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局各直屬單位,各科室:
為全面貫徹全國、全省食品藥品監管工作會議、全市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深入推進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認真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加強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監管工作重要指示,切實解決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普遍存在的生產條件差、環境不整潔、管理混亂等問題。經研究,對進一步加強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監管工作提出了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視,進一步增強做好食品小作坊整治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
我市食品小作坊占全市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總數的80%以上,大部分生產條件簡陋,生產工藝落后,管理制度不健全,從業人員知識水平不高,生產設施和設備簡陋,廣泛分布在農村和城鄉結合部,呈現“多、小、散、亂、差”的特點,食品質量安全得不到有效保證,存在重大隱患。食品質量安全關系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是重大的民生問題、經濟問題和政治問題,關系經濟健康發展和社會穩定,關系黨和政府形象。各區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充分認識加強食品小作坊整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充分認識加強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監管,確保食品質量安全的重大意義,以對人民負責的態度,真正樹立做好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監管工作的使命感、責任感和緊迫感。
二、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整治工作目標
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監管應以專項整治為主要“抓手”,以四個“一批”為主要工作目標,即嚴厲打擊一批制售假冒偽劣食品、使用非食品用原料的黑窩點,積極幫扶一批具備一定條件的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整合做大一批具有區域性集中加工特點的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堅決關閉一批不具備生產條件的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
三、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整治工作原則
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的監管工作要始終堅持“全面監管、分類實施、重心下移、打扶結合”的原則。一是政府領導,全面監管。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的監管要在區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區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將所有食品生產加工行為都納入監管范圍,建立區縣、鄉鎮監管責任制,通過嚴密監管,督促企業守法生產,確保安全。 二是統一規范,分類實施。在堅持對制售假冒偽劣食品、使用非食品用原料的堅決依法查處的前提下,結合當地實際,將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進行分類監管。三是突出重點,重心下移。要集中監管資源對重點地區、重點產品開展專項治理。 四是示范先行,全面推廣。各區縣局要集中力量,狠下功夫,在本轄區內改造三至五個樣板示范點,作為食品加工小作坊改造提升的標準,組織小作坊經營業主參觀學習,并在轄區內全面推廣實施。五是因地制宜,打扶結合。要根據實際,采取不同方式規范,有針對性的加強監管;既要加強查處,又要加強幫扶,因勢利導,形成良好的監管和規范氛圍。
四、開辦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基本要求
(一)開辦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應具備“兩證一書”,即健康證,培訓證,質量安全承諾書。
(二)衛生條件必須做到“五凈一無”,即地面潔凈,墻壁潔凈,屋頂潔凈,生產設備潔凈,個人衛生潔凈(穿戴潔凈工作衣帽和口罩,不得佩戴首飾),無污染源(廠區周邊無垃圾場堆、污水坑、養殖場、化工場、煤場等)。
(三)原輔料管理做到“一有兩離三防”,即采購有臺帳(索取加蓋有供貨方紅色印章“兩證一報告”,即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檢驗報告,如實記錄產品名稱、產品生產日期、保質期、供貨單位、采購時間、驗證人等信息),貯存離墻30cm、離地20cm分類存放,防鼠、防潮、防污染。
(四)生產條件做到“五有一寬敝”,即有洗手消毒設施,有不銹鋼工作臺、容器,車間入口處有防鼠板、滅蠅燈,有在檢定有效使用期內的滅火器,有通暢的上下水,生產空間足夠寬敝。
(五)生產設備做到“三定期一防護”,即定期清洗,定期消毒,定期保養,有效防護。
(六)產品加工做到“六嚴禁”,即嚴禁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嚴禁用非食品原料生產加工食品;嚴禁用回收食品生產加工食品;嚴禁用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感官異常的原輔料生產加工食品;嚴禁用散裝食用油、食醋、醬油生產加工食品;嚴禁使用無證企業提供的產品生產加工食品。
(七)成品管理做到“三符合”,即預包裝食品標簽標識符合相關規定;食品包裝材料符合食品專用材料要求;成品貯存符合規定(防鼠、防蠅、防蟲、防塵、防污染)。
(八)預包裝食品(現做現賣、來料代加工的產品可不作預包裝)做到“七有兩不”,即有廠名、廠址、產品執行標準、凈含量、生產日期、保質期、聯系方式,不濫加貼生產許可QS標志,不標注虛假廣告用語。
五、加強領導,充分發揮基層監管機構的作用,建立健全監管工作的長效機制
(一)加強領導,以大力整頓食品生產加工業為契機,加強小作坊規范和整頓。各區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繼續加強對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領導,建立“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分工負責的責任制,要把規范和整頓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作為工作重點,采取強化監管、典型示范和規范管理等方式,使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生產不規范的現狀得到改善。鄉鎮食品藥品監管所要將食品加工小作坊監管作為監管工作的重中之重,建立監管責任制,要將農村、鄉鎮、城鄉結合部等區域的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作為監管重點,落實定人員、定區域、定加工戶、定責任的方式,采用巡查、監督抽查等監管措施,增加檢查頻次,督促小作坊規范生產經營,切實做到責任到位、措施到位、檢查到位、整改到位。
(二)加大執法力度,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對于制售假冒偽劣食品、使用非食品用原料和濫用添加劑造成安全隱患,或不具備食品生產加工條件生產加工的違法行為必須實施嚴厲打擊,該處罰的處罰,該取締的依法堅決予以取締。涉嫌違法犯罪的,不能以罰代刑,必須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三)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及時查找存在問題。要鼓勵社會各方面對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加強監督,對舉報反映食品質量安全的問題,要組織力量及時進行調查,做到及時處理,避免引發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四)加大食品安全宣傳力度,引導百姓安全消費。要大力宣傳優質食品、優良品牌和優秀企業,加大對農村、城鄉結合部食品安全的宣傳力度,加大對普通消費者和經銷商的宣傳力度。要引導消費者購買加貼QS標志的食品,自覺抵制廠名廠址不詳、質量安全無保證的產品。
(五)嚴肅紀律,強化責任追究。各級人民政府對行政區內的食品安全負總責,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監管責任。各級政府及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不履行相應職責的,按照《甘肅省食品安全監管責任問責辦法(試行)》(甘政辦發〔2014〕13號),追究區縣政府主要負責人、分管食品安全負責人,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的重要領導責任和主要領導責任;對直接從事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人員追究直接責任,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各區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認真抓好落實,督促食品生產小作坊限期進行整改,6月底前各區縣60%以上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完成整改任務,年底前100%達標。市局將把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規范管理達標情況作為目標責任書考核的重要指標,于6月底、12月底對各區縣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整改情況進行全面考核。
武威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4年2月27日
為全面貫徹全國、全省食品藥品監管工作會議、全市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深入推進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認真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加強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監管工作重要指示,切實解決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普遍存在的生產條件差、環境不整潔、管理混亂等問題。經研究,對進一步加強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監管工作提出了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視,進一步增強做好食品小作坊整治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
我市食品小作坊占全市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總數的80%以上,大部分生產條件簡陋,生產工藝落后,管理制度不健全,從業人員知識水平不高,生產設施和設備簡陋,廣泛分布在農村和城鄉結合部,呈現“多、小、散、亂、差”的特點,食品質量安全得不到有效保證,存在重大隱患。食品質量安全關系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是重大的民生問題、經濟問題和政治問題,關系經濟健康發展和社會穩定,關系黨和政府形象。各區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充分認識加強食品小作坊整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充分認識加強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監管,確保食品質量安全的重大意義,以對人民負責的態度,真正樹立做好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監管工作的使命感、責任感和緊迫感。
二、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整治工作目標
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監管應以專項整治為主要“抓手”,以四個“一批”為主要工作目標,即嚴厲打擊一批制售假冒偽劣食品、使用非食品用原料的黑窩點,積極幫扶一批具備一定條件的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整合做大一批具有區域性集中加工特點的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堅決關閉一批不具備生產條件的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
三、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整治工作原則
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的監管工作要始終堅持“全面監管、分類實施、重心下移、打扶結合”的原則。一是政府領導,全面監管。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的監管要在區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區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將所有食品生產加工行為都納入監管范圍,建立區縣、鄉鎮監管責任制,通過嚴密監管,督促企業守法生產,確保安全。 二是統一規范,分類實施。在堅持對制售假冒偽劣食品、使用非食品用原料的堅決依法查處的前提下,結合當地實際,將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進行分類監管。三是突出重點,重心下移。要集中監管資源對重點地區、重點產品開展專項治理。 四是示范先行,全面推廣。各區縣局要集中力量,狠下功夫,在本轄區內改造三至五個樣板示范點,作為食品加工小作坊改造提升的標準,組織小作坊經營業主參觀學習,并在轄區內全面推廣實施。五是因地制宜,打扶結合。要根據實際,采取不同方式規范,有針對性的加強監管;既要加強查處,又要加強幫扶,因勢利導,形成良好的監管和規范氛圍。
四、開辦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基本要求
(一)開辦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應具備“兩證一書”,即健康證,培訓證,質量安全承諾書。
(二)衛生條件必須做到“五凈一無”,即地面潔凈,墻壁潔凈,屋頂潔凈,生產設備潔凈,個人衛生潔凈(穿戴潔凈工作衣帽和口罩,不得佩戴首飾),無污染源(廠區周邊無垃圾場堆、污水坑、養殖場、化工場、煤場等)。
(三)原輔料管理做到“一有兩離三防”,即采購有臺帳(索取加蓋有供貨方紅色印章“兩證一報告”,即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檢驗報告,如實記錄產品名稱、產品生產日期、保質期、供貨單位、采購時間、驗證人等信息),貯存離墻30cm、離地20cm分類存放,防鼠、防潮、防污染。
(四)生產條件做到“五有一寬敝”,即有洗手消毒設施,有不銹鋼工作臺、容器,車間入口處有防鼠板、滅蠅燈,有在檢定有效使用期內的滅火器,有通暢的上下水,生產空間足夠寬敝。
(五)生產設備做到“三定期一防護”,即定期清洗,定期消毒,定期保養,有效防護。
(六)產品加工做到“六嚴禁”,即嚴禁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嚴禁用非食品原料生產加工食品;嚴禁用回收食品生產加工食品;嚴禁用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感官異常的原輔料生產加工食品;嚴禁用散裝食用油、食醋、醬油生產加工食品;嚴禁使用無證企業提供的產品生產加工食品。
(七)成品管理做到“三符合”,即預包裝食品標簽標識符合相關規定;食品包裝材料符合食品專用材料要求;成品貯存符合規定(防鼠、防蠅、防蟲、防塵、防污染)。
(八)預包裝食品(現做現賣、來料代加工的產品可不作預包裝)做到“七有兩不”,即有廠名、廠址、產品執行標準、凈含量、生產日期、保質期、聯系方式,不濫加貼生產許可QS標志,不標注虛假廣告用語。
五、加強領導,充分發揮基層監管機構的作用,建立健全監管工作的長效機制
(一)加強領導,以大力整頓食品生產加工業為契機,加強小作坊規范和整頓。各區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繼續加強對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領導,建立“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分工負責的責任制,要把規范和整頓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作為工作重點,采取強化監管、典型示范和規范管理等方式,使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生產不規范的現狀得到改善。鄉鎮食品藥品監管所要將食品加工小作坊監管作為監管工作的重中之重,建立監管責任制,要將農村、鄉鎮、城鄉結合部等區域的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作為監管重點,落實定人員、定區域、定加工戶、定責任的方式,采用巡查、監督抽查等監管措施,增加檢查頻次,督促小作坊規范生產經營,切實做到責任到位、措施到位、檢查到位、整改到位。
(二)加大執法力度,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對于制售假冒偽劣食品、使用非食品用原料和濫用添加劑造成安全隱患,或不具備食品生產加工條件生產加工的違法行為必須實施嚴厲打擊,該處罰的處罰,該取締的依法堅決予以取締。涉嫌違法犯罪的,不能以罰代刑,必須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三)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及時查找存在問題。要鼓勵社會各方面對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加強監督,對舉報反映食品質量安全的問題,要組織力量及時進行調查,做到及時處理,避免引發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四)加大食品安全宣傳力度,引導百姓安全消費。要大力宣傳優質食品、優良品牌和優秀企業,加大對農村、城鄉結合部食品安全的宣傳力度,加大對普通消費者和經銷商的宣傳力度。要引導消費者購買加貼QS標志的食品,自覺抵制廠名廠址不詳、質量安全無保證的產品。
(五)嚴肅紀律,強化責任追究。各級人民政府對行政區內的食品安全負總責,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監管責任。各級政府及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不履行相應職責的,按照《甘肅省食品安全監管責任問責辦法(試行)》(甘政辦發〔2014〕13號),追究區縣政府主要負責人、分管食品安全負責人,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的重要領導責任和主要領導責任;對直接從事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人員追究直接責任,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各區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認真抓好落實,督促食品生產小作坊限期進行整改,6月底前各區縣60%以上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完成整改任務,年底前100%達標。市局將把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規范管理達標情況作為目標責任書考核的重要指標,于6月底、12月底對各區縣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整改情況進行全面考核。
武威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