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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區2008年整規打假與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海府辦(2008)56號)

   2011-05-10 282
核心提示: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國務院令第 503號)、《廣東省食品安全條例》等法規,根據市政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國務院令第 503號)、《廣東省食品安全條例》等法規,根據市政府辦公廳《印發廣州市 2008 年整規打假與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府辦[2008]33 號)要求和海珠區的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圍繞區委、區政府的中心工作,進一步解放思想、開拓創新,以建立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工作長效機制為工作重點,打基礎,抓基層,一手抓制度建設,一手抓專項整治,標本兼治、治本為主,為促進海珠區經濟社會的發展,推動海珠區整規打假及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工作邁上新臺階。
 
  二、工作任務
 
  (一)三大重點:
 
  1.重點產品:食用農產品、食品、藥品、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產品。
 
  2.重點單位:規模畜禽、肉聯廠、屠宰場、飼料加工廠,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及小作坊,農副產品批發市場、生鮮產品超市、小食雜店、小型餐館以及藥品生產經營企業等。
 
  3.重點區域:農村和城鄉結合部,食品小作坊生產比較集中的區域,無證生產經營問題較多的區域,以及制假售假反復發生的區域。
 
  (二)17項指標:
 
  1.農產品批發市場100%納入質量安全監測范圍。
 
  2.規模種植養殖場使用違禁農藥、畜藥和飼料添加劑問題基本解決。
 
  3.杜絕違規銷售和使用甲胺磷、對硫磷、甲基對硫磷、久效磷、磷胺等5種高毒農藥。
 
  4.食品生產加工企業100%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
 
  5.食品小作坊100%簽訂食品質量安全承諾書。
 
  6.市場、超市100%建立進貨索證索票制度。
 
  7.食雜店 100%建立食品進貨臺帳制度。
 
  8.徹底解決餐飲經營單位、小食雜店、小攤點無照經營問題。
 
  9.食堂和餐飲經營單位 100%建立原料進貨索證制度。
 
  10.杜絕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行為,杜絕使用有毒有害物質加工食品的行為。
 
  11.完成藥品注冊現場核查專項工作。
 
  12.基本解決掛靠經營、超方式和超范圍經營藥品問題。
 
  13.禁止并取締以公眾人物、專家名義證明療效的藥品廣告。
 
  14.進點屠宰率實現 100%。
 
  15.所有市場、超市、集體食堂、餐飲單位銷售和使用的豬肉 100%來自定點屠宰企業。
 
  16.家用電器、兒童玩具、勞動防護用品、汽車配件、低壓電器、電線電纜等 6類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產品生產企業%建立質量檔案。
 
  17.6 類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產品生產企業基本解決無證生產問題。
 
  (三)工作任務分解(詳見附件 1、2)
 
  三、工作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工作職責
 
  在分管區長的領導下,區整規辦、打假辦、食安辦以及區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協調開展工作,指導全區開展整規打假和產品質量與食品安全工作。各職能部門,一是要對照《方案》要求的 17 項指標,在各自職能范圍內嚴格執法,認真履行監管職責,確保不發生職責內的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事故,二是要制定網格化監管的具體措施,建立起覆蓋全區、責任到人的網格化日常巡查制度,探索切實有效的長效監管機制。各街道要按照行政管理屬地責任的要求,對照《方案》中的重點單位和重點區域,對轄區內重點單位進行造冊登記,并采取有效措施,管住村(社)物業、用地及村民出租屋,協助職能部門履行工作職責,完成工作任務。
 
  (二)加強督促檢查,強化政府監管由區整規辦、打假辦、食安辦牽頭組織相關職能部門組成督導組,對各街道和各職能部門落實工作措施的情況進行檢查督導工作落實的給予表揚,工作不落實的給予通報,并報告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形成有效的督查制度,確保各項整治目標的實現。各街道要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進一步落實整規打假和食品安全工作的責任體系,形成覆蓋全區的街、社區、經濟聯社、生產社的無縫監管網絡。
 
  (三)部門協作配合,開展聯合執法各職能部門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全面履行職能,落實對證照齊全和無證照經營者的全面監管責任。要結合平時日常巡查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加大對打假重點區域、重點市場、重點產品的打擊力度。除了要認真開展對食品、酒類產品、煙草、家電、建材、服裝等重點產品的打假聯合專項整治行動外,還要根據元旦、春節、五一、國慶、中秋等節日期間的消費特點,對食肆酒樓、批發市場、集體食堂、娛樂場所等開展聯合專項整治行動。同時要加強協調,整合執法資源,做到配合密切、信息共享、溝通及時,進一步規范行政執法案件的移送標準和程序,努力提高執法效率和執法水平,切實加大對各種經濟違法行為的懲處力度。各街道要積極配合相關部門開展聯合執法行動,建立起行之有效的部門協調、上下協調的工作機制。通過開展一系列的聯合執法行動,有效遏制生產和經銷假冒偽劣商品違法行為。
 
  (四)加大宣傳力度,營造誠信氛圍各街道要按照方案的部署,進一步開展宣傳發動,利用社區墻報等多種形式,及時準確報道我區整規、打假以及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詳情,及時揭露并曝光制售假冒偽劣產品行為,在輿論上引導社會各界和廣大民眾關注、支持和積極配合政府監管工作。同時建立和完善舉報投訴制度,使假冒偽劣商品無處藏身,引導廣大市民自覺抵制和投訴各種擾亂和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的違法活動,形成強大的聲勢和社會監督力量。各職能部門要繼續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向廣大市民宣傳相關法律法規,揭示假冒偽劣商品的危害,傳授辨別假冒偽劣商品的技巧和識破商業欺詐的辦法,提高廣大市民拒買假貨、投訴欺詐的自覺性和社會責任意識,努力營造廣大市民積極投身維護市場經濟秩序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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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區: 廣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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