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行為
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9月21日,當事人在外賣平臺銷售“涼皮涼面”,當事人食品經營許可證上核準的經營項目為熱食類食品制售。經核實,當事人外賣平臺上有“涼皮涼面”菜品供應。
另,當事人無法提供經營的“涼皮涼面”食品原料索證索票相關信息,未按規定建立并遵守進貨查驗記錄制度。案發后,當事人主動下架了外賣平臺“涼皮涼面”品種。
處罰結果
一、警告。
二、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貳仟叁佰零玖圓貳角。
三、罰款人民幣壹萬圓整。
上海市金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行政處罰決定書
滬市監金處〔2023〕************號
當事人:上海市金山區***小吃店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住所:上海市金山區**工業區**路**號臨
經營者:***
經營范圍:餐飲服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根據相關線索,本局依法對當事人未經許可從事冷食類食品制售、未按規定建立并遵守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案立案調查。調查過程中,依法調取相關證據材料,并制作詢問筆錄。
經查,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9月21日,當事人在**外賣平臺(店鋪名:***面館)銷售“涼皮涼面”,當事人食品經營許可證上核準的經營項目為熱食類食品制售。
經核實,當事人**外賣平臺上有“涼皮涼面”菜品供應,外賣平臺上共有香辣涼拌面大份、香辣涼皮大份、干拌麻辣涼面、涼皮大份、醬香涼皮、開胃拌涼面大份、飄香拌涼面大份共計7種“涼皮涼面”菜品供應。其中,香辣涼拌面大份月售4,價格16.8元/份;香辣涼皮大份月售33,價格 13.2元/份;干拌麻辣涼面月售15,價格13.9元/份;涼皮大份月售78,價格12元/份;醬香涼皮月售25,價格7.9元/份;開胃拌涼面大份月售25,價格12.9元/份;飄香拌涼面大份月售11,價格12.9元/份。當事人銷售“涼皮涼面”的貨品金額共計2309.2元,貨值金額共計2309.2元,違法所得共計2309.2元。
另,當事人無法提供經營的“涼皮涼面”食品原料索證索票相關信息,未按規定建立并遵守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案發后,當事人主動下架了**外賣平臺“涼皮涼面”品種。
以上事實有書證、當事人陳述等證據材料為證。
2022年11月10日,本局向當事人送達了《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告知了擬作出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依據及處罰內容。當事人在收到上述《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之日起的五個工作日內向本局提出了陳述、申辯(舉行聽證)申請,經核,維持原擬處罰意見。
當事人上述未經許可從事冷食類食品制售的行為,違反了《上海市食品安全條例》第四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構成了違反小型餐飲服務提供者管理規定的違法行為;當事人無法提供經營的“涼皮涼面”食品原料索證索票相關信息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構成了未按規定建立并遵守進貨查驗記錄制度的違法行為,應當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
鑒于當事人未經許可從事冷食類食品制售貨值金額較小(不足3000 元),違法行為持續時間較短(不足一個月),并積極改正違法行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二條第(一) 項“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的”的情節。
根據《上海市食品安全條例》第九十九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三十二條第(一)項的規定,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決定作出從輕處罰如下:
一、警告。
二、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貳仟叁佰零玖圓貳角。
三、罰款人民幣壹萬圓整。
以上二三兩項合并罰沒款:人民幣壹萬貳仟叁佰零玖圓貳角。
現要求當事人:
自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攜帶本決定書,將罰沒款交至本市工商銀行或者建設銀行的具體代收機構。逾期不繳納罰款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七十二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本局可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如當事人不服本行政處罰決定,可以在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上海市金山區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六個月內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行政復議或者行政訴訟期間,本行政處罰決定不停止執行。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也不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我局將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上海市金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年 月 日
附:相關法條原文:
《上海市食品安全條例》
第四十三條
……
小型餐飲服務提供者從事食品經營活動,應當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并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要求。
……
第九十九條
違反本條例第四十三條第二款、第三款規定,小型餐飲服務提供者未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或者未辦理臨時備案從事食品經營活動的,由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或者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經營的食品和用于違法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經營的食品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并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
……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第五十三條
……
食品經營企業應當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進貨日期以及供貨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并保存相關憑證。記錄和憑證保存期限應當符合本法第五十條第二款的規定。
……
第一百二十六條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 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拒不改正的,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 令停產停業,直至吊銷許可證:
……
(三)食品、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者進貨時未查驗許可證和 相關證明文件,或者未按規定建立并遵守進貨查驗記錄、出廠檢驗記錄和銷售記錄制度;
……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第二十八條 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處罰時,應當責令當事人 改正或者限期改正違法行為。
……
第三十二條 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當從輕或者減輕 行政處罰:(一)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的;
……
日期:2023-02-21
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9月21日,當事人在外賣平臺銷售“涼皮涼面”,當事人食品經營許可證上核準的經營項目為熱食類食品制售。經核實,當事人外賣平臺上有“涼皮涼面”菜品供應。
另,當事人無法提供經營的“涼皮涼面”食品原料索證索票相關信息,未按規定建立并遵守進貨查驗記錄制度。案發后,當事人主動下架了外賣平臺“涼皮涼面”品種。
處罰結果
一、警告。
二、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貳仟叁佰零玖圓貳角。
三、罰款人民幣壹萬圓整。
上海市金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行政處罰決定書
滬市監金處〔2023〕************號
當事人:上海市金山區***小吃店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住所:上海市金山區**工業區**路**號臨
經營者:***
經營范圍:餐飲服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根據相關線索,本局依法對當事人未經許可從事冷食類食品制售、未按規定建立并遵守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案立案調查。調查過程中,依法調取相關證據材料,并制作詢問筆錄。
經查,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9月21日,當事人在**外賣平臺(店鋪名:***面館)銷售“涼皮涼面”,當事人食品經營許可證上核準的經營項目為熱食類食品制售。
經核實,當事人**外賣平臺上有“涼皮涼面”菜品供應,外賣平臺上共有香辣涼拌面大份、香辣涼皮大份、干拌麻辣涼面、涼皮大份、醬香涼皮、開胃拌涼面大份、飄香拌涼面大份共計7種“涼皮涼面”菜品供應。其中,香辣涼拌面大份月售4,價格16.8元/份;香辣涼皮大份月售33,價格 13.2元/份;干拌麻辣涼面月售15,價格13.9元/份;涼皮大份月售78,價格12元/份;醬香涼皮月售25,價格7.9元/份;開胃拌涼面大份月售25,價格12.9元/份;飄香拌涼面大份月售11,價格12.9元/份。當事人銷售“涼皮涼面”的貨品金額共計2309.2元,貨值金額共計2309.2元,違法所得共計2309.2元。
另,當事人無法提供經營的“涼皮涼面”食品原料索證索票相關信息,未按規定建立并遵守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案發后,當事人主動下架了**外賣平臺“涼皮涼面”品種。
以上事實有書證、當事人陳述等證據材料為證。
2022年11月10日,本局向當事人送達了《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告知了擬作出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依據及處罰內容。當事人在收到上述《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之日起的五個工作日內向本局提出了陳述、申辯(舉行聽證)申請,經核,維持原擬處罰意見。
當事人上述未經許可從事冷食類食品制售的行為,違反了《上海市食品安全條例》第四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構成了違反小型餐飲服務提供者管理規定的違法行為;當事人無法提供經營的“涼皮涼面”食品原料索證索票相關信息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構成了未按規定建立并遵守進貨查驗記錄制度的違法行為,應當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
鑒于當事人未經許可從事冷食類食品制售貨值金額較小(不足3000 元),違法行為持續時間較短(不足一個月),并積極改正違法行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二條第(一) 項“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的”的情節。
根據《上海市食品安全條例》第九十九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三十二條第(一)項的規定,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決定作出從輕處罰如下:
一、警告。
二、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貳仟叁佰零玖圓貳角。
三、罰款人民幣壹萬圓整。
以上二三兩項合并罰沒款:人民幣壹萬貳仟叁佰零玖圓貳角。
現要求當事人:
自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攜帶本決定書,將罰沒款交至本市工商銀行或者建設銀行的具體代收機構。逾期不繳納罰款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七十二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本局可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如當事人不服本行政處罰決定,可以在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上海市金山區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六個月內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行政復議或者行政訴訟期間,本行政處罰決定不停止執行。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也不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我局將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上海市金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年 月 日
附:相關法條原文:
《上海市食品安全條例》
第四十三條
……
小型餐飲服務提供者從事食品經營活動,應當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并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要求。
……
第九十九條
違反本條例第四十三條第二款、第三款規定,小型餐飲服務提供者未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或者未辦理臨時備案從事食品經營活動的,由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或者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經營的食品和用于違法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經營的食品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并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
……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第五十三條
……
食品經營企業應當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進貨日期以及供貨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并保存相關憑證。記錄和憑證保存期限應當符合本法第五十條第二款的規定。
……
第一百二十六條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 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拒不改正的,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 令停產停業,直至吊銷許可證:
……
(三)食品、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者進貨時未查驗許可證和 相關證明文件,或者未按規定建立并遵守進貨查驗記錄、出廠檢驗記錄和銷售記錄制度;
……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第二十八條 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處罰時,應當責令當事人 改正或者限期改正違法行為。
……
第三十二條 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當從輕或者減輕 行政處罰:(一)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的;
……
日期:2023-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