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27日,臺灣地區"行政院衛生署署長"以及"食品藥物管理局長"在記者會上針對有毒淀粉的案件表示,從6月1日開始,將要求淀粉類的原料制造商或中游販賣商需提供安全證明給下游店家,業者需要將其張貼在明顯處,以供消費者檢視確認。第一階段會以民眾常吃的食品,諸如粄條、肉圓、粉圓、黑輪等為主。
近期毒淀粉問題受到社會的關注,并且隨著追查行動的持續進行,越來越多產品項目遭到污染,因此為了避免其它合格的業者受到波及,以及讓民眾可以安心購買,"衛生署"開會決議啟動"食品安全項目計劃",除了在3天內要清查全臺所有淀粉廠,確定問題淀粉的來源、流向、回收情況外,也要求業者從6月開始須出具上游原料廠的安全證明。
日期:2013-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