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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荊門市消費維權十大典型案例 涉食品案例2個

   2022-03-15 荊門市場監管微信號525
核心提示:在“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來臨之際,為營造放心舒心的消費環境守護安全底線,共促消費公平,荊門市市場監管局、荊門市消費者委員會,面向社會公布2021年度全市消費維權十大典型案例,通過公開曝光,有效震懾消費領域違法行為,營造消費維權社會共治良好氛圍。其中,涉食品案例2個?!ㄊ澜缡称肪W-m.cctv1204.com)
在“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來臨之際,為營造放心舒心的消費環境守護安全底線,共促消費公平,荊門市市場監管局、荊門市消費者委員會,面向社會公布2021年度全市消費維權十大典型案例,通過公開曝光,有效震懾消費領域違法行為,營造消費維權社會共治良好氛圍。

      其中,涉食品案例2個,具體如下:
 
  案例七:固體飲料充當奶粉售賣,法院判決退一賠十
 
  2019年8月至11月,荊門張某向某公司購買價值6240元的貝康靈氨基酸營養素,其幼子長期食用后出現營養不良、低蛋白血癥等癥狀,遂將某公司訴至人民法院。法院審理認為,某公司沒有銷售嬰幼兒配方食品或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的資質,也并未釋明其銷售的只是固體飲料,而將其產品宣稱為“氨基酸奶粉”,屬于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判決某公司退還張某購物款6240元,并支付購物款十倍賠償金62400元,法定代表人承擔連帶責任。同時,市場監管部門對某公司違法行為予以行政處罰。
 
  評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本案中,法院最終判決經營者向消費者退一賠十,切實維護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案例九:銷售侵權白酒,受罰 !
 
  2021年3月8日,荊門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根據舉報線索檢查發現:胡某存放在其經營場所的“貴州茅臺”“五糧液”等品牌白酒共計205瓶,均為侵權商品,貨值金額150815元。荊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規定,對當事人作出沒收侵權白酒并處罰款的行政處罰。同時,將案件依法移送至公安機關調查處理。
 
  評析:《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規定: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等行為,均屬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本案中,當事人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白酒的行為,違反了上述法律規定。
 



日期:2022-03-15
 
地區: 湖北 荊門市
標簽: 食品 消費者 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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