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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安全生產年”活動方案(甘政辦發[2009]47號)

   2010-11-06 621
核心提示:  甘肅省安全生產年活動方案  2009年是國務院確定的安全生產年。根據全國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精神,為確保安全生產年活動順

  甘肅省“安全生產年”活動方案

  2009年是國務院確定的“安全生產年”。根據全國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精神,為確保“安全生產年”活動順利開展,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確保安全發展為目標,扎實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行政執法和隱患治理“三項行動”,切實加強法制體制機制、安全保障能力和安全監管隊伍“三項建設”,深入落實政府、部門和企業的責任,扎實推進基層和基礎工作,努力提高安全監管和安全管理水平,堅決遏制和減少各類安全生產事故,確保全省安全生產狀況持續穩定好轉。

  二、活動主題

  治理隱患,壓減事故,保障安全。

  三、工作目標

  (一)總體目標。

  通過開展“安全生產年”活動,全面加強安全生產工作,進一步降低事故總量和傷亡人數,杜絕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控制較大事故,減少一般事故。確保億元GDP死亡率、10萬從業人員死亡率、煤炭百萬噸死亡率、萬車死亡率等相對指標比2008年有所下降;確保全省生產安全事故死亡人數不突破國家下達的控制指標。

  (二)具體目標。

  煤礦:遏制煤礦瓦斯等較大以上事故,減少事故總量,努力完成國家下達的控制考核指標。

  非煤礦山及相關行業:確保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繼續下降,堅決遏制較大以上事故。

  危險化學品:加強危險化學品領域安全監管,有效遏制較大以上事故,力爭事故指標控制在國家下達的范圍之內。

  道路交通:確保全省道路通行秩序進一步好轉,交通事故死亡人數減少,萬車死亡率繼續降低,杜絕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減少3人以上死亡事故。

  建筑施工:繼續加大建筑施工場地檢查力度,切實搞好重點環節整治,減少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力保事故起數、死亡人數等指標在2008年基礎上繼續下降。

  消防: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確保消防安全形勢持續穩定。

  特種設備:夯實基礎,強化措施,嚴格檢測檢驗,確保特種設備運行安全。

  水利:加強水利設施和建設項目安全監管,確保公共安全和建設施工安全。

  四、主要任務

  (一)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行為。

  1.嚴厲打擊7類嚴重非法違法行為,重點是無證無照和證照不全、依法關閉取締之后又繼續組織生產經營的單位,瞞報事故、拒不執行安全監管執法指令、非法違法建設、違反建設項目安全生產“三同時”規定、超層越界和尾礦庫違規排放等嚴重違法行為。

  2.各市州要切實承擔起安全生產執法和打擊非法違法行為的責任,制定具體的方法步驟和工作要求,建立必要的工作機構和聯動機制,明確部門職責分工,強化協作配合。各部門要針對本行業存在的非法違法行為,采取措施予以堅決打擊和集中治理。

  (二)強化重點行業和重點領域安全生產治理。

  煤礦:要打好煤礦瓦斯治理和小煤礦整頓關閉兩個攻堅戰,重點抓好瓦斯治理、防透水和超能力開采。進一步強化煤礦安全生產基礎管理,嚴格檢查監管、嚴肅查處違法生產,切實做好煤礦安全生產事故應急管理工作。積極開展煤礦違規采掘作業、瓦斯、透水、火災和煤塵爆炸等事故隱患治理工作。

  非煤礦山及相關行業:開展尾礦庫安全生產大檢查“回頭看”;開展地下礦山機械通風、防水、防火、防采空區地表塌陷專項檢查;開展露天礦山安全生產專項檢查;開展石油天然氣開采企業防井噴失控、防硫化氫中毒、防惡劣氣象災害專項檢查。認真落實非煤礦山及相關行業建設項目安全生產設施“三同時”規定,嚴格非煤礦山企業行政許可。著力開展非煤礦山科技興安,大力推廣應用露天礦山中深孔爆破等安全技術。進一步強化石油、天然氣開采(長輸管道)、冶金、有色行業、建材等非煤礦山及相關行業的安全監管。

  危險化學品:開展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生產整治工作,進一步關閉和淘汰不符合產業規劃、周邊安全防護距離不符合要求、能耗高、污染重和無安全生產保障的化工企業。進一步加大危險化學品領域隱患排查治理力度,督促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及時整改隱患。提高安全準入門檻,提升企業安全水平。督促市州制定化工園區規劃,確定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專門區域。嚴把建設項目“三同時”審查關,嚴格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行政許可。加強危險化學品經營運輸安全監管,加大涉危、涉爆、涉毒等領域危險物品和重要設施的安全檢查力度。

  道路交通:加強道路交通運輸專項整治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大道路交通運輸和水上交通安全監督檢查力度。切實做好“五整頓、三加強”工作,進一步整頓交通運輸企業、機動車生產和改裝企業、危險化學品運輸秩序,嚴厲打擊非法營運、非法載客,治理超限超載。加強危險路段的監控和整治,提高道路通行安全水平。建立排查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機制,認真分析原因,制定有針對性的行動方案。

  建筑施工:加強起重機械、模板坍塌等危險性較大工程或部位隱患排查治理,開展針對高處墜落、施工坍塌的專項整治。加大建筑施工場地安全檢查力度。加強對全省重點建設項目的安全監管,落實建設單位、業主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的安全責任,確保重點建設項目施工安全。

  消防:建立健全火災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強化重大火災隱患政府掛牌督辦制度。以確保建國60周年慶典活動消防安全為重點,開展國慶消防安全保衛“百日專項行動”,下大氣力整治人員密集場所特別是高層建筑、網吧、歌舞廳、地下空間等場所重大火災隱患。制定防滅火和應急疏散應急預案,加強應急救援演練。

  水利:認真落實小水電站建設安全生產“三同時”制度,切實治理安全隱患。加強對大型水利設施、水利建設項目特別是跨流域引水工程、生態保護治理工程、大型灌溉水利工程等重點建設項目的安全監管,提高病險水庫治理和監控水平,認真落實建設單位、業主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的安全責任,確保公共安全和建設施工安全。

  農機:認真落實農機安全生產責任制,廣泛開展農機宣傳教育,強化工作措施,努力提高農機監理工作水平,嚴厲打擊黑車非駕、農用車載人等違法違規行為,扎實開展“平安農機”創建活動。

  鐵路:扎實抓好鐵路安全法律、法規執行情況監督檢查,加強鐵路運行和建設項目安全管理,努力遏制重特大事故。

  電力:加強對電網主要輸變電設施和發電廠設施設備安全的監督檢查,強化水電、風電等電力建設項目安全管理,提高抵御惡劣氣候等自然災害的能力,確保電力設施安全穩定運行。

  民航:嚴格落實安全措施和應急措施,強化危險品運輸安全管理,提高飛機故障處理能力,加強機場建設項目安全監管,有效預防民航飛行事故。

  其他行業及單位:緊密結合本行業、本單位實際,著力排查安全隱患、清除不安全因素,預防安全事故。

  (三)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各級政府要建立安全生產監管責任體系,實施任期目標管理。進一步完善目標責任考核辦法,建立考核獎懲制度,改進考核方式、方法,把安全生產考核情況作為考察黨政干部政績的重要指標。企業要按照安全生產管理主體責任要求,認真落實安全管理、機構設置、人員保障、資金投入、規章制度制定、技術及物質保障、教育培訓及事故報告、應急救援等方面的責任,把安全生產作為考核企業管理人員工作業績的重要指標。

  (四)加強安全生產保障能力建設。

  1.深入開展機械制造企業、礦山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督促各市州開展中小生產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工作,進一步夯實企業安全生產基礎。

  2.切實加強應急救援基地和隊伍建設,建立和完善對各類事故的預報、預警、預防和應急救援機制,加強應急培訓和隊伍建設。依托現有應急救援資源和中石油蘭州石化公司、金川集團和靖遠煤業集團三家國家級應急救援基地,開展應急救援演練,增強實戰能力。

  3.推動各級政府和企業安全科技網絡建設,加快組織實施國家安全生產科技規劃。加強職業安全健康監管工作。督促指導企業改善作業環境,防范和減少職業危害事故。

  (五)加大宣傳教育力度。

  1.充分發揮主流媒體和安全生產系統網絡作用,運用多種途徑,大力宣傳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策部署,宣傳安全發展科學理念、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宣傳開展“安全生產年”活動的意義、要求和先進典型。

  2.認真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月”活動,進一步營造有利于安全生產、安全發展社會氛圍。

  3.進一步落實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強化安全責任意識,提高安全監管能力和安全操作技能;開展安全生產培訓機構專項評估檢查。

  4.開展各類安全宣傳教育進社區、進企業、進學校、進農村、進工地、進家庭活動。每個市州選擇2—3個社區,開展城市安全社區建設試點工作。

  五、方法步驟

  第一階段:安排部署階段(3月底前)。各市州、各部門要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安全生產年”工作方案,圍繞“三項行動”和“三項建設”,明確工作目標、主要任務和工作措施。要召開各種會議動員發動,并通過媒體和簡報、墻報、宣傳櫥窗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

  第二階段:全面實施階段(4月—10月)。各市州、各部門按照各自“安全生產年”工作方案,扎實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行政執法和隱患治理,切實加強法制體制機制、安全保障能力和安全監管隊伍建設。

  第三階段:督查階段(11月—12月10日)。省政府組成督查組對各市州“安全生產年”活動開展情況進行督查。在此之前,各市州、各部門也要對本市州、本行業活動開展情況進行督查。

  第四階段:總結階段(12月10日—12月底)。各市州、各部門要認真總結“安全生產年”活動開展情況,并于12月底前將活動總結報省安委會辦公室。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省政府成立以石軍副省長為組長,省政府副秘書長贠建民,省安委會辦公室主任、省安監局局長王建中同志為副組長,各有關部門負責同志為成員的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全省“安全生產年”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安監局,承擔“安全生產年”活動日常工作。各市州、各部門也要切實成立相應工作機構,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工作機制,扎實推進“安全生產年”各項工作深入開展。

  (二)落實責任。各市州和省安監、煤管、交通、建設、水利、公安、質監、農牧等部門要圍繞“三項行動”和“三項建設”的總體要求和“安全生產年”各項活動,結合各自實際,制定工作方案,明確目標任務,落實責任措施。各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各司其職,各負其責,互相配合,形成合力,確保“安全生產年”各項任務和工作措施落到實處。各市州要根據安全生產工作需要,落實活動經費,特別要加大事故隱患治理資金投入。要督促生產經營單位投入資金,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年”各項活動的順利開展。

  (三)建立報告制度。各市州、各部門要在每月10日前,將上月工作進展情況書面報告省“安全生產年”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省“安全生產年”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定期向省政府匯報工作進展情況,并在全省予以通報。

  (四)建立激勵機制。將“安全生產年”活動開展情況納入年底對各市州、各部門安全生產目標考核的內容。對“安全生產年”活動中表現突出、成效明顯的先進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對工作消極、活動開展較差的單位和個人通報批評。各市州、各部門也要建立激勵機制,通過獎優罰劣,促進“安全生產年”活動深入開展,保證各項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地區: 甘肅
標簽: 安全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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