不飲來歷不明的散裝白酒,不能碰到有酒味的液體就當酒喝,一旦誤拿誤飲,需及時就醫;聚餐飲酒時,尤其是喝散裝白酒且酒水來源不明的,飲酒后若發現有醉酒癥狀的同時伴有畏光、視力下降等異常情況的,應高度警覺,及時就醫。
 
  昭通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2025年2月19日



日期:2025-02-20
 
地區: 云南 昭通市
行業: 食品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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