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餅干、餐飲食品、茶葉及相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產品、糕點、罐頭、酒類、冷凍飲品、糧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劑、食糖、食用農產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類和膨化食品、水產制品、水果制品、速凍食品、糖果制品、特殊膳食食品、調味品、飲料、嬰幼兒配方食品等30類食品2911批次樣品。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2886批次,不合格樣品25批次。檢測項目見附件。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現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產品情況
(一)江津區怡栗王副食經營部銷售的韭菜,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二)重慶市江津區石門鎮永安村5組327號張俊容銷售的泥鰍,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三)云陽縣胡昌海老火鍋店銷售的小米辣,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合肥海關技術中心。
(四)云陽縣胡昌海老火鍋店銷售的黃豆芽,4-氯苯氧乙酸鈉(以4-氯苯氧乙酸計)不符合國家相關規定。檢驗機構為合肥海關技術中心。
(五)重慶雄風百貨廣場有限公司銷售的牛蛙,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
(六)重慶紅鼎記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米花糖,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七)重慶金柄谷上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金柄谷植物酒,酒精度不符合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八)渝北區無極限面館使用的碗,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九)重慶浩東大自然生態農業發展有限公司生產的鹿鹿順酒(動植物浸提類配制酒),酒精度不符合產品執行標準要求。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十)重慶上賓食品有限公司委托重慶渝賓農業發展有限公司生產的炭烤素牛肉(香辣味)(調味面制品),菌落總數不符合產品執行標準要求。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十一)泓一生物工程(重慶)有限公司生產的綜合酵素發酵果汁飲料,菌落總數、霉菌、酵母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十二)重慶市永川區祥鑫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冬瓜糖,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十三)重慶溪畔純凈水有限公司生產的包裝飲用水,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十四)渝北區李美輝餐飲店使用的碗,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十五)重慶誼品弘渝科技有限公司銅梁區金砂支路分公司銷售的干木耳(干制食用菌),水分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
(十六)彭水縣涼洞酒廠生產的高粱酒(白酒),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
(十七)長壽區鳳湖食品超市銷售的、標稱重慶龍冠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鳳將軍山椒鳳爪,菌落總數不符合產品執行標準要求。檢驗機構為合肥海關技術中心。
(十八)重慶市九龍坡區渝洲交易城農貿市場甲棟1-1趙家兵銷售的、標稱重慶川匯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小面芽菜,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十九)重慶市君誠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鹵烤鴨,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二十)重慶弓奇睿記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巧克力豆豆曲奇,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二十一)長壽區葛蘭鎮鳳玉超市銷售的、標稱重慶市正灃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正灃銅梁鳳爪糊香辣味(輻照食品),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合肥海關技術中心。
(二十二)墊江縣金京晶超市黃沙店銷售的花生米,酸價(以脂肪計)(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二十三)重慶哈億電子商務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無錫佳果樂食品有限公司分裝的手撕魷魚絲,N-二甲基亞硝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工業研究所有限公司(廣東省質量監督食品檢驗站)。
(二十四)銅梁區鄧杰便利店銷售的干木耳(干制食用菌),水分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
(二十五)重慶友元豆花館銷售的水白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工業研究所有限公司(廣東省質量監督食品檢驗站)。
二、核查處置情況
所在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已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依法啟動查處工作,同時已采取風險控制措施,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并進行整改。
特此通告。
附件: 附件1. 本次檢驗項目.docx
附件2. 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xlsx
附件3. 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xlsx
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23日
日期:2021-12-24
一、不合格產品情況
(一)江津區怡栗王副食經營部銷售的韭菜,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二)重慶市江津區石門鎮永安村5組327號張俊容銷售的泥鰍,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三)云陽縣胡昌海老火鍋店銷售的小米辣,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合肥海關技術中心。
(四)云陽縣胡昌海老火鍋店銷售的黃豆芽,4-氯苯氧乙酸鈉(以4-氯苯氧乙酸計)不符合國家相關規定。檢驗機構為合肥海關技術中心。
(五)重慶雄風百貨廣場有限公司銷售的牛蛙,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
(六)重慶紅鼎記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米花糖,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七)重慶金柄谷上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金柄谷植物酒,酒精度不符合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八)渝北區無極限面館使用的碗,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九)重慶浩東大自然生態農業發展有限公司生產的鹿鹿順酒(動植物浸提類配制酒),酒精度不符合產品執行標準要求。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十)重慶上賓食品有限公司委托重慶渝賓農業發展有限公司生產的炭烤素牛肉(香辣味)(調味面制品),菌落總數不符合產品執行標準要求。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十一)泓一生物工程(重慶)有限公司生產的綜合酵素發酵果汁飲料,菌落總數、霉菌、酵母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十二)重慶市永川區祥鑫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冬瓜糖,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十三)重慶溪畔純凈水有限公司生產的包裝飲用水,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十四)渝北區李美輝餐飲店使用的碗,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十五)重慶誼品弘渝科技有限公司銅梁區金砂支路分公司銷售的干木耳(干制食用菌),水分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
(十六)彭水縣涼洞酒廠生產的高粱酒(白酒),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
(十七)長壽區鳳湖食品超市銷售的、標稱重慶龍冠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鳳將軍山椒鳳爪,菌落總數不符合產品執行標準要求。檢驗機構為合肥海關技術中心。
(十八)重慶市九龍坡區渝洲交易城農貿市場甲棟1-1趙家兵銷售的、標稱重慶川匯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小面芽菜,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十九)重慶市君誠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鹵烤鴨,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二十)重慶弓奇睿記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巧克力豆豆曲奇,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二十一)長壽區葛蘭鎮鳳玉超市銷售的、標稱重慶市正灃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正灃銅梁鳳爪糊香辣味(輻照食品),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合肥海關技術中心。
(二十二)墊江縣金京晶超市黃沙店銷售的花生米,酸價(以脂肪計)(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二十三)重慶哈億電子商務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無錫佳果樂食品有限公司分裝的手撕魷魚絲,N-二甲基亞硝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工業研究所有限公司(廣東省質量監督食品檢驗站)。
(二十四)銅梁區鄧杰便利店銷售的干木耳(干制食用菌),水分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
(二十五)重慶友元豆花館銷售的水白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工業研究所有限公司(廣東省質量監督食品檢驗站)。
二、核查處置情況
所在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已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依法啟動查處工作,同時已采取風險控制措施,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并進行整改。
特此通告。
附件: 附件1. 本次檢驗項目.docx
附件2. 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xlsx
附件3. 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xlsx
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23日
日期:2021-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