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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湖北省2014年食品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政辦發〔2014〕40號)

   2014-08-14 497
核心提示:各市、州、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湖北省2014年食品安全工作方案》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各市、州、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湖北省2014年食品安全工作方案》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2014年7月17日

  湖北省2014年食品安全工作方案

  為做好2014年食品安全工作,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2014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國辦發〔2014〕20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一)食品安全網格化管理覆蓋鄉村和街道社區達100%;食品安全科普宣傳覆蓋鄉村、街道社區和重要場所達100%。

  (二)日常食品安全監督檢查覆蓋率達100%;縣及以上城區豆制品集中區域生產達100%;餐飲業食品安全量化分級實施率達90%以上;生豬定點屠宰率達100%。

  (三)食品批發、大型商場(超市)和嬰幼兒乳品的電子追溯系統覆蓋面達80%以上。

  (四)食品、食用農產品監督抽檢不合格情況核查處理率達100%。

  (五)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總體合格率達96?5%以上。

  (六)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任務完成率達到100%。

  (七)食品安全有獎舉報制度完善,舉報投訴登記齊全,調查處理率達100%。

  (八)食品安全事故妥善處置率達100%,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事件輿論引導機制完善,及時回應率達100%。

  (九)食用農產品、嬰幼兒配方乳粉、肉制品、食用油、農村食品、兒童食品、學校及周邊食品、進出口食品、超保質期食品、回收食品等重點品種的生產經營活動得到進一步治理規范,畜禽屠宰、網絡食品交易、“非法添加”、“非法宣傳”等行為和問題得到進一步治理整頓,各項食品安全防范措施得到落實。

  二、工作措施

  (一)深入開展專項整治。

  1.開展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源頭專項整治。嚴格推行高毒農藥定點經營、實名購買制度,規范獸用抗菌藥、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的生產經營和使用。嚴厲打擊使用禁用農獸藥、非法添加“瘦肉精”和孔雀石綠等違禁物質的違法違規行為。加大土地和水污染治理力度,重點治理農產品產地土壤重金屬污染、農業種植養殖用水污染、持久性有機物污染等環境污染問題,依法依規設立食用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對被污染的農產品產地進行種植、養殖結構調整和綜合治理。加強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重點把好產地準出和市場準入關口,督促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嚴格落實有標準化生產記錄、有產品自檢或委托檢測(檢疫)合格證、有包裝、有標識為門檻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產地準出制度。

  2.開展嬰幼兒配方乳粉專項整治。規范生鮮乳收購與奶站經營管理,嚴格生鮮乳檢驗檢測和運輸監管,督促企業加強自建自控奶源建設與管理,進一步加強嬰幼兒配方乳粉監督抽檢,及時公布抽檢結果。嚴禁以委托、貼牌、分裝方式生產嬰幼兒配方乳粉,嚴禁用同一配方生產不同品牌乳粉和使用牛、羊乳(粉)以外的原料乳(粉)生產嬰幼兒配方乳粉。加強對企業持續保持許可條件、生產過程記錄、產品檢驗情況的檢查。加強乳制品流通監管,嚴格執行進貨查驗和查驗記錄制度,規范網絡銷售嬰幼兒配方乳粉行為。加強進口嬰幼兒配方乳粉監管和抽檢。依法嚴厲打擊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質、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無證生產經營、假冒知名品牌以及走私乳粉和乳清粉等違法行為。

  3.開展畜禽屠宰和肉制品專項整治。落實病死畜禽收集處理屬地管理責任,規范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工作。依法嚴懲收購加工病死畜禽、出售未經肉品檢驗或經肉品檢驗不合格的肉制品等違法違規行為。加強對生豬屠宰定點企業、牛羊屠宰企業規范管理,加強對肉制品生產加工企業監督檢查,嚴禁毛皮動物胴體及其他未經檢驗檢疫動物肉品流入市場。加大對活禽交易市場的監督檢查力度,督促活禽經營者嚴格依規對病死禽進行無害化處理。

  4.開展食用油安全專項整治。依法嚴厲打擊非法收購、運輸、加工餐廚廢棄油脂,利用動物內臟、化工原料提煉、制售動物油脂,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植物油冒充合格食用油等違法違規行為。推進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從源頭斬斷“地溝油”非法利益鏈,形成疏堵結合的良性運行機制。加強對進口食用油品的監督抽檢。

  5.開展農村食品安全專項整治。以治理小賣部、小超市、流動攤販、批發市場銷售假冒偽劣、“三無”食品等違法行為為重點,加大對農村地區、城鄉結合部、小作坊聚集村等重點區域食品安全的整治力度。規范農村紅白喜事集體用餐申報,加強對農村餐飲服務單位人員健康、場地環境、清洗消毒的管理。

  6.開展兒童食品、學校及周邊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嚴格規范兒童食品經營許可準入條件、經營者責任義務,督促落實進貨查驗、索證索票制度,嚴厲查處校園周邊銷售低價劣質食品行為。規范中小學生營養餐管理,嚴格學生營養餐配送單位資質篩選和招投標,依法嚴厲查處加工銷售不合格食品行為。嚴格對學校食堂人員衛生、原材料、加工流程的規范管理,防止食源性細菌污染,嚴防學生集體食物中毒事件發生。

  7.開展超過保質期食品、回收食品專項整治。嚴格落實食品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督促食品生產經營者及時自查清理超過保質期食品并采取停止經營等措施,主動將該食品清退出市場;對退市的超過保質期食品和回收食品設立專門區域保存并加貼醒目標簽。嚴厲打擊違法違規經營和使用超過保質期食品和回收食品的行為,禁止使用超過保質期食品和回收食品作為原料生產加工食品,禁止采取更改生產日期、保質期或者改換包裝等方式銷售超過保質期食品和回收食品。監督食品生產經營者對超過保質期食品和回收食品進行無害化處理或銷毀,防止回流餐桌。

  8.開展“非法添加”和“非法宣傳”問題專項整治。加大監測抽檢力度,嚴厲打擊生產環節非法添加、使用非食品原料、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等違法行為。加大對食品廣告虛假宣傳的查處力度,嚴厲整治生產銷售粗制濫造、冒用品牌、虛假標識等假冒偽劣問題。進一步鞏固和擴大保健食品打“四非”(非法生產、非法經營、非法添加和非法宣傳)階段性成果,嚴防反彈。

  9.開展網絡食品交易和進出口食品專項整治。嚴厲查處通過互聯網銷售“三無”食品、不符合安全標準食品、未經檢驗檢疫的進口食品等違法違規行為。嚴格規范網絡食品經營者及網絡食品交易平臺服務提供者責任和義務。加強進出口食品安全監管,以糧食、食糖、食用油、肉類等為重點,依法嚴厲打擊走私和逃避監管等違法犯罪行為。

  (二)加強制度建設。

  1.制訂食品安全地方性法規規章。針對我省食品安全監管中的薄弱環節,加強立法調研,積極爭取出臺食品安全地方性法規規章,建立健全最嚴格的覆蓋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各個環節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建立食品安全可追溯制度和標識體系。按照國家關于建立食品原產地可追溯制度和質量標識制度的要求,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肉菜流通追溯、酒類流通追溯、乳制品安全追溯體系建設,推進“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產品”、“清真食品”、“轉基因食品”等質量標識規范使用。

  3.完善食品安全標準。執行重點食品國家標準,完善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管理制度,加強食品安全標準研究,規范標準制定流程,科學制定我省食品安全地方標準。

  (三)不斷提高監管能力。

  1.深化食品安全監管體制改革。健全鄉鎮食品安全監管派出機構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服務機構,加強村級協管員隊伍建設。將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執法納入農業綜合執法范圍,加快推進生豬定點屠宰監管職責調整到位。強化各級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構協調能力建設,完善協作配合機制。建立食用農產品產地準出與市場準入有效銜接機制。

  2.加強基層執法力量和規范化建設。強化基層監管技術支撐,推進食品生產經營者電子化管理和數據庫建設,提高監管水平。提升基層執法隊伍綜合素質和業務能力,推行日常監管標準化,健全基層監管責任制,規范基層執法行為。

  3.加強食品安全檢測能力建設。加強食用農產品和食品快檢、溯源技術和預警系統的研發和推廣應用,加快縣鄉食品、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體系建設,加強基層食品安全檢測能力建設,提高一線監管執法隊伍技術水平。推進縣級食品安全檢驗檢測資源整合以及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資源整合。

  4.強化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建立和完善全省食源性疾病監測與報告網絡,在80%的縣級行政區域設立食源性疾病監測哨點醫院,增強監測數據屬地化管理綜合利用能力。組織實施全省食品和食用農產品安全風險監測年度計劃,加強對食品相關產品生產過程和制成品的監測。

  5.加強應急處置能力建設。落實省政府關于加快推進公共衛生應急核心能力建設的要求,完善應急管理機制,加快應急處置裝備、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隊伍建設。加強應急預案建設,做好應急管理工作的指導、培訓和演練,提升防范預警、應急響應、應急檢驗、應急評估等應急核心能力。

  6.加快推進監管工作信息化。落實《國家食品安全監管體系“十二五”規劃》,提高監管效能。推進食品安全監管統計基礎數據庫建設,提高統計工作信息化水平。推進食品安全信息惠民行動計劃,利用物聯網、溯源、防偽、條碼等技術,實施信息惠民工程。

  (四)大力推動社會共治。

  1.探索建立企業首負責任制和懲罰性賠償機制。在嬰幼兒配方乳粉、白酒生產企業試點“食品質量安全授權”制度,企業授權質量安全負責人把關入廠原料、負責生產過程控制和出廠產品檢驗質量安全。鼓勵企業實施良好農業規范(GAP)、良好生產規范(GMP),建立危害分析和關鍵控制點(HACCP)體系,以及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員工健康管理、培訓教育管理、食品生產經營操作規范等制度。探索建立“誰生產誰負責、誰銷售誰負責”的企業首負責任制和食品質量安全懲罰性賠償機制。

  2.推進重點產業轉型升級和品牌建設。大力扶持農業規模化、標準化生產,推進園藝作物標準園、畜禽規模養殖、水產健康養殖等創建活動。推動肉、菜、蛋、奶、糧等大宗食品生產基地建設,引導小作坊、小企業、小餐飲等生產經營活動向食品加工產業園區集聚。加強食品品牌建設,保護和傳承食品行業老字號。

  3.加強誠信體系建設。落實國家關于食品領域道德誠信建設要求,全面建立食品生產經營單位信用檔案,實施食品生產經營者“紅黑名單”制度。研究和推進將食品安全信用評價結果與行業準入、融資信貸、稅收、用地審批等掛鉤,充分發揮其他領域對食品安全失信行為的制約作用。

  4.落實有獎舉報制度。各地要設立食品安全舉報獎勵專項資金,落實有獎舉報制度。對舉報違法制售、使用食品非法添加物等嚴重違法犯罪問題的舉報人,以及違法生產經營單位內部舉報人員,適當提高獎勵額度。嚴格執行舉報保密制度,依法嚴懲對舉報人打擊報復的行為。

  5.開展食品安全城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縣創建工作。按照國務院要求,在部分城市以及有條件的“菜籃子”產品主產縣市開展創建試點。通過典型示范帶動,推動地方政府落實監管責任、創新監管舉措,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監管能力和水平。

  (五)加大打擊懲處力度。

  1.嚴懲重處違法犯罪行為。將危害最為嚴重、人民群眾反映最為強烈、整治最為迫切的食品安全領域違法犯罪行為作為打擊重點,依法嚴懲重處。

  2.促進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無縫銜接。加強行政監管部門與公安機關在案件查辦、信息通報、技術支持、法律保障等方面的配合,形成打擊食品違法犯罪的合力。探索公安機關提前介入涉嫌食品安全犯罪案件的評估與應對。建立聯合掛牌督辦制度,對掛牌督辦的大要案件,要依法從重從嚴查處。

  3.強化公安機關專業打擊力量。全力推進市縣兩級食品安全犯罪偵查隊伍建設,盡快落實機構和人員專職負責打擊食品安全犯罪。各級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構要進一步加強涉嫌食品犯罪檢驗及技術鑒定機構管理,明確涉案問題食品處置辦法,積極協調有關方面為公安機關提供技術支持。

  (六)大力加強宣傳教育。

  1.開展科普宣傳工作。落實《食品安全宣傳教育工作綱要(2011-2015年)》,深入開展“食品安全宣傳周”活動,充分發揮科研院所、社會團體和專家作用,引導消費者理性認知食品安全風險,提高風險防范意識。加大對食品生產經營誠信自律典型、監管執法先進人物的宣傳報道力度,發揮其示范引領作用。

  2.完善信息發布制度。完善食品安全工作新聞發言人制度,定期舉辦新聞發布會,主動介紹食品安全工作重大方針政策、重要領域專項整治情況,及時向社會通報階段性成果,科學有序發布消費安全提示。

  3.做好熱點問題輿論引導。積極回應群眾高度關注的熱點問題,開展“網上專家熱線”、“網上問政”、“與網民互動”、“政風行風熱線”等活動。對輿論中存在的質疑、誤解主動發聲,及時做好澄清和解疑釋惑工作,及時回應社會關注,合理引導公眾預期。對造謠傳謠的違法行為給予嚴厲打擊。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視食品安全工作,主要負責人親自抓,切實加強統一領導和組織協調。要將食品安全工作納入地方政府民生工程,加大投入支持力度,注重將資金向基層傾斜,進一步推進資金的統籌使用,提高使用效益。

  (二)加強協調聯動。繼續完善部門間信息通報、聯合執法、隱患排查、事件處置、宣傳教育以及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等協調聯動機制。鼓勵區域間建立風險隱患信息交流、跨地區大案聯合查處、行業產業帶動升級、重大問題協同研究等工作機制。各級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構要加強綜合協調和監督指導,確保各項工作扎實推進。

  (三)加強督查考評。各地要進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績效評價指標體系,逐級健全督查考評制度,將食品安全納入地方政府年度綜合目標、社會管理綜合治理考核內容,考核結果作為綜合考核評價地方政府領導班子和相關領導干部的重要依據,切實落實食品安全屬地管理責任。要督促各監管部門建立具體、明確的責任制,將食品安全監管責任落實到單位、人員和崗位。建立嚴格的責任追究制度,依法依紀追究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中責任人的失職瀆職等責任。



 
地區: 湖北
標簽: 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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