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9日,捷克通報了修訂食品和煙草制品及關于修訂某些粉碎谷物食品、意大利面食、焙烤食品、糖食及面粉糕餅措施的法規草案。
修訂提案規定了某些補充質量要求、焙烤食品和糖食定義、產品流通條件、提供給最終消費者的食品標簽附加要求。這些要求依照法規(EC) No 178/2002第5和第8條制定,即消費者在購買時應能夠做出知情選擇。此外,消費者不應被舊的規范誤導。法律草案依據該領域出現的新知識及向消費者做出的表述修訂。規定的進一步目的是更好地提供關于所售食品性質的消費者信息,及更接近根據食品法概念提出的使用術語規范。焙烤食品和糖食屬于非協調領域。根據相互承認原則,法律草案僅適用于捷克共和國食品行業經營者。
更多詳情參見:http://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11/tbt/CZE/11_4135_00_e.pdf
日期:2012-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