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對入浙動物、動物產品的調運監管,有效預防與控制動物疫病傳入傳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浙江省動物防疫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我廳起草了《關于對入浙動物、動物產品實施指定通道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見稿)》,現公開向社會征求意見,如有相關意見請于7月13日前將書面修改意見及聯系方式郵寄至浙江省農業農村廳(地址:杭州市鳳起東路29號,郵編310020,聯系人:陳婷飛,聯系電話:0571-86757829),或通過電子郵件發送至電子郵箱:44428810@qq.com。
關于對入浙動物、動物產品實施指定通道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見稿).doc
起草說明.docx
浙江省農業農村廳
2022年6月14日
日期:2022-06-15
關于對入浙動物、動物產品實施指定通道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見稿).doc
起草說明.docx
浙江省農業農村廳
2022年6月14日
日期:2022-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