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商務主管部門:
2008年8月,商務部公布實施了《生豬屠宰管理條例實施辦法》(商務部令2008年第13號,以下簡稱《實施辦法》),為全面、客觀、準確了解《實施辦法》的實施效果,深入分析《實施辦法》中各項規定的合理性、可操作性,為下一步屠宰立法工作提供參考依據,現決定對《實施辦法》進行后評估調查,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調查形式和對象
本次后評估工作以問卷調查的形式,征求行業主管部門工作人員、生豬屠宰企業負責人、肉品流通企業負責人和消費者對《實施辦法》的意見和建議。
二、工作要求
各地要精心組織4類調查對象認真填寫調查問卷。具體安排如下:
?。ㄒ唬└魇〖拜爡^內所有市級行業主管部門分別填寫1份調查問卷一(附件1);
(二)生豬定點屠宰企業填寫調查問卷二(附件2),數量要求見附件5;
?。ㄈ┤馄妨魍ㄆ髽I(批發市場、集貿市場、超市)填寫調查問卷三(附件3),每地每類企業分別調查3家,共計9家;
(四)消費者填寫調查問卷四(附件4),每地調查人數不少于20人。
調查問卷可在商務部市場秩序司網站(http://sczxs.mofcom.gov.cn)下載,請各地分別將調查問卷按照調查對象分類匯總,并于2011年12月16日之前反饋至商務部流通產業促進中心(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東安門大街82號,商務部東華門辦公區620室,郵編:100747)。
聯系人:王逸人 胡新穎
電 話:010-85226667 85226674
傳 真:010-65121626
郵 箱:huxinying@mofcon.gov.cn
附件:1.
立法后評估調查問卷一-行業主管部門
2.
立法后評估調查問卷二-屠宰企業
3.
立法后評估調查問卷三-流通企業
4.
立法后評估調查問卷四-消費者
5.
生豬定點屠宰企業調查數量分配表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五日
2008年8月,商務部公布實施了《生豬屠宰管理條例實施辦法》(商務部令2008年第13號,以下簡稱《實施辦法》),為全面、客觀、準確了解《實施辦法》的實施效果,深入分析《實施辦法》中各項規定的合理性、可操作性,為下一步屠宰立法工作提供參考依據,現決定對《實施辦法》進行后評估調查,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調查形式和對象
本次后評估工作以問卷調查的形式,征求行業主管部門工作人員、生豬屠宰企業負責人、肉品流通企業負責人和消費者對《實施辦法》的意見和建議。
二、工作要求
各地要精心組織4類調查對象認真填寫調查問卷。具體安排如下:
?。ㄒ唬└魇〖拜爡^內所有市級行業主管部門分別填寫1份調查問卷一(附件1);
(二)生豬定點屠宰企業填寫調查問卷二(附件2),數量要求見附件5;
?。ㄈ┤馄妨魍ㄆ髽I(批發市場、集貿市場、超市)填寫調查問卷三(附件3),每地每類企業分別調查3家,共計9家;
(四)消費者填寫調查問卷四(附件4),每地調查人數不少于20人。
調查問卷可在商務部市場秩序司網站(http://sczxs.mofcom.gov.cn)下載,請各地分別將調查問卷按照調查對象分類匯總,并于2011年12月16日之前反饋至商務部流通產業促進中心(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東安門大街82號,商務部東華門辦公區620室,郵編:100747)。
聯系人:王逸人 胡新穎
電 話:010-85226667 85226674
傳 真:010-65121626
郵 箱:huxinying@mofcon.gov.cn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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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