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為出發點,按照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以及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的要求,堅持集中整治與制度建設、嚴格執法與科學管理、打假與扶優扶強相結合,在食品種植養殖、生產加工、流通和消費等環節,加大綜合整治力度,著力建立食品安全長效監管機制,提升全市食品安全檔次。
二、工作重點
以農村和城鄉結合部為重點區域,以無證照小作坊和黑窩點為重點對象,以糧、食用油、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產品、飲料、酒、兒童食品等11類食品為重點產品,以各類食品批發市場、集貿市場、生豬屠宰廠(場)、小食品加工作坊、小飲食店、“農家樂”為重點場所,整治非法生產、加工、銷售食品,制造、使用虛假食品產品標識,私屠濫宰、制售病害肉的違法行為,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食品的黑窩點和犯罪團伙。
(一)抓好食用農產品生產安全的源頭治理。深入開展農資打假護農“綠色狂飆”專項治理行動,加強對食用農產品生產環節的監督和管理,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制度。對全市食用農產品生產基地、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和超市進行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建立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發布和通報制度,加大對動物及動物產品檢疫監督力度,加快農業標準化綜合示范區建設,著力建立長效監管機制。
(二)加強對水產品、水產投入品的監管。創建無公害水產品生產示范基地,建立健全水生動物檢疫機構,配備人員和必要的檢測設備,把好水產品的“入口關”。加大對水產養殖用水、飼料及添加劑、魚藥、魚種等的監管力度。
(三)建立生豬屠宰、肉及酒類食品安全責任制。落實定點屠宰廠(場)業主的第一責任人問責制,強化屠宰加工管理和肉品品質檢驗,嚴厲查處生產加工病死豬肉、注水豬肉以及私屠濫宰行為,加強對定點屠宰廠(場)的日常管理和監督。依法查處制售假冒偽劣酒行為。加強信用體系建設,深入開展“誠信經商”活動。積極推進農村食品流通網絡建設,實施農村“村村建放心商店”工程。健全食品流通服務體系。
(四)加大對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整治。加快制定我市《食品質量安全監管層級責任制》、《食品質量安全準入核查工作程序》和《食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突出抓好對重點品種、重點區域、重點企業的整治。繼續做好肉制品、乳制品、飲料、調味品、冷凍飲品、方便面、餅干、罐頭、速凍米面制品、膨化食品等10類尚未取得生產許可證的企業的組織申報、現場評審等工作,啟動糖果制品、茶葉、葡萄酒及果酒、啤酒、黃酒、醬腌菜、蜜餞、炒貨制品、蛋制品、可可制品、焙烤咖啡、水產品加工、淀粉及淀粉制品等13類食品的準入工作,嚴厲查處糧、肉、蔬菜、奶制品、豆制品、水產品、酒、飲料、兒童食品、保健食品等10類食品生產加工中濫用食品添加劑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的違法行為,打擊城鄉結合部食品制假售假行為。建立食品質量安全區域監管責任制,強化食品生產企業日常監管,完善食品監督抽查和轄區工作責任制,嚴格“市場禁入”制度。
(五)抓好食品流通環節的監管。推行《商品質量保障制度》,依托網格化監管,全面落實市場巡查制度。開展包裝食品安全專項執法檢查,加大對飲料、酒、奶制品、兒童食品、保健食品、豆制品、腌熏制品、調味品、罐頭、食用油等10類包裝食品質量監測力度。開展重要農產品及加工品質量安全專項執法檢查,重點檢查糧食制品、肉制品、蔬菜水果、水產品、干制菌品等5類食品。開展兒童食品和農村市場的整治,開展重點市場和重點區域食品安全專項執法檢查。
強化上市食品的質量檢驗檢測,加大重點食品質量監測力度。健全食品質量安全公示制度、商品質量分析通報制度,每月向社會公布監測信息,適時發布消費提示,指導消費。
(六)抓好食品消費環節的監管。抓好學校食品安全工作,繼續全面推行學校食堂量化分級管理制度,已達標的要提高等級水平,未達標的學校食堂要加大投入,改善硬件設施條件,力爭2006年底90%以上的學校食堂達標。
以餐飲業為重點,擴大推行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制度范圍,在食品生產加工環節進行試點。結合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加大對中小餐飲行業的專項整治。開展食品衛生許可證整治工作,規范嬰幼兒配方食品、面粉、熟肉制品、調味品、飲料等生產企業的食品衛生許可證發放工作。對市售食品添加劑進行監督檢查,查處使用非食品添加劑的違法行為。
以控制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為重點,加強對學校和建筑工地食堂的監督管理,降低食物中毒風險。
(七)加強對“農家樂”的管理。進一步督促“農家樂”完善食品衛生基礎設施和衛生管理制度,加大對“農家樂”食品安全工作的指導和行政執法監督力度。
(八)完善信用體系及食品監測網絡。盡快實施《成都市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方案》及其細則,高質量完成試點工作。對我市現有的食品安全檢驗檢測機構進行資源整合,確定全市食品安全定點監測、檢測機構,形成檢測網絡,提升檢測能力和技術水平。充分利用“成都企業信息網”,構建部門間的信息溝通平臺,實現互聯互通和資源共享。
(九)依法查處食品安全案件。加大大案要案查處力度,對觸犯刑律的案件和人員,要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處理。認真梳理案件線索,以“查團伙、端窩點”為重點,集中力量進行偵破,嚴厲打擊生產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違法犯罪活動,嚴厲查處暴力抗法等違法犯罪行為。
三、工作指標
(一)蔬菜農藥殘留平均超標率下降2%;完成30個無公害農產品的組織申報,完成20個無公害農產品生產基地認定。保持全市畜產品“瘦肉精”檢出率為零,全面遏制病害肉上市。
(二)調整全市生豬屠宰廠(場)的規劃定點,壓縮屠宰廠(場)的數量,完成5個大型機械化屠宰廠的修建、改造,達到國家一級屠宰廠標準;完成1個省二級企業、6個市三級企業的驗收;全市產地檢疫和屠宰檢疫率達100%。
(三)各區(市)縣抓好1個以上標準化無公害水產品基地建設,全市水產品氯霉素污染檢測合格率大于95%。
(四)對區域內已取證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的回訪率達100%;開展50種食品監督抽查。
(五)對全市各類食品綜合市場、專業市場、批發市場、商場、超市,工商部門實施經濟戶口管理和市場巡查責任制達到95%以上,12315申訴舉報網絡申訴受理的食品案件辦結率達到100%。
(六)全市餐飲業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制度實施率達80%以上(城區達到90%以上,鄉鎮及農村達70%以上),信譽度評級率達60%以上(城區達70%以上,鄉鎮及農村達50%以上),食物中毒發生率控制在7/10萬以下。
四、集中整治行動時間安排
(一)2005年9月:全市集中開展綜合整治活動。農委、質監、工商、衛生等分段監管的主要部門要在食品種植養殖、生產加工、流通、消費環節,針對無證無照等突出問題開展一次集中整治行動,各有關部門積極配合。
(二)2005年“十?一”和2006年元旦、春節、“五?一”、“十?一”期間:由市工商局牽頭,開展對大型超市、農貿市場、食品批發市場的集中整治,重點查處流通環節銷售假冒偽劣食品的違法犯罪行為。
(三)2005年9至10月和2006年3至5月:由市質監局牽頭,開展查假冒偽劣食品源頭、端制假售假窩點的聯合執法行動,通過舉報投訴、明查暗訪等方式,掌握情況,集中力量進行打擊。
(四)2005年11至12月和2006年8至9月:由市農委牽頭,對農業、畜牧業投入品生產企業、經營市場和使用單位集中進行一次“拉網式”檢查,嚴厲打擊各種制售、使用假冒偽劣和違禁農藥、獸藥、飼料行為。
(五)2005年“十?一”和2006年元旦、春節、“五?一”、“十?一”期間:由市衛生局牽頭,開展食品消費重點場所和旅游景區食品衛生專項整治。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區(市)縣政府要切實加強對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領導,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治方案,進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協調機制和監管制度,針對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開展工作,提高食品安全專項整治效力。各區(市)縣的整治方案于2005年9月30日前報市食品安全協調委員會辦公室。
(二)市政府有關部門按照分段管理原則,加大日常監管力度,不越位、不缺位。各部門要繼續落實行政抄告制度,協同作戰,密切配合,形成監管合力。要根據各自職責制定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并以正式文件于2005年9月30日前報市食品安全協調委員會辦公室。
(三)公安、司法機關要積極支持和配合,確保專項整治工作順利開展;市政府目督辦、市監察局要組織力量,對全市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督查。
(四)加強信息報送工作。市農委、工商、質監、衛生等部門牽頭實施整治方案,每項整治活動結束后一周內向市食品安全協調委員會辦公室報工作小結。各區(市)縣和食品安全協調委員會各成員單位每兩月報送一次專項整治工作信息和工作動態。第一次報送時間為2005年9月底。
(五)各區(市)縣、市政府有關部門要加強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信息收集,積極與新聞媒體合作,邀請新聞媒體參與行動并及時跟蹤報道食品安全工作進展情況,廣泛動員群眾參與,形成良好的社會氛圍,使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深入人心。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為出發點,按照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以及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的要求,堅持集中整治與制度建設、嚴格執法與科學管理、打假與扶優扶強相結合,在食品種植養殖、生產加工、流通和消費等環節,加大綜合整治力度,著力建立食品安全長效監管機制,提升全市食品安全檔次。
二、工作重點
以農村和城鄉結合部為重點區域,以無證照小作坊和黑窩點為重點對象,以糧、食用油、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產品、飲料、酒、兒童食品等11類食品為重點產品,以各類食品批發市場、集貿市場、生豬屠宰廠(場)、小食品加工作坊、小飲食店、“農家樂”為重點場所,整治非法生產、加工、銷售食品,制造、使用虛假食品產品標識,私屠濫宰、制售病害肉的違法行為,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食品的黑窩點和犯罪團伙。
(一)抓好食用農產品生產安全的源頭治理。深入開展農資打假護農“綠色狂飆”專項治理行動,加強對食用農產品生產環節的監督和管理,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制度。對全市食用農產品生產基地、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和超市進行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建立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發布和通報制度,加大對動物及動物產品檢疫監督力度,加快農業標準化綜合示范區建設,著力建立長效監管機制。
(二)加強對水產品、水產投入品的監管。創建無公害水產品生產示范基地,建立健全水生動物檢疫機構,配備人員和必要的檢測設備,把好水產品的“入口關”。加大對水產養殖用水、飼料及添加劑、魚藥、魚種等的監管力度。
(三)建立生豬屠宰、肉及酒類食品安全責任制。落實定點屠宰廠(場)業主的第一責任人問責制,強化屠宰加工管理和肉品品質檢驗,嚴厲查處生產加工病死豬肉、注水豬肉以及私屠濫宰行為,加強對定點屠宰廠(場)的日常管理和監督。依法查處制售假冒偽劣酒行為。加強信用體系建設,深入開展“誠信經商”活動。積極推進農村食品流通網絡建設,實施農村“村村建放心商店”工程。健全食品流通服務體系。
(四)加大對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整治。加快制定我市《食品質量安全監管層級責任制》、《食品質量安全準入核查工作程序》和《食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突出抓好對重點品種、重點區域、重點企業的整治。繼續做好肉制品、乳制品、飲料、調味品、冷凍飲品、方便面、餅干、罐頭、速凍米面制品、膨化食品等10類尚未取得生產許可證的企業的組織申報、現場評審等工作,啟動糖果制品、茶葉、葡萄酒及果酒、啤酒、黃酒、醬腌菜、蜜餞、炒貨制品、蛋制品、可可制品、焙烤咖啡、水產品加工、淀粉及淀粉制品等13類食品的準入工作,嚴厲查處糧、肉、蔬菜、奶制品、豆制品、水產品、酒、飲料、兒童食品、保健食品等10類食品生產加工中濫用食品添加劑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的違法行為,打擊城鄉結合部食品制假售假行為。建立食品質量安全區域監管責任制,強化食品生產企業日常監管,完善食品監督抽查和轄區工作責任制,嚴格“市場禁入”制度。
(五)抓好食品流通環節的監管。推行《商品質量保障制度》,依托網格化監管,全面落實市場巡查制度。開展包裝食品安全專項執法檢查,加大對飲料、酒、奶制品、兒童食品、保健食品、豆制品、腌熏制品、調味品、罐頭、食用油等10類包裝食品質量監測力度。開展重要農產品及加工品質量安全專項執法檢查,重點檢查糧食制品、肉制品、蔬菜水果、水產品、干制菌品等5類食品。開展兒童食品和農村市場的整治,開展重點市場和重點區域食品安全專項執法檢查。
強化上市食品的質量檢驗檢測,加大重點食品質量監測力度。健全食品質量安全公示制度、商品質量分析通報制度,每月向社會公布監測信息,適時發布消費提示,指導消費。
(六)抓好食品消費環節的監管。抓好學校食品安全工作,繼續全面推行學校食堂量化分級管理制度,已達標的要提高等級水平,未達標的學校食堂要加大投入,改善硬件設施條件,力爭2006年底90%以上的學校食堂達標。
以餐飲業為重點,擴大推行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制度范圍,在食品生產加工環節進行試點。結合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加大對中小餐飲行業的專項整治。開展食品衛生許可證整治工作,規范嬰幼兒配方食品、面粉、熟肉制品、調味品、飲料等生產企業的食品衛生許可證發放工作。對市售食品添加劑進行監督檢查,查處使用非食品添加劑的違法行為。
以控制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為重點,加強對學校和建筑工地食堂的監督管理,降低食物中毒風險。
(七)加強對“農家樂”的管理。進一步督促“農家樂”完善食品衛生基礎設施和衛生管理制度,加大對“農家樂”食品安全工作的指導和行政執法監督力度。
(八)完善信用體系及食品監測網絡。盡快實施《成都市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方案》及其細則,高質量完成試點工作。對我市現有的食品安全檢驗檢測機構進行資源整合,確定全市食品安全定點監測、檢測機構,形成檢測網絡,提升檢測能力和技術水平。充分利用“成都企業信息網”,構建部門間的信息溝通平臺,實現互聯互通和資源共享。
(九)依法查處食品安全案件。加大大案要案查處力度,對觸犯刑律的案件和人員,要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處理。認真梳理案件線索,以“查團伙、端窩點”為重點,集中力量進行偵破,嚴厲打擊生產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違法犯罪活動,嚴厲查處暴力抗法等違法犯罪行為。
三、工作指標
(一)蔬菜農藥殘留平均超標率下降2%;完成30個無公害農產品的組織申報,完成20個無公害農產品生產基地認定。保持全市畜產品“瘦肉精”檢出率為零,全面遏制病害肉上市。
(二)調整全市生豬屠宰廠(場)的規劃定點,壓縮屠宰廠(場)的數量,完成5個大型機械化屠宰廠的修建、改造,達到國家一級屠宰廠標準;完成1個省二級企業、6個市三級企業的驗收;全市產地檢疫和屠宰檢疫率達100%。
(三)各區(市)縣抓好1個以上標準化無公害水產品基地建設,全市水產品氯霉素污染檢測合格率大于95%。
(四)對區域內已取證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的回訪率達100%;開展50種食品監督抽查。
(五)對全市各類食品綜合市場、專業市場、批發市場、商場、超市,工商部門實施經濟戶口管理和市場巡查責任制達到95%以上,12315申訴舉報網絡申訴受理的食品案件辦結率達到100%。
(六)全市餐飲業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制度實施率達80%以上(城區達到90%以上,鄉鎮及農村達70%以上),信譽度評級率達60%以上(城區達70%以上,鄉鎮及農村達50%以上),食物中毒發生率控制在7/10萬以下。
四、集中整治行動時間安排
(一)2005年9月:全市集中開展綜合整治活動。農委、質監、工商、衛生等分段監管的主要部門要在食品種植養殖、生產加工、流通、消費環節,針對無證無照等突出問題開展一次集中整治行動,各有關部門積極配合。
(二)2005年“十?一”和2006年元旦、春節、“五?一”、“十?一”期間:由市工商局牽頭,開展對大型超市、農貿市場、食品批發市場的集中整治,重點查處流通環節銷售假冒偽劣食品的違法犯罪行為。
(三)2005年9至10月和2006年3至5月:由市質監局牽頭,開展查假冒偽劣食品源頭、端制假售假窩點的聯合執法行動,通過舉報投訴、明查暗訪等方式,掌握情況,集中力量進行打擊。
(四)2005年11至12月和2006年8至9月:由市農委牽頭,對農業、畜牧業投入品生產企業、經營市場和使用單位集中進行一次“拉網式”檢查,嚴厲打擊各種制售、使用假冒偽劣和違禁農藥、獸藥、飼料行為。
(五)2005年“十?一”和2006年元旦、春節、“五?一”、“十?一”期間:由市衛生局牽頭,開展食品消費重點場所和旅游景區食品衛生專項整治。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區(市)縣政府要切實加強對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領導,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治方案,進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協調機制和監管制度,針對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開展工作,提高食品安全專項整治效力。各區(市)縣的整治方案于2005年9月30日前報市食品安全協調委員會辦公室。
(二)市政府有關部門按照分段管理原則,加大日常監管力度,不越位、不缺位。各部門要繼續落實行政抄告制度,協同作戰,密切配合,形成監管合力。要根據各自職責制定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并以正式文件于2005年9月30日前報市食品安全協調委員會辦公室。
(三)公安、司法機關要積極支持和配合,確保專項整治工作順利開展;市政府目督辦、市監察局要組織力量,對全市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督查。
(四)加強信息報送工作。市農委、工商、質監、衛生等部門牽頭實施整治方案,每項整治活動結束后一周內向市食品安全協調委員會辦公室報工作小結。各區(市)縣和食品安全協調委員會各成員單位每兩月報送一次專項整治工作信息和工作動態。第一次報送時間為2005年9月底。
(五)各區(市)縣、市政府有關部門要加強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信息收集,積極與新聞媒體合作,邀請新聞媒體參與行動并及時跟蹤報道食品安全工作進展情況,廣泛動員群眾參與,形成良好的社會氛圍,使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