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江區2022年度消費維權十大典型案例,食品領域案例如下:
柳州市龍利發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經營標注虛假生產日期的食品(蛋皮肉松味面包)和未按規定建立進貨查驗記錄制度、食品出廠檢驗記錄制度和出廠食品留樣制度案
案情簡述:
2022年5月15日,柳江區市場監管局接到舉報線索,柳州市龍利發食品有限公司涉嫌生產經營標注虛假生產日期的食品(蛋皮肉松味面包)。
定性處罰:
經查實,當事人生產經營標注虛假生產日期的食品(蛋皮肉松味面包)和未按規定建立進貨查驗記錄制度、食品出廠檢驗記錄制度和出廠食品留樣制度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廣西壯族自治區食品安全條例》的相關規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廣西壯族自治區食品安全條例》的相關規定,柳江區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給予警告,沒收當事人的違法所得33.37元,并處罰款5000元。
柳州康是美醫藥連鎖有限責任公司在其微信公眾號上違法發布藥品、保健食品廣告案
案情簡述:
2022年10月21日,柳江區市場監管局根據柳州市廣告監測平臺轉來線索,柳州康是美醫藥連鎖有限責任公司在其微信公眾號上違法發布藥品、保健食品廣告。
經查實,當事人于2022年9月2日,在微信公眾號發表《雙節優惠活動重磅來襲!??!》文章,文章內含有食品、保健食品廣告、處方藥廣告,保健食品廣告未顯著標明“本品不能代替藥物”,處方藥廣告未顯著標明“本廣告僅供醫學藥學專業人士閱讀”。當事人無法提供藥品、保健食品廣告審查證明。
定性處罰:
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審查管理暫行辦法》相關規定,構成未經審查發布廣告、違法發布處方藥廣告、藥品廣告、保健食品廣告的行為,依據、《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審查管理暫行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相關規定,柳江區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停止發布涉案廣告,并處罰款5000元。
廣西正柳螺食品有限公司生產冒用他人名稱、地址、生產許可證編號的食品案
案情簡述:
2022年6月16日,執法人員到廣西正柳螺食品有限公司開展日常監督檢查時,在成品庫內發現42箱(50袋/箱)“柳州正柳螺螺螄粉”,標簽內容標注生產單位:廣西斌師傅食品有限公司等內容。在該公司內包材間中,也發現有3500個“柳州正柳螺螺螄粉”內包裝袋的庫存,其標簽內容與上述42箱成品“柳州正柳螺螺螄粉”的標簽內容一致,與該公司許可證等相關信息不一致,不符合法律規定。
定性處罰:
經查實,當事人上述的行為違反了《廣西壯族自治區食品安全條例》的相關規定,屬于生產經營冒用他人名稱、地址、生產許可證編號的食品的行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廣西壯族自治區食品安全條例》的相關規定,柳江區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改正其違法行為,沒收成品預包裝螺螄粉“柳州正柳螺螺螄粉”42箱(50袋/箱)和產品內包裝袋“柳州正柳螺螺螄粉”3500個,并處罰款18000元。
柳州市柳江區明甲魚粉店提供虛假營業許可資質信息案
案情簡述:
2022年6月27日,柳江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網絡監管中發現當事人在美團第三方平臺上開設“五味草堂·五谷漁粉(樂都店)”店鋪,在平臺店鋪食品安全檔案中公示的營業執照、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件為他人的《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屬于在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主頁面公示虛假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件信息的行為。
定性處罰:
經查實,當事人上述的行為違反了《廣西壯族自治區食品安全條例》《廣西壯族自治區食品安全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相關規定,經綜合裁量,柳江區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處罰款1000元。
日期:2023-03-17
柳州市龍利發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經營標注虛假生產日期的食品(蛋皮肉松味面包)和未按規定建立進貨查驗記錄制度、食品出廠檢驗記錄制度和出廠食品留樣制度案
案情簡述:
2022年5月15日,柳江區市場監管局接到舉報線索,柳州市龍利發食品有限公司涉嫌生產經營標注虛假生產日期的食品(蛋皮肉松味面包)。
定性處罰:
經查實,當事人生產經營標注虛假生產日期的食品(蛋皮肉松味面包)和未按規定建立進貨查驗記錄制度、食品出廠檢驗記錄制度和出廠食品留樣制度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廣西壯族自治區食品安全條例》的相關規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廣西壯族自治區食品安全條例》的相關規定,柳江區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給予警告,沒收當事人的違法所得33.37元,并處罰款5000元。
柳州康是美醫藥連鎖有限責任公司在其微信公眾號上違法發布藥品、保健食品廣告案
案情簡述:
2022年10月21日,柳江區市場監管局根據柳州市廣告監測平臺轉來線索,柳州康是美醫藥連鎖有限責任公司在其微信公眾號上違法發布藥品、保健食品廣告。
經查實,當事人于2022年9月2日,在微信公眾號發表《雙節優惠活動重磅來襲!??!》文章,文章內含有食品、保健食品廣告、處方藥廣告,保健食品廣告未顯著標明“本品不能代替藥物”,處方藥廣告未顯著標明“本廣告僅供醫學藥學專業人士閱讀”。當事人無法提供藥品、保健食品廣告審查證明。
定性處罰:
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審查管理暫行辦法》相關規定,構成未經審查發布廣告、違法發布處方藥廣告、藥品廣告、保健食品廣告的行為,依據、《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審查管理暫行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相關規定,柳江區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停止發布涉案廣告,并處罰款5000元。
廣西正柳螺食品有限公司生產冒用他人名稱、地址、生產許可證編號的食品案
案情簡述:
2022年6月16日,執法人員到廣西正柳螺食品有限公司開展日常監督檢查時,在成品庫內發現42箱(50袋/箱)“柳州正柳螺螺螄粉”,標簽內容標注生產單位:廣西斌師傅食品有限公司等內容。在該公司內包材間中,也發現有3500個“柳州正柳螺螺螄粉”內包裝袋的庫存,其標簽內容與上述42箱成品“柳州正柳螺螺螄粉”的標簽內容一致,與該公司許可證等相關信息不一致,不符合法律規定。
定性處罰:
經查實,當事人上述的行為違反了《廣西壯族自治區食品安全條例》的相關規定,屬于生產經營冒用他人名稱、地址、生產許可證編號的食品的行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廣西壯族自治區食品安全條例》的相關規定,柳江區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改正其違法行為,沒收成品預包裝螺螄粉“柳州正柳螺螺螄粉”42箱(50袋/箱)和產品內包裝袋“柳州正柳螺螺螄粉”3500個,并處罰款18000元。
柳州市柳江區明甲魚粉店提供虛假營業許可資質信息案
案情簡述:
2022年6月27日,柳江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網絡監管中發現當事人在美團第三方平臺上開設“五味草堂·五谷漁粉(樂都店)”店鋪,在平臺店鋪食品安全檔案中公示的營業執照、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件為他人的《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屬于在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主頁面公示虛假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件信息的行為。
定性處罰:
經查實,當事人上述的行為違反了《廣西壯族自治區食品安全條例》《廣西壯族自治區食品安全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相關規定,經綜合裁量,柳江區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處罰款1000元。
日期:2023-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