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自治區市場監管局打擊市場銷售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專項行動工作要求,充分認識國家出臺長江流域“十年禁漁”政策的重大意義。近日, 赤峰市市場監管局開展了“長江禁捕 打非斷鏈”專項行動,通過集中重點打擊市場銷售長江領域非法捕撈漁獲物的違法行為,堅決斬斷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市場銷售產業鏈,規范市場秩序,凈化市場環境。
面對當前長江禁漁工作重心由退捕禁捕向禁捕禁售轉移的新形勢,市市場監管局以“生產企業無加工,線上線下無銷售,餐飲單位無供應,所有環節無廣告”為目標,嚴格按照市場監管總局“八個嚴禁”要求,強化“五項措施”,堅決守牢“長江禁漁”市場監管防線。
一是加強餐飲服務單位監管。以水產品及其制品使用量大的餐飲單位、食堂為重點,督促嚴把食材原料關,加強索證索票管理,不得經營在禁捕水域非法捕撈的漁獲物,不得經營珍貴、瀕危的水生野生動物或者其制品,無溯源憑證、來源不明的水生野生動物或者其制品;嚴禁經營“長江野生魚”“長江野生江鮮”等相關菜品。
二是加強市場流通環節市場檢查。嚴格市場準入,加大對農批、農貿、商超等場所野生水產品銷售行為排查力度,督促經營戶履行主體責任;加大對水產品及其制品生產企業、小作坊檢查力度,督促企業嚴把進貨查驗關,嚴防來源不明的水產品及制品混入生產環節。嚴禁采購、銷售和加工來自禁捕水域的非法捕撈漁獲物;嚴禁對水產制品標注“長江野生魚”“長江野生江鮮”等字樣。
三是加強網絡銷售監管。嚴禁電商平臺售賣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督促電商平臺將禁限售目錄納入平臺禁售商品服務名錄和違禁詞庫;對監測發現的違法違規信息及時采取刪除(屏蔽)、終止平臺服務等措施,對可能涉及線下實體違法行為的,及時處置。
四是加強廣告監測。嚴禁發布有關捕撈、出售、購買、運輸、轉讓、加工、消費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的違法違規廣告、店招,對監測中發現的相關違規廣告及店招第一時間核查處理。嚴厲查處經營者以“野生長江魚”“野生江鮮”等為噱頭進行虛假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的案件。
五是加強輿論宣傳引導。適時聯合曝光典型案例,有力打擊震懾違法行為,凈化市場秩序。同時,積極開展長江禁漁政策宣傳,倡導不捕不賣不買不食長江非法捕撈漁獲物,提升公眾對長江生態環境的保護意識。
市場監管局將進一步突出問題導向,抓住關鍵環節、加大執法力度,全力以赴,履職盡責,確保長江“十年禁漁”落地落實。同時,呼吁廣大消費者要愛護長江“母親河”,自覺抵制長江“野味”,文明理性消費,發現有相關違法行為線索的,可撥打12315進行舉報,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法依規嚴肅查處。
日期:2021-04-13
面對當前長江禁漁工作重心由退捕禁捕向禁捕禁售轉移的新形勢,市市場監管局以“生產企業無加工,線上線下無銷售,餐飲單位無供應,所有環節無廣告”為目標,嚴格按照市場監管總局“八個嚴禁”要求,強化“五項措施”,堅決守牢“長江禁漁”市場監管防線。
一是加強餐飲服務單位監管。以水產品及其制品使用量大的餐飲單位、食堂為重點,督促嚴把食材原料關,加強索證索票管理,不得經營在禁捕水域非法捕撈的漁獲物,不得經營珍貴、瀕危的水生野生動物或者其制品,無溯源憑證、來源不明的水生野生動物或者其制品;嚴禁經營“長江野生魚”“長江野生江鮮”等相關菜品。
二是加強市場流通環節市場檢查。嚴格市場準入,加大對農批、農貿、商超等場所野生水產品銷售行為排查力度,督促經營戶履行主體責任;加大對水產品及其制品生產企業、小作坊檢查力度,督促企業嚴把進貨查驗關,嚴防來源不明的水產品及制品混入生產環節。嚴禁采購、銷售和加工來自禁捕水域的非法捕撈漁獲物;嚴禁對水產制品標注“長江野生魚”“長江野生江鮮”等字樣。
三是加強網絡銷售監管。嚴禁電商平臺售賣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督促電商平臺將禁限售目錄納入平臺禁售商品服務名錄和違禁詞庫;對監測發現的違法違規信息及時采取刪除(屏蔽)、終止平臺服務等措施,對可能涉及線下實體違法行為的,及時處置。
四是加強廣告監測。嚴禁發布有關捕撈、出售、購買、運輸、轉讓、加工、消費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的違法違規廣告、店招,對監測中發現的相關違規廣告及店招第一時間核查處理。嚴厲查處經營者以“野生長江魚”“野生江鮮”等為噱頭進行虛假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的案件。
五是加強輿論宣傳引導。適時聯合曝光典型案例,有力打擊震懾違法行為,凈化市場秩序。同時,積極開展長江禁漁政策宣傳,倡導不捕不賣不買不食長江非法捕撈漁獲物,提升公眾對長江生態環境的保護意識。
市場監管局將進一步突出問題導向,抓住關鍵環節、加大執法力度,全力以赴,履職盡責,確保長江“十年禁漁”落地落實。同時,呼吁廣大消費者要愛護長江“母親河”,自覺抵制長江“野味”,文明理性消費,發現有相關違法行為線索的,可撥打12315進行舉報,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法依規嚴肅查處。
日期:2021-0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