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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做好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新政辦(2010)121號)

   2011-03-24 1016
核心提示:為深入貫徹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加強農產品產前、產中、產后的質量安全全程監管,全面提高農產品


為深入貫徹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加強農產品產前、產中、產后的質量安全全程監管,全面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確保人民群眾的飲食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國家和省政府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工作的要求以及2010年市委農村工作會議精神,現就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充分認識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意義

  農產品質量安全是食品安全的基礎環節,是關系人民群眾身體健康乃至生命安全的民生大事,是保障社會公共利益、維護政府公信力的重要體現。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全程監管,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對于加快發展現代農業、全面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促進社會和諧與繁榮都具有重要意義。我市自2002年實施“無公害食品行動計劃”以來,已發展“三品一標”(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和地理標志農產品)基地達251.58萬畝,占全市耕地面積的43%;認證和登記“三品一標”163個;“原陽大米”、“封丘金銀花”、“延津胡蘿卜”、“封丘芹菜”、“輝縣山楂”、“獲嘉大白菜”已納入國家農產品地理標志保護范圍;累計制定地方標準55項,主要大宗農產品生產實現了有標可依,建成了延津縣和長垣縣兩個國家級農業標準化生產示范基地(區)、11個省級和20個市級農業標準化示范基地;評選出了首批7個“新鄉市名牌農產品”和17家“新鄉市品牌農業創建示范單位”。全市農產品質量安全保障體系逐步建立完善,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能力日益增強,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明顯提升,有效地保證了城鄉居民的飲食健康和生命安全。但與先進地市相比,仍有一定差距。當前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仍不容松懈,特別是已頒布實施的《農產品質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在為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提供法律保障的同時,也增加了做好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的緊迫感和使命感。各縣(市)、區政府和市直有關部門應該清醒地認識到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的重要意義,要加強領導,增加投入,組織協調各有關部門形成監管合力,全面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和市場競爭力。

  二、指導思想和主要目標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深化農產品質量安全整治,以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和市場競爭力為核心,以“三品一標”認證和農業標準化生產為基礎,狠抓農業投入品監管和市場準入、產地準出制度,全面推行“高產、優質、高效、生態、安全”的農業發展十字方針,實現農業發展與環境保護、農民增收與資源利用的協調統一,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和農村經濟全面發展,加快我市現代農業發展和統籌城鄉建設步伐。

  (二)主要目標

  2010年,全市新增“三品一標”基地40萬畝、產品25個,加快輝縣柴胡、封丘石榴等歷史名特農產品的國家農產品地理標志登記和保護工作;制定、修定全市主要農作物生產技術規程10項,創建市級以上農業標準化生產示范基地10個;培育創建市級以上名牌農產品10個;健全完善“市建中心、縣建站、區域站建點、市場(基地、企業)建室”的“三級四層”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體系和“市、縣、區域站”三級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監管體系;農業投入品監管、標準化技術推廣、市場信息服務體系不斷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合格率達96%以上,確保不發生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出口農產品的質量安全水平達到國際標準。

  2015年,全市農產品生產基地基本達到無公害要求,新增“三品一標”基地230萬畝、產品120個;制定、修定農產品生產技術規程50項,創建市級以上農業標準化生產示范基地40個;累計培育出35個市級以上具有較大影響的名牌農產品;農業投入品監管、標準化技術推廣、市場信息服務和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及執法監管體系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合格率達98%以上,確保不發生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出口農產品的質量安全水平達到國際標準。

  三、工作重點

  (一)穩步擴大“三品一標”認證規模

  依據我市農產品的優勢區域和規模發展原則,大力發展無公害農產品,加快發展綠色食品,因地制宜發展有機農產品;挖掘歷史名優特產,加大農產品地理標志登記和保護工作力度。進一步發揮各級各類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農業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行業協會以及農業技術服務機構的組織帶動和示范作用,重點抓好優質糧食和優勢高效經濟作物“三品一標”基地和產品的申報工作。做好認證農產品續展工作,穩定生產規模,為全力打造我市名牌農產品奠定堅實基礎。

  (二)大力推進農業標準化生產

  緊緊圍繞發展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和優勢農產品的需要,根據我市農業產業特色及生產布局,加快農產品生產技術規程制修定工作。普及農業標準化知識,積極引導生產者嚴格按照農業標準生產,嚴格控制和合理使用化肥、農藥、漁藥等農業投入品,推廣抗病蟲品種和高效、低毒、低殘留的農藥和漁藥。盡快培養一批既有農業標準化知識,又懂專業技術的農業標準化技術推廣隊伍。積極創建國家級、省級和市級農業標準化生產示范基地(區),從政策、技術、資金等方面給予扶持,示范單位采標率達到100%,全面推行農產品生產記錄制度、包裝與標識制度、產地準出制度,提高示范區的輻射力和影響力。

  (三)突出抓好農資監管工作

  堅持農資打假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誰發證誰負責”的原則,積極落實農資打假工作責任制。開展農資打假專項治理,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和禁用、限用農藥和漁藥的經營使用,并將處理結果向社會公布。特別是對非法生產、銷售、使用甲胺磷等禁用藥物和化學物質的行為決不手軟,徹底凈化農資市場。按照《農藥管理條例》等有關法規,定期向社會公布禁用、限用及推薦使用的農業投入品品種目錄。在農產品主產區、“三品一標”和農業標準化生產基地重點組織實施放心農資下鄉進村工程,宣傳推介優質放心農資企業及其產品,推廣農資連鎖經營。

  (四)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能力建設

  按照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決定》中“力爭三年內在全國普遍健全鄉鎮或區域性農產品質量監管公共服務機構,逐步建立村級服務站點”的目標要求,抓住國家加大對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體系投資建設的大好機遇,加快落實“市建中心、縣建站、區域站建點、市場(基地、企業)建室”的“三級四層”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網絡建設規劃,依法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和執法檢查。農產品生產基地、企業和市場要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自檢工作,對農產品質量安全負責;市和縣(市)、區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負責對當地生產基地和市場銷售的農產品進行監督抽檢工作,對檢測不合格的農產品嚴禁準出,禁止進入市場銷售。要結合當前新一輪的政府機構改革,市和縣(市)、區農業部門設立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科室,并盡快建立一支結構合理、作風優良、業務過硬的“市、縣、區域站”三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隊伍,負責本地區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要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加大違法案件的處理力度。高度重視農產品質量安全輿情監控工作,重點對互聯網、報紙、手機、電視等媒體實施跟蹤監控,堅決杜絕虛假、有害信息傳播;認真落實《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應急工作機制方案》,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機制,快速、準確、有效處理突發事件,堅決防止事態擴大和蔓延。

  (五)提升農產品市場與信息服務水平

  加快農產品產地批發市場規劃和建設,指導國家和省級定點農產品批發市場進行升級改造,推動我市農產品批發市場硬件設施和軟件管理向現代化邁進,促進入市農產品實現產品無害化、質量等級化、包裝規范化。積極推進農產品產銷對接,引導和鼓勵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與農產品批發市場、超市簽訂銷售合同,通過“農超對接”、“場地掛鉤”或“場廠掛鉤”等方式擴大優質農產品市場覆蓋范圍。通過連鎖經營、開設專賣店、建立專銷區等方式,探索農產品優質優價市場機制的建立。加快“三電合一”、鄉鎮信息服務站建設,全面開通“12316”三農服務熱線,完善“市、縣、鄉”三級信息服務和信息員隊伍體系,構筑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平臺,開展面向“三農”的實用性、綜合性、專業性、特色性信息服務。

  (六)加快推進農業品牌化戰略

  完善品牌農業推進工作機制,圍繞特色優勢農產品,以大型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和功能健全的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為重點,圍繞優質小麥、稻米、玉米、生豬、禽蛋、奶業、花生、蔬菜、食用菌、金銀花、山楂等主導產業,整合品牌資源,培育一批“拳頭”名牌農產品。繼續開展市級名牌農產品及品牌農業創建示范單位評選工作,積極爭創國家和省級名牌農產品。加強對名牌農產品的監管和保護,切實維護名牌農產品的合法權益,對冒用、偽造名牌農產品的依法進行嚴厲查處。加大名牌農產品的宣傳推介力度,利用電視、廣播、網站、報刊等媒體進行廣泛宣傳,重點組織參加第八屆中國國際農產品交易會(鄭州)和2010年全國農產品加工業投資貿易洽談會(駐馬店)等國內外大型交易會;籌辦新鄉市名優農產品展示推介會。推廣現代網絡市場營銷等模式,拓寬營銷渠道,提升農產品品牌形象和市場競爭力。

  四、主要措施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實施目標責任管理

  各級政府要進一步增強做好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的緊迫感和自覺性,統一領導、協調本行政區域內的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切實把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置于現代農業和統籌城鄉發展的關鍵環節,納入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市政府把農產品質量安全及品牌農業工作納入對各縣(市)、區政府目標管理范圍,實施目標考核,對超額完成目標及成績突出的進行通報表彰,對發生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及工作落后的實行“一票否決制”,并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各縣(市)、區也要建立相應的目標考核機制。

  (二)增加政府財政投入,建立完善激勵機制

  各級政府要按照《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要求,加大對農產品質量安全及品牌農業工作的經費投入,并列入常年財政預算,用于“三品一標”認證、農業標準化實施、農業投入品監管、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體系建設、農產品質量安全日常檢測、品牌農業發展等,保障日常工作順利開展。同時,要充分發揮政府的引導、示范作用,建立完善激勵機制。市政府將對“三品一標”、農業標準化、品牌農業發展等予以獎勵,并對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先進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各縣(市)、區也要制定出臺具體的激勵措施,充分調動基層單位做好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的積極性。

  (三)建立完善管理機制,形成工作推進合力

  市政府已成立由主管市長任組長,農業、質監、工商、財政等部門為成員單位的“新鄉市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實行聯席會議制度。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明確各自的監管任務,落實監管責任,加強溝通,密切合作,齊抓共管,確保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有序開展。各縣(市)、區也要按照上下對應的原則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

  (四)做好宣傳培訓工作,營造良好工作氛圍

  要采取多種形式,大力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宣傳培訓工作。一要充分利用新聞媒體、科研科教機構、農技推廣部門等多方力量,向社會各界進行廣泛宣傳,增強廣大農業生產者、經營者和消費者的質量安全意識。二要采取群眾喜聞樂見、生動活潑、通俗易懂的形式進行宣傳。三要利用各種新聞媒體把農產品質量安全相關法律法規和知識宣傳到千家萬戶,提高全社會參與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積極性。

  以上意見,望遵照執行。

  二○一○年六月七日



 
地區: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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