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人民政府,自治區農墾局,自治區人民政府各組成部門、各直屬機構:
《2014年全區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已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4年7月30日
2014年全區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
2014年全區食品安全工作的總體思路是:認真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食品安全工作的決策部署,深化食品安全監管體制改革,大力實施食品安全行動計劃,狠抓重點領域治理整頓,健全食品安全監管執法機制,扎實推動食品安全社會共治,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一、深化體制改革,加快轉變政府職能
(一)落實監管職責。明確自治區、市、縣三級食品安全監管事權劃分、層級分工,建立相應責任制度和工作制度。(自治區食品安全辦及各市、縣人民政府負責。列為第一位者為牽頭部門或單位,下同)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執法要納入農業綜合執法范圍。(自治區農業廳、水產畜牧獸醫局負責)完成自治區、市、縣三級生豬定點屠宰監管職責調整工作。(自治區商務廳、水產畜牧獸醫局、編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及各市、縣人民政府負責)
(二)加強監管機構建設。嚴格執行有關編制、人事、財經紀律和規定,加強食品藥品監管執法力量。進一步加快自治區、市、縣三級食品藥品投訴舉報、安全信息監控和市級審評查驗平臺建設和隊伍建設。(各市、縣人民政府,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
(三)加強基層管理體系建設。按照“一鄉(鎮、街道)一所”原則,完成全區所有鄉(鎮、街道)食品藥品監管所組建工作,落實人員、場所、設備、裝備和經費,全面啟動基層監管執法工作,組建行政村(社區)食品監管協管員隊伍。(各市、縣人民政府,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管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等負責)完善農業、水產畜牧獸醫等部門基層監管網絡,確保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不留空檔、有序銜接。(各市、縣人民政府,自治區農業廳、水產畜牧獸醫局等負責)
二、開展專項整治,著力加強薄弱環節
(一)大力開展重點品種治理整頓。
1.開展嬰幼兒配方乳粉和兒童食品專項整治。嚴格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經營監管,嚴厲打擊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質、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無證生產經營、篡改生產日期、涂改標簽標識、假冒知名品牌以及走私乳粉和乳清粉等違法行為。(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管局、廣西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負責)嚴格規范兒童食品經營許可準入條件、經營者責任義務,督促落實進貨查驗、索證索票制度,嚴厲查處校園及其周邊銷售低價劣質食品行為。(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
2.開展畜禽屠宰和肉制品專項整治。規范和加強病死畜禽收集與無害化處理工作。(各市、縣人民政府負責)加強生豬屠宰定點企業的規范管理,嚴厲打擊私屠濫宰行為。(自治區商務廳、水產畜牧獸醫局負責)加大對活禽交易市場、肉類批發市場、肉制品生產加工企業、餐飲服務單位自制肉制品監督檢查力度,嚴厲打擊收購加工銷售病死畜禽、注水肉及未經檢驗肉制品等違法違規行為,嚴禁毛皮動物胴體及其他未經檢驗檢疫動物肉品流入市場。(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管局、水產畜牧獸醫局負責)
3.開展食用油安全綜合治理。嚴厲打擊非法收購、運輸、加工餐廚廢棄油脂,利用動物內臟、化工原料提煉、制售動物油脂,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違法違規行為。(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管局、水產畜牧獸醫局負責)加快南寧等地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項目建設。(南寧市人民政府,自治區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廳、環境保護廳、食品藥品監管局、水產畜牧獸醫局等負責)加強食用油黃曲霉毒素、苯并芘專項抽檢和進口食用油品的檢驗檢測,防止不符合安全標準和質量標識標準的油品流入市場。(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管局、糧食局,廣西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等負責)
4.開展鮮濕米粉專項整治。嚴格鮮濕米粉生產企業許可管理,加強企業生產場所環境、設備設施、工藝流程、原材料供應、人員資質、管理制度的檢查審核,加大鮮濕米粉質量監督抽檢頻次,依法從嚴從重從快打擊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等違法行為。(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管局、糧食局負責)
5.開展桶(瓶)裝飲用水專項整治。加強桶(瓶)飲用水和桶(瓶)飲用水包裝材料生產經營企業的監督檢查,加大產品質量監督抽檢力度,督促企業落實生產經營標準,完善采購索證索票、進貨驗收和臺賬記錄等各項管理制度以及規范產品包裝標識,依法嚴處無證照生產經營、使用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醇脂(PET)桶、生產假冒偽劣及標識不規范產品等違法違規行為。(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管局、質監局負責)
6.開展超過保質期食品、回收食品專項整治。建立臨近保質期、超過保質期食品和回收食品的規范處置制度,監督食品生產經營者及時自行清理和停售超過保質期食品,嚴格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對超過保質期食品和回收食品進行無害化處理或銷毀。依法嚴厲打擊售賣超過保質期食品和回收食品的違法違規行為。(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
(二)著力抓好重點環節、重點領域監管治理。
1.開展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源頭治理。推行農業投入品生產經營主體備案許可制度、高毒農藥定點經營和實名購買制度,規范獸藥及飼料添加劑的生產經營和使用。嚴厲打擊使用禁用農獸藥或其他違禁物質、超范圍超劑量使用農獸藥、人用藥品用于動物、不執行休藥期規定等違法違規行為。(自治區農業廳、水產畜牧獸醫局、工商局、質監局、安全生產監管局等負責)加大農產品主產區環境監管,禁止在重金屬和有機污染物超標的區域生產食用農產品。(自治區農業廳、環境保護廳、糧食局等負責)重點把好食用農產品產地準出關口(自治區農業廳、水產畜牧獸醫局、食品藥品監管局等負責)和市場準入關口(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管局、農業廳、水產畜牧獸醫局等負責)。
2.開展網絡食品交易和進出口食品專項整治。規范網絡食品經營者及提供網絡食品交易平臺服務經營者責任和義務,嚴厲查處網絡銷售“三無”(無生產日期、無保質期、無廠名廠址)食品、不符合安全標準食品、未經檢驗檢疫進口食品等違法違規行為。(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管局、通信管理局負責)加強對食用油、食糖、紅酒、肉類等重點進口食品監管,依法嚴厲打擊走私和逃避監管等違法犯罪行為。(廣西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南寧海關負責)
3.開展農村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強化對農村地區、城中村、城鄉結合部、小作坊聚集村等重點區域的食品安全監管,嚴厲查處農村小作坊、小賣部、小超市、流動攤販、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圩場銷售假冒偽劣食品、“三無”食品、過期變質食品等違法違規行為。強化實施農村50人以上集體聚餐報告指導制度。對農村餐飲服務單位人員健康、食品采購、場地環境、清洗消毒等環節實行嚴格管理。(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
4.開展學校食堂專項整治。嚴格食堂從業人員健康、場地環境衛生和食品采購、貯存及加工制作等方面管理,建立健全食品留樣、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制度。(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規范學校食堂供餐管理,嚴禁中小學食堂對外承包或變相承包。加快農村義務教育營養改善計劃學校食堂改造項目建設。(自治區教育廳、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督促(組織)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試點學校食堂(伙房)加快辦理餐飲服務許可證。(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管局、教育廳負責)
5.加強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全力做好第四十五屆世界體操錦標賽、第十一屆中國—東盟博覽會期間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確保賽會、活動期間不發生食品安全事件和食源性興奮劑事件。(南寧市人民政府負責)
三、加強能力建設,不斷提升監管水平
(一)推進食品安全檢驗檢測能力提升工程。加快推進廣西—東盟食品藥品安全檢驗檢測中心和市級食品藥品檢驗所建設。(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管局,各市人民政府負責)加快整合縣級食品、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資源。(縣級人民政府,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管局、農業廳、衛生計生委、質監局、水產畜牧獸醫局、編辦負責)提高食品安全快速檢測能力。(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管局、農業廳、水產畜牧獸醫局及各市、縣人民政府負責)
(二)推進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設工程。充分依托現有電子政務網絡資源,加快建設自治區本級食品安全信息綜合管理平臺和數據中心、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信息平臺、獸藥GSP信息化監管平臺、食品工業企業誠信信息發布平臺、食品安全標準數據庫和共享網絡平臺。(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管局、農業廳、水產畜牧獸醫局、工業和信息化委、衛生計生委、發展改革委、財政廳等負責)
(三)實施年度食品安全監測計劃。組織實施食品及其相關產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快速檢測工作,建立健全監測信息報送、統計分析與評價、風險交流等工作機制,規范和強化監測、評估結果應用。(自治區食品安全辦、農業廳、衛生計生委、食品藥品監管局、糧食局、水產畜牧獸醫局,廣西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等負責)
四、強化監測預警,科學處置突發事件
(一)開展食品安全輿情監控。加快建立食品安全重大信息和輿情監測、收集分析研判、報告預警、跟蹤評價制度,加強輿情監測隊伍建設。(自治區食品安全辦、互聯網信息辦、食品安全監管相關部門等負責。自治區食品安全監管相關部門為自治區農業廳、商務廳、食品藥品監管局、質監局、糧食局、水產畜牧獸醫局和廣西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等,下同)
(二)加強應急能力建設。完善食品安全事件應急預案,加強各級食品安全應急管理工作。嚴格執行應急處置裝備和應急物資儲備制度。加強應急值守和培訓演練,提高防范預警、應急響應、應急檢測、應急評估等能力。(自治區食品安全辦、食品安全監管相關部門負責)
(三)妥善應對突發事件。加快研究制定食品安全事件防范應對規程,規范事件調查處理程序。強化突發事件現場控制、危害評估、事件調查、信息發布等應急處置工作,提高突發事件快速反應能力。(自治區食品安全辦、食品安全監管相關部門、新聞辦等負責)
五、嚴格監管執法,嚴懲違法犯罪行為
(一)保持打擊違法犯罪高壓態勢。依法嚴懲危害嚴重、人民群眾反映強烈、整治迫切的食品安全領域違法犯罪行為。(自治區食品安全監管相關部門、公安廳負責)
(二)進一步強化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建立打擊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協作機制,提高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在案件查辦、信息通報、技術支持、法律保障等方面的協作配合水平。建設食品安全信息平臺,實現公安機關與行政監管部門信息共享,探索建立公安機關提前介入涉嫌食品安全犯罪案件的評估與應對機制。建立聯合掛牌督辦制度,依法從重從嚴查處掛牌督辦的大要案件。(自治區食品安全辦、公安廳、食品安全監管相關部門等負責)
(三)強化公安機關專業打擊力量。落實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改革要求,加強食品安全犯罪偵查隊伍建設,明確專職負責打擊食品安全犯罪的機構和人員。(各市、縣人民政府,自治區公安廳、編辦等負責)盡快明確涉案問題食品檢驗檢測和技術鑒定機構、處置辦法,為公安機關打擊危害食品安全犯罪行為提供技術支持。(自治區食品安全辦、公安廳、食品安全監管相關部門等負責)
六、落實各方責任,全面推動社會共治
(一)落實企業主體責任。
1.推行企業首負責任制。在乳制品、鮮濕米粉、白酒、肉制品、食糖、保健食品生產經營企業試行質量安全授權人制度。開展食品生產企業質量安全年度審計試點工作。(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督促企業建立完善食品安全各項管理制度,提高產品質量的控制水平。(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管局、農業廳、水產畜牧獸醫局、質監局,廣西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等負責)
2.實施食品安全誠信體系建設工程。建立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的信用檔案;制定完善食品企業信用等級分類標準,建立誠信信息征集披露制度和失信行為聯合懲戒機制,實行食品生產經營者“黑名單”管理。(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委、食品藥品監管局、農業廳、水產畜牧獸醫局、商務廳、質監局、工商局,廣西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等負責)
3.推動食品產業優化升級。推行無公害食用農產品生產,建設食用農產品產業標準化生產示范基地和食品加工園區,發展現代食品生產加工產業。(各市、縣人民政府,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委、食品藥品監管局、農業廳、水產畜牧獸醫局,廣西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等負責)
(二)落實政府監管責任。
1.建立完善食品安全法規制度。清理整合原有部門的監管政策(制度),完善食品安全相關配套政策和規范。(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制(修)訂腌制山黃皮等12項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和10項自治區級水產畜牧業產品地方標準。(自治區衛生計生委、水產畜牧獸醫局負責)探索建立食用農產品追溯管理制度。嚴格執行食品質量標識制度,規范“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認證活動和認證標識使用。(自治區農業廳、水產畜牧獸醫局、食品藥品監管局、質監局等負責)建立健全食品進出口企業備案登記、進出口食品標簽審核等制度。(廣西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負責)
2.完善協調聯動機制。建立健全多部門共同參與的監管執法和突發事件應對協調聯動機制,明確和落實各部門工作職責,形成各部門間信息通報、聯合執法、隱患排查、事件處置、宣傳教育等工作合力。(自治區食品安全辦、食品安全委員會各成員單位負責)
3.強化督查考核和責任追究。制定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評價辦法和指標體系,加強對農產品質量安全和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評價。建立食品安全行政問責辦法,嚴格追究相關單位履行職責過程中的違法違紀行為。(自治區食品安全辦、食品安全監管相關部門、績效辦、監察廳等負責)
4.開展食品安全示范創建活動。開展食品生產、流通、餐飲服務安全監管、基層監管機構規范化建設、食品安全信息化、食品安全社會共治等食品安全示范項目建設。(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
(三)強化社會監督責任。
1.大力開展食品安全宣傳。充分發揮媒體、專家、科研機構和民間組織的宣傳優勢,廣泛宣傳食品安全知識。開展“堅守誠信的力量”主題宣傳活動,加大對食品生產經營誠信自律典型的宣傳報道力度。(自治區食品安全委員會各成員單位負責)
2.加強食品安全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建立健全與新聞媒體良好溝通機制和食品安全工作新聞發布制度。積極回應人民群眾高度關注的熱點問題,強化新聞媒體和群眾監督工作。(自治區食品安全監管相關部門、新聞辦負責)
3.落實食品安全有獎舉報制度。設立食品安全舉報獎勵專項資金,暢通投訴舉報渠道,保護舉報人權益。(各市、縣人民政府,自治區食品安全監管相關部門負責)
《2014年全區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已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4年7月30日
2014年全區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
2014年全區食品安全工作的總體思路是:認真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食品安全工作的決策部署,深化食品安全監管體制改革,大力實施食品安全行動計劃,狠抓重點領域治理整頓,健全食品安全監管執法機制,扎實推動食品安全社會共治,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一、深化體制改革,加快轉變政府職能
(一)落實監管職責。明確自治區、市、縣三級食品安全監管事權劃分、層級分工,建立相應責任制度和工作制度。(自治區食品安全辦及各市、縣人民政府負責。列為第一位者為牽頭部門或單位,下同)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執法要納入農業綜合執法范圍。(自治區農業廳、水產畜牧獸醫局負責)完成自治區、市、縣三級生豬定點屠宰監管職責調整工作。(自治區商務廳、水產畜牧獸醫局、編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及各市、縣人民政府負責)
(二)加強監管機構建設。嚴格執行有關編制、人事、財經紀律和規定,加強食品藥品監管執法力量。進一步加快自治區、市、縣三級食品藥品投訴舉報、安全信息監控和市級審評查驗平臺建設和隊伍建設。(各市、縣人民政府,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
(三)加強基層管理體系建設。按照“一鄉(鎮、街道)一所”原則,完成全區所有鄉(鎮、街道)食品藥品監管所組建工作,落實人員、場所、設備、裝備和經費,全面啟動基層監管執法工作,組建行政村(社區)食品監管協管員隊伍。(各市、縣人民政府,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管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等負責)完善農業、水產畜牧獸醫等部門基層監管網絡,確保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不留空檔、有序銜接。(各市、縣人民政府,自治區農業廳、水產畜牧獸醫局等負責)
二、開展專項整治,著力加強薄弱環節
(一)大力開展重點品種治理整頓。
1.開展嬰幼兒配方乳粉和兒童食品專項整治。嚴格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經營監管,嚴厲打擊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質、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無證生產經營、篡改生產日期、涂改標簽標識、假冒知名品牌以及走私乳粉和乳清粉等違法行為。(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管局、廣西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負責)嚴格規范兒童食品經營許可準入條件、經營者責任義務,督促落實進貨查驗、索證索票制度,嚴厲查處校園及其周邊銷售低價劣質食品行為。(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
2.開展畜禽屠宰和肉制品專項整治。規范和加強病死畜禽收集與無害化處理工作。(各市、縣人民政府負責)加強生豬屠宰定點企業的規范管理,嚴厲打擊私屠濫宰行為。(自治區商務廳、水產畜牧獸醫局負責)加大對活禽交易市場、肉類批發市場、肉制品生產加工企業、餐飲服務單位自制肉制品監督檢查力度,嚴厲打擊收購加工銷售病死畜禽、注水肉及未經檢驗肉制品等違法違規行為,嚴禁毛皮動物胴體及其他未經檢驗檢疫動物肉品流入市場。(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管局、水產畜牧獸醫局負責)
3.開展食用油安全綜合治理。嚴厲打擊非法收購、運輸、加工餐廚廢棄油脂,利用動物內臟、化工原料提煉、制售動物油脂,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違法違規行為。(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管局、水產畜牧獸醫局負責)加快南寧等地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項目建設。(南寧市人民政府,自治區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廳、環境保護廳、食品藥品監管局、水產畜牧獸醫局等負責)加強食用油黃曲霉毒素、苯并芘專項抽檢和進口食用油品的檢驗檢測,防止不符合安全標準和質量標識標準的油品流入市場。(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管局、糧食局,廣西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等負責)
4.開展鮮濕米粉專項整治。嚴格鮮濕米粉生產企業許可管理,加強企業生產場所環境、設備設施、工藝流程、原材料供應、人員資質、管理制度的檢查審核,加大鮮濕米粉質量監督抽檢頻次,依法從嚴從重從快打擊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等違法行為。(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管局、糧食局負責)
5.開展桶(瓶)裝飲用水專項整治。加強桶(瓶)飲用水和桶(瓶)飲用水包裝材料生產經營企業的監督檢查,加大產品質量監督抽檢力度,督促企業落實生產經營標準,完善采購索證索票、進貨驗收和臺賬記錄等各項管理制度以及規范產品包裝標識,依法嚴處無證照生產經營、使用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醇脂(PET)桶、生產假冒偽劣及標識不規范產品等違法違規行為。(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管局、質監局負責)
6.開展超過保質期食品、回收食品專項整治。建立臨近保質期、超過保質期食品和回收食品的規范處置制度,監督食品生產經營者及時自行清理和停售超過保質期食品,嚴格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對超過保質期食品和回收食品進行無害化處理或銷毀。依法嚴厲打擊售賣超過保質期食品和回收食品的違法違規行為。(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
(二)著力抓好重點環節、重點領域監管治理。
1.開展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源頭治理。推行農業投入品生產經營主體備案許可制度、高毒農藥定點經營和實名購買制度,規范獸藥及飼料添加劑的生產經營和使用。嚴厲打擊使用禁用農獸藥或其他違禁物質、超范圍超劑量使用農獸藥、人用藥品用于動物、不執行休藥期規定等違法違規行為。(自治區農業廳、水產畜牧獸醫局、工商局、質監局、安全生產監管局等負責)加大農產品主產區環境監管,禁止在重金屬和有機污染物超標的區域生產食用農產品。(自治區農業廳、環境保護廳、糧食局等負責)重點把好食用農產品產地準出關口(自治區農業廳、水產畜牧獸醫局、食品藥品監管局等負責)和市場準入關口(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管局、農業廳、水產畜牧獸醫局等負責)。
2.開展網絡食品交易和進出口食品專項整治。規范網絡食品經營者及提供網絡食品交易平臺服務經營者責任和義務,嚴厲查處網絡銷售“三無”(無生產日期、無保質期、無廠名廠址)食品、不符合安全標準食品、未經檢驗檢疫進口食品等違法違規行為。(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管局、通信管理局負責)加強對食用油、食糖、紅酒、肉類等重點進口食品監管,依法嚴厲打擊走私和逃避監管等違法犯罪行為。(廣西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南寧海關負責)
3.開展農村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強化對農村地區、城中村、城鄉結合部、小作坊聚集村等重點區域的食品安全監管,嚴厲查處農村小作坊、小賣部、小超市、流動攤販、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圩場銷售假冒偽劣食品、“三無”食品、過期變質食品等違法違規行為。強化實施農村50人以上集體聚餐報告指導制度。對農村餐飲服務單位人員健康、食品采購、場地環境、清洗消毒等環節實行嚴格管理。(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
4.開展學校食堂專項整治。嚴格食堂從業人員健康、場地環境衛生和食品采購、貯存及加工制作等方面管理,建立健全食品留樣、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制度。(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規范學校食堂供餐管理,嚴禁中小學食堂對外承包或變相承包。加快農村義務教育營養改善計劃學校食堂改造項目建設。(自治區教育廳、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督促(組織)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試點學校食堂(伙房)加快辦理餐飲服務許可證。(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管局、教育廳負責)
5.加強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全力做好第四十五屆世界體操錦標賽、第十一屆中國—東盟博覽會期間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確保賽會、活動期間不發生食品安全事件和食源性興奮劑事件。(南寧市人民政府負責)
三、加強能力建設,不斷提升監管水平
(一)推進食品安全檢驗檢測能力提升工程。加快推進廣西—東盟食品藥品安全檢驗檢測中心和市級食品藥品檢驗所建設。(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管局,各市人民政府負責)加快整合縣級食品、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資源。(縣級人民政府,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管局、農業廳、衛生計生委、質監局、水產畜牧獸醫局、編辦負責)提高食品安全快速檢測能力。(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管局、農業廳、水產畜牧獸醫局及各市、縣人民政府負責)
(二)推進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設工程。充分依托現有電子政務網絡資源,加快建設自治區本級食品安全信息綜合管理平臺和數據中心、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信息平臺、獸藥GSP信息化監管平臺、食品工業企業誠信信息發布平臺、食品安全標準數據庫和共享網絡平臺。(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管局、農業廳、水產畜牧獸醫局、工業和信息化委、衛生計生委、發展改革委、財政廳等負責)
(三)實施年度食品安全監測計劃。組織實施食品及其相關產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快速檢測工作,建立健全監測信息報送、統計分析與評價、風險交流等工作機制,規范和強化監測、評估結果應用。(自治區食品安全辦、農業廳、衛生計生委、食品藥品監管局、糧食局、水產畜牧獸醫局,廣西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等負責)
四、強化監測預警,科學處置突發事件
(一)開展食品安全輿情監控。加快建立食品安全重大信息和輿情監測、收集分析研判、報告預警、跟蹤評價制度,加強輿情監測隊伍建設。(自治區食品安全辦、互聯網信息辦、食品安全監管相關部門等負責。自治區食品安全監管相關部門為自治區農業廳、商務廳、食品藥品監管局、質監局、糧食局、水產畜牧獸醫局和廣西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等,下同)
(二)加強應急能力建設。完善食品安全事件應急預案,加強各級食品安全應急管理工作。嚴格執行應急處置裝備和應急物資儲備制度。加強應急值守和培訓演練,提高防范預警、應急響應、應急檢測、應急評估等能力。(自治區食品安全辦、食品安全監管相關部門負責)
(三)妥善應對突發事件。加快研究制定食品安全事件防范應對規程,規范事件調查處理程序。強化突發事件現場控制、危害評估、事件調查、信息發布等應急處置工作,提高突發事件快速反應能力。(自治區食品安全辦、食品安全監管相關部門、新聞辦等負責)
五、嚴格監管執法,嚴懲違法犯罪行為
(一)保持打擊違法犯罪高壓態勢。依法嚴懲危害嚴重、人民群眾反映強烈、整治迫切的食品安全領域違法犯罪行為。(自治區食品安全監管相關部門、公安廳負責)
(二)進一步強化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建立打擊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協作機制,提高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在案件查辦、信息通報、技術支持、法律保障等方面的協作配合水平。建設食品安全信息平臺,實現公安機關與行政監管部門信息共享,探索建立公安機關提前介入涉嫌食品安全犯罪案件的評估與應對機制。建立聯合掛牌督辦制度,依法從重從嚴查處掛牌督辦的大要案件。(自治區食品安全辦、公安廳、食品安全監管相關部門等負責)
(三)強化公安機關專業打擊力量。落實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改革要求,加強食品安全犯罪偵查隊伍建設,明確專職負責打擊食品安全犯罪的機構和人員。(各市、縣人民政府,自治區公安廳、編辦等負責)盡快明確涉案問題食品檢驗檢測和技術鑒定機構、處置辦法,為公安機關打擊危害食品安全犯罪行為提供技術支持。(自治區食品安全辦、公安廳、食品安全監管相關部門等負責)
六、落實各方責任,全面推動社會共治
(一)落實企業主體責任。
1.推行企業首負責任制。在乳制品、鮮濕米粉、白酒、肉制品、食糖、保健食品生產經營企業試行質量安全授權人制度。開展食品生產企業質量安全年度審計試點工作。(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督促企業建立完善食品安全各項管理制度,提高產品質量的控制水平。(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管局、農業廳、水產畜牧獸醫局、質監局,廣西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等負責)
2.實施食品安全誠信體系建設工程。建立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的信用檔案;制定完善食品企業信用等級分類標準,建立誠信信息征集披露制度和失信行為聯合懲戒機制,實行食品生產經營者“黑名單”管理。(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委、食品藥品監管局、農業廳、水產畜牧獸醫局、商務廳、質監局、工商局,廣西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等負責)
3.推動食品產業優化升級。推行無公害食用農產品生產,建設食用農產品產業標準化生產示范基地和食品加工園區,發展現代食品生產加工產業。(各市、縣人民政府,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委、食品藥品監管局、農業廳、水產畜牧獸醫局,廣西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等負責)
(二)落實政府監管責任。
1.建立完善食品安全法規制度。清理整合原有部門的監管政策(制度),完善食品安全相關配套政策和規范。(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制(修)訂腌制山黃皮等12項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和10項自治區級水產畜牧業產品地方標準。(自治區衛生計生委、水產畜牧獸醫局負責)探索建立食用農產品追溯管理制度。嚴格執行食品質量標識制度,規范“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認證活動和認證標識使用。(自治區農業廳、水產畜牧獸醫局、食品藥品監管局、質監局等負責)建立健全食品進出口企業備案登記、進出口食品標簽審核等制度。(廣西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負責)
2.完善協調聯動機制。建立健全多部門共同參與的監管執法和突發事件應對協調聯動機制,明確和落實各部門工作職責,形成各部門間信息通報、聯合執法、隱患排查、事件處置、宣傳教育等工作合力。(自治區食品安全辦、食品安全委員會各成員單位負責)
3.強化督查考核和責任追究。制定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評價辦法和指標體系,加強對農產品質量安全和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評價。建立食品安全行政問責辦法,嚴格追究相關單位履行職責過程中的違法違紀行為。(自治區食品安全辦、食品安全監管相關部門、績效辦、監察廳等負責)
4.開展食品安全示范創建活動。開展食品生產、流通、餐飲服務安全監管、基層監管機構規范化建設、食品安全信息化、食品安全社會共治等食品安全示范項目建設。(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
(三)強化社會監督責任。
1.大力開展食品安全宣傳。充分發揮媒體、專家、科研機構和民間組織的宣傳優勢,廣泛宣傳食品安全知識。開展“堅守誠信的力量”主題宣傳活動,加大對食品生產經營誠信自律典型的宣傳報道力度。(自治區食品安全委員會各成員單位負責)
2.加強食品安全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建立健全與新聞媒體良好溝通機制和食品安全工作新聞發布制度。積極回應人民群眾高度關注的熱點問題,強化新聞媒體和群眾監督工作。(自治區食品安全監管相關部門、新聞辦負責)
3.落實食品安全有獎舉報制度。設立食品安全舉報獎勵專項資金,暢通投訴舉報渠道,保護舉報人權益。(各市、縣人民政府,自治區食品安全監管相關部門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