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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民政府關于福清市生豬定點屠宰場(點)整合工作的批復(榕政綜〔2014〕28號)

   2014-03-14 633
核心提示:福清市人民政府:  你市《關于整合生豬定點屠宰場(點)的請示》(融政綜〔2013〕330號)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1.同
福清市人民政府:
 
  你市《關于整合生豬定點屠宰場(點)的請示》(融政綜〔2013〕330號)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1.同意你市關于生豬定點屠宰場(點)的整合方案,即:新設福清市宏路明輝牲畜定點屠宰場、江鏡南鑫牲畜定點屠宰場、海口海橋食品站,陽下、新厝、漁溪、宏路、鏡洋、東張、一都等鎮原有的7家屠宰場(點)整合至宏路明輝牲畜定點屠宰場;龍田、高山、三山、港頭、江陰、江鏡等鎮原有的6家屠宰場(點)整合至江鏡南鑫牲畜定點屠宰場,城頭、龍江、海口鎮原有的3家屠宰場(點)整合至海口海橋食品站。
 
  2.你市要嚴格按照國務院和省有關定點屠宰管理有關規定的要求,強化上述項目屠宰質量監管,確保肉類市場食品安全。
 
  此復
 
  福州市人民政府
 
  2014年2月7日


 
地區: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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