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內相關農藥生產企業:
近期,農業部辦公廳下發了《關于加強2,4-滴丁酯風險監控和使用指導工作的通知》(農辦農[2013]36號)文件,為切實抓好貫徹落實,相關生產企業要高度重視,采取積極措施,嚴把產品質量關,建立生產和銷售記錄,加強使用技術指導,履行社會責任,更好地為農業生產服務。
一、嚴格生產過程,加強產品質量控制
原藥生產企業要加強原藥的質量控制,尤其關注可能產生藥害的雜質種類和含量。制劑生產企業要對購買的每批次原藥產品質量進行檢測,清潔加工,避免交叉污染,嚴禁添加未登記的農藥隱形成分。原藥和制劑生產過程中要防止漂移造成周邊農作物藥害,出廠的每批次產品都要進行質量檢測和留樣。省所將加強對生產企業產品質量檢測記錄開展定期或不定期隨機檢查,對庫存產品開展抽樣檢測,對產品質檢記錄不完整和抽樣產品質量不合格的企業,加大查處力度。
二、完善生產記錄,加強產品源頭追溯
要進一步完善生產和銷售記錄,建立車間安全生產記錄制度、農藥出廠銷售檢驗記錄制度以及每批次產品留樣制度等,做到市場銷售的2,4-滴丁酯產品源頭可追溯,對質量存在異議的產品可進行質量抽檢。省所將強化我省2,4-滴丁酯市場監管,重點查處擅自擴大使用范圍、產品質量不合格、標簽標注不規范等違規違法行為。
三、履行社會責任,加強售后技術服務。
2,4-滴丁酯使用不當易造成周邊農作物漂移藥害事故,生產企業要加強該產品使用技術指導,銷售人員有義務對農藥經銷商和使用農戶進行售后技術服務,講解2,4-滴丁酯特性及使用注意事項,指導農民嚴格按照產品標簽規定范圍、時期、用量、方法施用,出現藥害等問題及時上報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有效規避風險,保障農業生產安全。
江蘇省農藥檢定所
二○一三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