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等規(guī)定,現將省市場監(jiān)管局第28期食品安全監(jiān)督抽檢相關信息通告如下:
本期通告的監(jiān)督抽檢信息涉及27大類食品900批次,包括:糧食加工品、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調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飲料、方便食品、餅干、罐頭、速凍食品、薯類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葉及相關制品、酒類、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蛋制品、食糖、水產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點、豆制品、蜂產品、餐飲食品(含餐飲具)、食品添加劑、食用農產品。合格889批次,不合格11批次。不合格項目涉及微生物污染問題、食品添加劑問題、質量指標問題、農獸藥殘留問題、其他問題。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問題
(一)晉江市梅嶺御火餐飲店的白碗(消毒日期為2025年4月12日)。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guī)定。
(二)標稱欣合盛(莆田)食品有限公司2025年2月7日生產的上等綠豆餅,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guī)定,銷售單位為閩侯縣上街食惠鮮生鮮超市。
(三)標稱龍海區(qū)鑫佳福食品有限公司2025年1月20日生產的精制肉絲,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guī)定,銷售單位為福州市長樂區(qū)吳航能力零食店。
二、食品添加劑問題
(一)標稱莆田市紅康紅團食品有限公司2025年3月13日生產的綠豆餅,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guī)定,銷售單位為莆田市荔城區(qū)開創(chuàng)生活超市。
(二)標稱福建締奇食品有限公司2024年11月21日生產的老壇酸菜(調味酸菜),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guī)定,銷售單位為晉江市陳埭鎮(zhèn)來福隆超市。福建締奇食品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復檢維持初檢結論。
三、質量指標問題
(一)標稱長汀縣汀客酒業(yè)有限公司2024年12月6日生產的米曉鮮(糯米酒),酒精度不符合產品標簽標示要求,銷售單位為福建中潤華聯商業(yè)管理有限公司龍巖分公司。
(二)標稱福建南安市華閩糧油有限公司2024年2月7日生產的華閩大豆油,酸價(KOH)不符合產品執(zhí)行標準要求,銷售單位為泉州市洛江區(qū)河市福滿多生鮮超市。福建南安市華閩糧油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復檢維持初檢結論。
四、農獸藥殘留問題
(一)莆田市中潤聯華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奶油木瓜(購進日期為2025年4月14日),噻蟲胺、噻蟲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guī)定。
(二)閩侯縣南通鎮(zhèn)鄭惠婷水果商行銷售的米蕉(購進日期為2025年4月28日),吡蟲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guī)定。閩侯縣南通鎮(zhèn)鄭惠婷水果商行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復檢維持初檢結論。
五、其他問題
(一)福州市倉山區(qū)貳爺烤肉店的圓盤(消毒日期為2025年4月28日)。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guī)定。
(二)廈門市佰食達餐飲有限公司的白色碗(消毒日期為2025年4月21日)。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guī)定。
針對抽檢發(fā)現的不合格產品,屬地市場監(jiān)管部門已開展核查處置,督促生產經營者履行停止銷售、下架、召回和公告等法定義務,依法查處違法違規(guī)行為,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風險。
特別提醒消費者,如購買或在市場上發(fā)現通告所列的不合格產品,請撥打投訴舉報電話12315進行投訴舉報。
特此通告。
附件:
1.關于抽檢不合格項目的風險提示.doc
2.第28期食品安全監(jiān)督抽檢合格產品信息表.xls
3.第28期食品安全監(jiān)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表.xls
福建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2025年7月18日
日期:2025-07-21
本期通告的監(jiān)督抽檢信息涉及27大類食品900批次,包括:糧食加工品、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調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飲料、方便食品、餅干、罐頭、速凍食品、薯類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葉及相關制品、酒類、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蛋制品、食糖、水產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點、豆制品、蜂產品、餐飲食品(含餐飲具)、食品添加劑、食用農產品。合格889批次,不合格11批次。不合格項目涉及微生物污染問題、食品添加劑問題、質量指標問題、農獸藥殘留問題、其他問題。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問題
(一)晉江市梅嶺御火餐飲店的白碗(消毒日期為2025年4月12日)。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guī)定。
(二)標稱欣合盛(莆田)食品有限公司2025年2月7日生產的上等綠豆餅,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guī)定,銷售單位為閩侯縣上街食惠鮮生鮮超市。
(三)標稱龍海區(qū)鑫佳福食品有限公司2025年1月20日生產的精制肉絲,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guī)定,銷售單位為福州市長樂區(qū)吳航能力零食店。
二、食品添加劑問題
(一)標稱莆田市紅康紅團食品有限公司2025年3月13日生產的綠豆餅,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guī)定,銷售單位為莆田市荔城區(qū)開創(chuàng)生活超市。
(二)標稱福建締奇食品有限公司2024年11月21日生產的老壇酸菜(調味酸菜),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guī)定,銷售單位為晉江市陳埭鎮(zhèn)來福隆超市。福建締奇食品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復檢維持初檢結論。
三、質量指標問題
(一)標稱長汀縣汀客酒業(yè)有限公司2024年12月6日生產的米曉鮮(糯米酒),酒精度不符合產品標簽標示要求,銷售單位為福建中潤華聯商業(yè)管理有限公司龍巖分公司。
(二)標稱福建南安市華閩糧油有限公司2024年2月7日生產的華閩大豆油,酸價(KOH)不符合產品執(zhí)行標準要求,銷售單位為泉州市洛江區(qū)河市福滿多生鮮超市。福建南安市華閩糧油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復檢維持初檢結論。
四、農獸藥殘留問題
(一)莆田市中潤聯華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奶油木瓜(購進日期為2025年4月14日),噻蟲胺、噻蟲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guī)定。
(二)閩侯縣南通鎮(zhèn)鄭惠婷水果商行銷售的米蕉(購進日期為2025年4月28日),吡蟲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guī)定。閩侯縣南通鎮(zhèn)鄭惠婷水果商行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復檢維持初檢結論。
五、其他問題
(一)福州市倉山區(qū)貳爺烤肉店的圓盤(消毒日期為2025年4月28日)。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guī)定。
(二)廈門市佰食達餐飲有限公司的白色碗(消毒日期為2025年4月21日)。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guī)定。
針對抽檢發(fā)現的不合格產品,屬地市場監(jiān)管部門已開展核查處置,督促生產經營者履行停止銷售、下架、召回和公告等法定義務,依法查處違法違規(guī)行為,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風險。
特別提醒消費者,如購買或在市場上發(fā)現通告所列的不合格產品,請撥打投訴舉報電話12315進行投訴舉報。
特此通告。
附件:
1.關于抽檢不合格項目的風險提示.doc
2.第28期食品安全監(jiān)督抽檢合格產品信息表.xls
3.第28期食品安全監(jiān)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表.xls
福建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2025年7月18日
日期:2025-0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