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合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印發《合肥市食品安全抽檢監測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工作流程(試行)》,成立由局主要負責人任組長的核查處置領導小組,明確建立四項工作新機制,進一步提升抽檢監測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工作成效。
一是調度會商機制。組織各食品監管處室和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對本環節核查處置任務進行情況調度,對多批次不合格企業核查處置開展會商,研究解決核查處置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問題。二是建立抽檢不合格食品生產環節“觸發式監管”機制。利用國抽系統大數據定期向食品生產安全監管部門推送抽檢不合格企業信息,食品生產安全監督管理處啟動觸發監管。三是建立核查處置跨部門跨地區通報反饋閉環管理機制。跟蹤掌握移送或通報相關部門和地區的案件線索處理進展情況。加強與司法機關溝通協調,跟進掌握移交司法機關案件的辦理進展情況。四是建立督查督辦機制。對同一食品生產經營者1年內出現多批次不合格的或同一食品生產經營者連續2年及以上出現不合格的等情形的納入督查督辦范圍,提升核查處置工作成效。
日期:2022-07-08
一是調度會商機制。組織各食品監管處室和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對本環節核查處置任務進行情況調度,對多批次不合格企業核查處置開展會商,研究解決核查處置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問題。二是建立抽檢不合格食品生產環節“觸發式監管”機制。利用國抽系統大數據定期向食品生產安全監管部門推送抽檢不合格企業信息,食品生產安全監督管理處啟動觸發監管。三是建立核查處置跨部門跨地區通報反饋閉環管理機制。跟蹤掌握移送或通報相關部門和地區的案件線索處理進展情況。加強與司法機關溝通協調,跟進掌握移交司法機關案件的辦理進展情況。四是建立督查督辦機制。對同一食品生產經營者1年內出現多批次不合格的或同一食品生產經營者連續2年及以上出現不合格的等情形的納入督查督辦范圍,提升核查處置工作成效。
日期:2022-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