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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貫徹國發〔2007〕23號文件精神進一步加強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魯政發〔2007〕57號)

   2011-02-22 722
核心提示:  各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
   各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國發〔2007〕23號,以下簡稱《通知》)精神,進一步加強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全面提升我省產品質量水平,推動我省經濟社會科學發展、和諧發展、率先發展,在新起點上實現富民強省的新跨越,現結合我省實際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進一步增強做好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緊迫感和使命感
 
  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關系人民群眾切身利益,關系企業的生存和發展,關系國家形象。省委、省政府始終高度重視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工作,不斷加強質量法制建設,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和監測體系,深入推行市場準入制度、監督抽查制度、產品出廠檢驗制度和缺陷產品召回制度,我省的產品質量總體水平穩步提高,主要農產品和食品質量安全可靠,基本食品國家監督抽查合格率達到90%以上,出口商品合格率達到99%以上。但是,我省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還存在不少問題,主要表現在:個別企業生產條件差、標準水平低、可靠性不強,特別是食品生產加工小企業、小作坊存在一定安全隱患;少數企業缺乏誠信,有的甚至逃避檢驗監管,致使不合格產品流出廠門甚至輸出國門;監管機制不夠完善,監管工作有待進一步加強。各級、各部門要從全局和戰略的高度,充分認識抓好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極端重要性,把思想統一到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決策部署上來,進一步增強緊迫感和使命感,認真扎實地做好各項工作,切實提高我省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工作水平。
 
  二、突出重點,強化措施,確保我省產品質量與食品安全
 
  (一)堅持從源頭抓質量。嚴格市場準入,特別是對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產品,依法依規提高生產許可條件和市場準入門檻。建立嚴密的食品和食用農產品安全監管網絡,對種植養殖、生產加工、包裝、儲運等各個環節都要加強監管,逐步做到規范化、制度化。對農產品,著重加強產地環境和農藥、獸藥、飼料、飼料添加劑等投入品及包裝、貯存、運輸等環節的監管;對工業品,著重加強原料進廠、生產加工和產品出廠等環節的控制。
 
  (二)嚴把貨架關和餐桌關。全面實行食品進貨檢驗驗收、索證索票、購銷臺賬制度,嚴格查驗和標識標簽管理。對所有食品經營戶實行實名登記制,特別要加強對農村食品進貨渠道的管理。強化餐飲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制度,完善食品衛生索證管理和衛生監督結果公示制度。嚴防可能對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損害的食品進入市場,一經發現,堅決退市和召回,該銷毀的必須銷毀。
 
  (三)搞好進出口商品安全體系建設。加快推進電子口岸建設,盡快實現檢驗檢疫、海關之間的通關單聯網核查,依法嚴厲打擊逃漏檢行為,嚴防有問題的商品進出境,特別要嚴防有毒有害物質和疫病進入我省。推行出口食品“公司+基地+標準化”生產管理模式,嚴格實施疫情疫病、農獸藥殘留監控制度。有條件的市、縣(市、區)要推行“農產品質量安全區域化管理體系”建設,從農業化學投入品管理和使用、種養殖基地標準化建設、質量安全追溯系統等方面加強管理,形成區域化的出口產品安全生產加工體系。進一步優化出口產品結構,增加機電產品、精深加工產品和高附加值產品在出口產品中的比重。
 
  (四)加快標準體系建設。質監部門要會同農業、衛生、檢驗檢疫、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按照《山東省“十一五”標準化發展規劃綱要》要求,圍繞提升與發展現代農業、裝備制造業,及時跟蹤和掌握國外先進標準,以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為重點,建立健全我省科學、統一、規范的標準體系。搭建全省標準化技術服務平臺,完善標準制(修)訂快速反應機制,涉及健康和安全的主要指標要符合國際標準。大力實施農業標準化,實現食品從農田到餐桌的全過程控制。引導企業建立完善的標準體系,積極采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增強企業自主創新能力。
 
  (五)加強產品質量公共檢測平臺建設。圍繞發展我省主導產業,著重提升涉及安全產品的監督檢驗和檢驗檢疫檢測能力。按照科學規劃、合理布局、優化資源配置的原則,建立技術裝備精、檢測水平高、支撐能力強、達到國內領先水平的國家級區域公共檢測平臺,為企業和社會提供科學、準確、高效的檢測服務。建立完善統一的檢驗機構資質認定制度和國際通行的實驗室評價制度,為有效應對技術性貿易壁壘提供檢驗檢測技術保障。
 
  (六)健全質量信用體系。以產品質量信用記錄和食品生產經營企業質量檔案為重點,搭建質量信用信息化平臺,逐步建立健全守信獎勵、失信懲戒的質量信用制度,構建全省質量信用體系的基本框架和運行機制。繼續推動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試點工作,逐步向食品行業全面推行,爭取到2010年在全省范圍內全面建立食品安全信用體系。
 
  (七)不斷提高監管能力。各監管部門要重心下移,充實基層執法力量,加強執法隊伍建設,不斷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要加強合作,充分利用檢驗檢測資源,實現資源共享、檢測結果互認、檢測信息互通,不搞重復建設。各級財政要增加投入,切實改善監管部門一線隊伍的執法裝備,配備一批先進設備,解決質監和檢驗檢疫等監管工作中存在的“檢不了、檢不出、檢不準、檢得慢”等突出問題。加快質監部門產品質量電子監管網和檢驗檢疫部門電子執法工程推廣工作,建立“大網絡、全覆蓋、無縫隙”的產品監管格局,不斷提高監管能力。
 
  (八)完善預警與應急機制。完善風險預警和快速反應機制,切實防范和妥善處置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發生后,有關地方和部門要立即報告、迅速介入、科學研判、妥善處置,努力把影響控制在最小范圍,把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
 
  (九)積極開展集中整治行動。重點整治農村和城鄉結合部等重點區域、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等重點單位、食品等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重點產品。要把小作坊作為整治的重中之重,對達不到質量安全衛生基本條件的必須限期改造。嚴厲查處使用非食品物質和回收食品作原料、濫用添加劑等行為。鼓勵大企業幫助小企業、小作坊提高生產水平,積極開展食品安全示范縣和食品放心鄉鎮、食品放心社區建設。要建立長效機制,把專項整治與加強全過程監管結合起來,確保我省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
 
  三、加強領導,把握輿論,為提高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水平提供有力保障
 
  (一)強化各級政府和監管部門的責任。省質量興省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統一部署有關重大行動。各級政府對當地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負總責,主要負責人要親自抓;要將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政府目標管理,并作為領導干部政績考核的重要指標。各監管部門要在職責范圍內實行全面監管,誰發證、誰監管、誰負責。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協作,形成合力,共同抓好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工作。
 
  (二)落實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責任追究制度。各級、各部門要按照權責一致的原則,建立健全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監管工作責任制、工作績效評價考核體系和責任追究制度。大力加強行政監察和執法監督檢查,糾正和查處重審批、輕監管和少數執法部門及人員不作為、亂作為問題,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監管不力、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其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對實行地方保護、地區封鎖的,要予以糾正;造成嚴重后果或惡劣影響的,追究有關政府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的責任。所有企業都要依法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使用的原料、輔料、添加劑、農業投入品必須符合法律法規和國家強制性標準。凡生產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產品的企業,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強制性標準。企業要對其生產銷售產品的質量和安全負責,并依法接受監管部門的監督檢查。
 
  (三)加強質量法制建設。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國務院令第503號),增強法律法規的有效性。加快《山東省名牌產品管理辦法》、《山東省質量獎勵條例》、《山東省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及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等法規和規章的立法進程,建立健全適應我省經濟社會發展的質量法規、規章。
 
  (四)發揮輿論宣傳和社會監督作用。大力宣傳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強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宣傳各地區、各部門加強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先進經驗,揭露、曝光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方面的違法犯罪行為,及時跟蹤報道重大案件的查處情況。廣泛宣傳優質產品、優良品牌和優秀企業,提高我省產品信譽,增強群眾消費信心和鑒別能力,營造人人關心、重視質量安全的良好氛圍。
 
  (五)建立統一、科學、權威、高效的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信息發布制度。各監管部門要主動發布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信息,及時發布查處問題、改進工作的信息,保障公眾的知情權和監督權。對于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突發性事件,根據職責分工,快速反應,核查事實,統一口徑,迅速穩妥地發布信息。對反映比較集中的問題,要逐一查實,及時澄清,不回避問題。對個別惡意炒作、制造和傳播虛假信息的媒體和個人,要依法處理。
 
  山東省人民政府
 
  二○○七年八月三十日


 
地區: 山東
標簽: 產品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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