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4日,臺灣衛福部食藥署發布衛授食字第1091304812號通知,修正「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第六條及第五條附表三。其修正要點如下:
一、增訂第三項,明定本次修正條文之施行日期。(修正第六條)
二、市面流通產品之管制,同步自一百十年七月一日起實施。(修正第六條)
三、增訂「8.縮 水甘油脂肪 酸酯」污染 物質於食品 中之限量規 定。(修正第五條附表三)
本文由食品伙伴網食品資訊中心編輯,有任何疑問,請聯系news@foodmate.net。
日期:2021-02-04
一、增訂第三項,明定本次修正條文之施行日期。(修正第六條)
二、市面流通產品之管制,同步自一百十年七月一日起實施。(修正第六條)
三、增訂「8.縮 水甘油脂肪 酸酯」污染 物質於食品 中之限量規 定。(修正第五條附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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