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韓國食品藥品安全部(MFDS)發布了第2023-539號公告,擬修改《健康功能食品相關法律實施規則》的部分內容,其主要內容如下:
1. 針對健康功能食品異常案例報告期限進行差別化管理。
2. 健康功能食品生產企業生產績效報告期限由當年年底后1個月內延長至2個月內。
3. 合理完善對經營者過度行政措施的量刑,將歷史追蹤管理信息聯動期限由2天放寬至5天。
以上內容征求意見截止至2022年12月28日。
1. 針對健康功能食品異常案例報告期限進行差別化管理。
2. 健康功能食品生產企業生產績效報告期限由當年年底后1個月內延長至2個月內。
3. 合理完善對經營者過度行政措施的量刑,將歷史追蹤管理信息聯動期限由2天放寬至5天。
以上內容征求意見截止至202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