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保障食品安全,回應公眾關切,省市場監管局開展了“你點我檢”專項抽檢。本次對保健食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點、罐頭、酒類、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農產品、薯類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速凍食品、調味品14大類食品共1537批次樣品進行了監督抽檢,其中食用農產品、糕點2大類食品7批次樣品不合格,檢出了農獸藥殘留超標、食品添加劑超范圍使用、檢出非食用物質等問題。
現將監督抽檢不合格食品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農獸藥殘留超標問題
(一)德州市平原縣連榮生肉經營店銷售的生豬肉,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德州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
(二)濟寧市兗州新合作百意商貿有限公司楊村礦區超市銷售的生鮮豬肉,多西環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濟寧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
(三)臨沂市沂水縣菊菊鮮肉店銷售的來自沂水縣武家洼生豬定點屠宰場的生豬肉,甲氧芐啶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山東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四)肥城市凱佳肉店銷售的韭菜,氧樂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菏澤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二、食品添加劑超范圍使用問題
濰坊市昌邑市大運發超市銷售的標稱為夏津縣香趙莊益和興糕點加工廠生產的1批次鮮蛋糕和1批次純蛋糕,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均為山東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夏津縣香趙莊益和興糕點加工廠對該2批次產品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青島海關技術中心復檢后,均維持初檢結論。
三、檢出非食用物質問題
日照市山東濰坊百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五蓮購物中心銷售的標稱為濰坊百業園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綠豆餅,富馬酸二甲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日照市市場監管檢驗檢測中心。
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生產經營企業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已責令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產品,控制風險,立案調查,并分析原因進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產品已按要求開展核查處置工作。
特別提示消費者,在購買到或在市場上發現通告中所涉不合格產品時,請撥打12315熱線電話進行投訴或舉報。
特此通告。
現將監督抽檢不合格食品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農獸藥殘留超標問題
(一)德州市平原縣連榮生肉經營店銷售的生豬肉,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德州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
(二)濟寧市兗州新合作百意商貿有限公司楊村礦區超市銷售的生鮮豬肉,多西環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濟寧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
(三)臨沂市沂水縣菊菊鮮肉店銷售的來自沂水縣武家洼生豬定點屠宰場的生豬肉,甲氧芐啶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山東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四)肥城市凱佳肉店銷售的韭菜,氧樂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菏澤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二、食品添加劑超范圍使用問題
濰坊市昌邑市大運發超市銷售的標稱為夏津縣香趙莊益和興糕點加工廠生產的1批次鮮蛋糕和1批次純蛋糕,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均為山東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夏津縣香趙莊益和興糕點加工廠對該2批次產品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青島海關技術中心復檢后,均維持初檢結論。
三、檢出非食用物質問題
日照市山東濰坊百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五蓮購物中心銷售的標稱為濰坊百業園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綠豆餅,富馬酸二甲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日照市市場監管檢驗檢測中心。
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生產經營企業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已責令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產品,控制風險,立案調查,并分析原因進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產品已按要求開展核查處置工作。
特別提示消費者,在購買到或在市場上發現通告中所涉不合格產品時,請撥打12315熱線電話進行投訴或舉報。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