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市、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工作部門:
根據國務院《生豬屠宰管理條例》和《貴州省生豬屠宰管理辦法》,按照我市生豬定點屠宰場(廠)整改方案的要求,嘉旺屠宰場于2006年5月16日試運行生豬機械化上線屠宰。由于我市實行機械化屠宰是分期推進實施,稅費尚未統一,檢疫不對等,成本上有差異,加之新屠宰生產線的調試有個完善過程,其它八家屠宰場正在整改。極少屠宰經營戶借機械化屠宰生產線剛上馬出現的一些問題為由,轉遷到其他還未達到規范化屠宰要求的手工屠宰場屠宰,引起了我市機械化生豬定點屠宰場的不穩定和機械化屠宰量下降,也給我市食肉市場的管理帶來了一些新的問題。為了堅定推進我市生豬機械化屠宰進程,切實維護正常的屠宰秩序,確保我市食肉安全,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強生豬屠宰監管,確保廣大群眾吃上放心肉,是突出“以人為本”,構建“和諧社會”,維護人民群眾利益的具體體現,也是深入開展“食品放心工程”的主要內容,市政府有關工作部門,有關區、市、縣人民政府要采取積極措施,切實加大整改工作力度,積極幫助生豬定點屠宰場協調和解決運行中出現的問題,使企業的生產盡快走上正常軌道。
二、嚴格稅費征繳。市國、地稅部門和有關部門要積極協調,嚴格依法行政。努力使各區、市、縣的生豬屠宰稅費規范統一,依法征繳征收。嚴禁委托不具備征收主體資格的單位或個人征繳,凡與本要求不符的區、市、縣,必須盡快糾正。
三、各級商務部門要組織執法人員加強執法,加大打擊私屠濫宰力度,特別是對一些私屠濫宰高發地區要加強監控,凈化食肉市場,確保老百姓食肉安全。
四、工商部門要切實加強肉品市場檢查,特別對還未完全達到規范化要求的屠宰場上市的鮮肉要加大檢查力度,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五、農業部門要加大檢疫力度,近期要進一步加大對尚未達到規范化要求屠宰場的檢疫力度,嚴防不合格產品出場。我市轄區以外屠宰場進入我市的豬肉必須加強檢查,不合格產品不得流入市場,漏繳稅費的必須補征,違反規定的嚴禁進入貴陽市場。
六、衛生部門要加強肉品衛生管理,加大對學校、賓館、機關、工地(食堂)用肉情況的檢查,凡是不從定點屠宰場購肉的,一經發現要依法處罰,并提倡和引導其到規范化的機械化定點屠宰場購肉。
七、環保部門要加大對定點屠宰場排污的檢查,對達不到要求,整改不力的,堅決予以嚴厲處罰,已經進入司法程序關閉的屠宰場,必須盡快完善法律手續,依法關閉。有關區政府和市政府有關工作部門要做好關閉前后的準備工作。
八、公安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對各屠宰場的治安管理,嚴厲打擊破壞屠宰市場穩定的行為,及時掌握不穩定因素,配合和支持相關部門加大對屠宰場的監管。
九、新聞媒體要積極配合市有關部門實事求是地宣傳我市機械化屠宰進展情況,以正面宣傳為主,讓市民逐步接受機械化屠宰上市的鮮肉。市、區商務部門要組織各大超市及賓館(食堂)等用肉大戶到嘉旺機械化屠宰場參觀,積極引導消費。
十、有定點屠宰場的區、市、縣政府一定要有大局意識,積極配合全市生豬定點屠宰場整改工作,高度重視機械化生豬屠宰工作。花溪區和白云區要切實抓好轄區內屠宰場的整改工作,盡快按市政府的要求達標,在未達標之前,不得擅自擴大規模。凡是嘉旺屠宰場實施機械化屠宰后轉遷到花溪屠宰場、豐利屠宰場的經營戶,花溪區、白云區要召開專門會議,組織清退。
市政府有關工作部門和有關區、市、縣要按照全市的統一要求,根據各自職責加大工作力度,搞好協調配合。對不認真落實市的工作安排,引發問題的單位和個人,將追究責任嚴肅查處。市政府督察室、市商務局(市屠宰辦)要對此項工作的進展情況定期進行督促檢查。
貴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OO六年五月三十日
根據國務院《生豬屠宰管理條例》和《貴州省生豬屠宰管理辦法》,按照我市生豬定點屠宰場(廠)整改方案的要求,嘉旺屠宰場于2006年5月16日試運行生豬機械化上線屠宰。由于我市實行機械化屠宰是分期推進實施,稅費尚未統一,檢疫不對等,成本上有差異,加之新屠宰生產線的調試有個完善過程,其它八家屠宰場正在整改。極少屠宰經營戶借機械化屠宰生產線剛上馬出現的一些問題為由,轉遷到其他還未達到規范化屠宰要求的手工屠宰場屠宰,引起了我市機械化生豬定點屠宰場的不穩定和機械化屠宰量下降,也給我市食肉市場的管理帶來了一些新的問題。為了堅定推進我市生豬機械化屠宰進程,切實維護正常的屠宰秩序,確保我市食肉安全,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強生豬屠宰監管,確保廣大群眾吃上放心肉,是突出“以人為本”,構建“和諧社會”,維護人民群眾利益的具體體現,也是深入開展“食品放心工程”的主要內容,市政府有關工作部門,有關區、市、縣人民政府要采取積極措施,切實加大整改工作力度,積極幫助生豬定點屠宰場協調和解決運行中出現的問題,使企業的生產盡快走上正常軌道。
二、嚴格稅費征繳。市國、地稅部門和有關部門要積極協調,嚴格依法行政。努力使各區、市、縣的生豬屠宰稅費規范統一,依法征繳征收。嚴禁委托不具備征收主體資格的單位或個人征繳,凡與本要求不符的區、市、縣,必須盡快糾正。
三、各級商務部門要組織執法人員加強執法,加大打擊私屠濫宰力度,特別是對一些私屠濫宰高發地區要加強監控,凈化食肉市場,確保老百姓食肉安全。
四、工商部門要切實加強肉品市場檢查,特別對還未完全達到規范化要求的屠宰場上市的鮮肉要加大檢查力度,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五、農業部門要加大檢疫力度,近期要進一步加大對尚未達到規范化要求屠宰場的檢疫力度,嚴防不合格產品出場。我市轄區以外屠宰場進入我市的豬肉必須加強檢查,不合格產品不得流入市場,漏繳稅費的必須補征,違反規定的嚴禁進入貴陽市場。
六、衛生部門要加強肉品衛生管理,加大對學校、賓館、機關、工地(食堂)用肉情況的檢查,凡是不從定點屠宰場購肉的,一經發現要依法處罰,并提倡和引導其到規范化的機械化定點屠宰場購肉。
七、環保部門要加大對定點屠宰場排污的檢查,對達不到要求,整改不力的,堅決予以嚴厲處罰,已經進入司法程序關閉的屠宰場,必須盡快完善法律手續,依法關閉。有關區政府和市政府有關工作部門要做好關閉前后的準備工作。
八、公安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對各屠宰場的治安管理,嚴厲打擊破壞屠宰市場穩定的行為,及時掌握不穩定因素,配合和支持相關部門加大對屠宰場的監管。
九、新聞媒體要積極配合市有關部門實事求是地宣傳我市機械化屠宰進展情況,以正面宣傳為主,讓市民逐步接受機械化屠宰上市的鮮肉。市、區商務部門要組織各大超市及賓館(食堂)等用肉大戶到嘉旺機械化屠宰場參觀,積極引導消費。
十、有定點屠宰場的區、市、縣政府一定要有大局意識,積極配合全市生豬定點屠宰場整改工作,高度重視機械化生豬屠宰工作。花溪區和白云區要切實抓好轄區內屠宰場的整改工作,盡快按市政府的要求達標,在未達標之前,不得擅自擴大規模。凡是嘉旺屠宰場實施機械化屠宰后轉遷到花溪屠宰場、豐利屠宰場的經營戶,花溪區、白云區要召開專門會議,組織清退。
市政府有關工作部門和有關區、市、縣要按照全市的統一要求,根據各自職責加大工作力度,搞好協調配合。對不認真落實市的工作安排,引發問題的單位和個人,將追究責任嚴肅查處。市政府督察室、市商務局(市屠宰辦)要對此項工作的進展情況定期進行督促檢查。
貴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OO六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