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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獸醫局關于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和使用“蛋白精”違法行為的通知(甘獸醫〔2007〕39號)

   2012-10-30 354
核心提示:各市(州)農牧(畜牧)局、獸醫局(飼料工業辦公室):  農業部下發的《關于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和使用蛋白精違法行為的通知
各市(州)農牧(畜牧)局、獸醫局(飼料工業辦公室):
 
  農業部下發的《關于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和使用“蛋白精”違法行為的通知》(農牧發[2007]8號),要求各級飼料管理部門要嚴厲打擊非法生產和使用“蛋白精”的違法行為。為了認真貫徹農業部《通知》精神,加強飼料安全監管,保障全省飼料業持續健康發展和動物產品安全,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蛋白精”對飼料業發展和動物產品的危害性。以三聚氰胺、羥甲基羧基氮等為原料的“蛋白精”是一類假蛋白飼料。在飼料生產中使用“蛋白精”降低了飼料中真蛋白的含量,影響動物生產性能,甚至可能對動物產生危害。根據《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有關規定,農業部在《飼料添加劑品種目錄》(農業部658號公告)中公布了尿素等9種非蛋白氮飼料添加劑,并僅限反芻動物飼料中使用。 三聚氰胺、羥甲基羧基氮等非蛋白添加劑未經農業部審定批準,是非法飼料添加劑,禁止在任何飼料生產中使用。
 
  二、各市(州)飼料主管部門要加強轄區內飼料生產企業的監督檢查,特別是生產玉米酒精蛋白飼料、飼料用玉米蛋白粉等企業的檢查。對違規添加“蛋白精”的飼用蛋白產品,要予以銷毀,并對生產企業進行嚴厲處罰。對配合飼料、濃縮飼料等其他生產企業要進行警示教育,督促其嚴格把好原料質量關,堅決杜絕不合格原料進入生產環節,確保飼料產品安全。
 
  三、各市(州)飼料管理部門要對轄區內生產、經營“蛋白精”的企業進行一次徹底的摸底檢查。凡非法生產和經營的“蛋白精”,要立即就地銷毀,并依法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四、各市(州)要把嚴厲打擊非法生產和經營“蛋白精”違法行為作為近期的重點工作來抓,全面動員,周密部署,切實加強對飼料企業的監管,堅決鏟除非法制售“蛋白精”的違規企業,制止非法使用“蛋白精”的行為,保證飼料和畜牧業安全生產。查處情況于7月20日前報省飼料辦。
 
  聯系人:王秋娟
 
  電話:8823911-2221
 
  二〇〇七年六月二十六日


 
地區: 甘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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