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4日,歐盟向WTO發布G/SPS/GEN/1854號通報,通報指出,根據世界衛生組織和歐洲食品安全局的評估,沒有證據表明食品可能是新冠病毒傳播的來源。但是,我國通過G/SPS/N/CHN/1173號通報宣布對進口冷鏈食品強加了新冠病毒檢測的相關措施,卻沒有提供科學依據的風險評估來證明這些措施的合理性。為此,歐盟希望中國基于科學的風險評估,以證明其對進口食品采取緊急措施的合理性,并解釋這些措施的適宜性。此外,歐盟希望邀請中國在這些緊急措施終止的預計日期通知世貿組織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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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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