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食品安全整頓工作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09〕8 號)和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云南省食品安全整頓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云政辦發〔2009〕105 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總體目標
(一)指導思想。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圍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打造精品旅游城市,構建和諧麗江”戰略目標,深入貫徹實施《食品安全法》,切實把食品安全工作擺在突出位置,落實食品生產經營者的主體責任,健全地方政府對本地區食品安全工作負總責、有關部門按照分工各負其責的監管體系。堅持治理整頓與振興產業相結合、集中整治與長效機制建設相結合、企業自律與政府監管相結合,統籌兼顧,突出重點,依法整頓,促進食品產業持續健康發展,保障人民群眾飲食安全。
(二)總體目標。通過兩年左右時間的集中整頓,使政府及相關部門的監管責任進一步落實,食品安全標準逐步完善,企業及行業自律顯著加強,食品質量安全可追溯機制基本建立,制售假冒偽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等違法行為得到有效遏制,食品生產經營秩序持續好轉,食品質量安全水平明顯提高,公眾食品安全得到切實保障。
二、整頓任務、工作措施和責任分解
(一)整治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行為。按照《麗江市打擊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行動方案》要求,打擊在食品中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行為。查處研制、生產、銷售、使用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為。
(二)農產品質量安全。1.深化奶站清理整頓。嚴把生鮮乳收購站的市場準入關,嚴厲打擊在生鮮乳中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質的違法行為。2.整頓農藥、獸藥、漁藥等農業投入品市場。嚴厲打擊違規生產經營甲胺磷等五種禁用高毒農藥和違法違規使用禁限用農藥、獸藥、漁藥等行為,嚴厲查處農藥生產中非法添加高毒農藥和其它隱性成分行為。開展對生產經營假劣過期獸藥等違法行為的清查行動。3.嚴厲查處在飼料原料和產品中添加有毒有害化學物質及在養殖過程中添加瘦肉精等違禁藥物、有毒有害物質的行為,堅決取締無生產許可證、無產品批準文號、無產品標簽的“三無”飼料生產企業。4.規范農資市場。強化農資市場準入,清理整頓不合格市場主體,嚴厲打擊制售假劣農資坑農害農違法行為。大力推進“放心農資下鄉進村”,開展放心農資下鄉進村示范縣(市)建設。5.強化水產品監管。組織開展水產苗種場普查清理工作,推進水產養殖環節水產品質量安全綜合檢查,嚴厲打擊水產養殖特別是苗種生產階段使用違禁藥物和有毒有害物質行為。6.嚴厲查處偽造、冒用、超范圍使用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標志的行為。7.加強監測抽檢。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和監督抽檢,大力開展水產品藥殘和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獸藥的監督抽檢,加大對蔬菜、水果和茶葉中農藥殘留,豬肉產品中喹啞啉類、硝基咪唑類等促生長劑藥物殘留,禽肉產品中硝基呋喃類、喹諾酮、磺胺類藥物殘留和蜂產品中抗生素藥物殘留的監督檢查和監測力度。8.全面推進小農資整治,規范小農資店。
(三)食品生產和進出口環節。1.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食品、生產不符合安全標準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產加工食品、無生產許可證非法生產加工食品等行為。2.深入開展區域性食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全面推進食品小企業小作坊整治和規范,繼續推進食品小企業小作坊整合提升,解決行業內影響食品安全的普遍問題。3.加強證后監管,深化分類監管,督促企業建立和完善質量安全控制體系,提高檢驗檢測能力,嚴格執行“索證索票、檢驗檢測、添加物質申報、問題食品快速追溯和召回”等四項質量安全控制制度,嚴格生產過程質量控制。4.全面實行食品生產企業“紅黑榜”制度,公布和淘汰食品生產質量安全不合格企業。5.加強進出口食品監管。完善進出口食品安全保障體系,建立進出口食品安全信息通報機制。建立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和食品原料種植、養殖場備案制度,健全出口食品加工使用添加劑備案制度。打擊非法進出口食品和逃避檢驗檢疫行為,組織開展進出口食品質量安全檢查活動,提升出口食品生產企業自檢自控能力,探索建立出口食品監督、抽檢機制。
(四)食品流通環節。1.全面清查食品生產經營主體資格,嚴肅查處無證、無照經營和超范圍經營食品的行為,嚴厲打擊銷售過期變質、假冒偽劣等不合格食品和擾亂食品市場秩序的行為,強化食品經營主體市場準入管理,嚴把食品經營主體市場準入關。2.繼續完善并落實進貨查驗、進貨臺賬、不合格食品退市、信息公示等制度。確保流通環節食品質量安全可追溯。3.全面推進農村小食雜店、小菜場的整頓和規范,引導農村小食雜店、小菜場改造提升。4.加強農村食品市場秩序的整治與規范,加大對農村和城鄉結合部食品批發市場、集貿市場、批發企業和小食雜店、小商販等的監管力度,切實防止不合格食品流入農村市場。5.完善食品流通環節監管機制、食品經營者自律機制和社會監督機制。
(五)餐飲消費環節。1.嚴格餐飲業許可準入,查處餐飲經營單位無證經營和超范圍經營食品的行為。2.進一步推進量化分級管理工作,實行量化分級管理公示制度,引導社會消費。3.加大對高風險食品、高風險餐飲單位的監督力度,組織開展學校食堂、農家樂、旅游接待單位、城鄉結合部餐飲經營單位、小型餐飲單位及建筑工地食堂的專項整治活動。4.加強餐飲單位溯源監管。落實原料索證索票和溯源制度,嚴厲查處無證經營和采購、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質食用油等行為。5.組織重大節日期間全市集中檢查,開展對旅游景區、農家樂、飲食街、大排檔等重點區域公共餐飲的專項整治。6.加強對農村家庭聚餐的食品衛生指導和規范,全面實行鄉村廚師體檢培訓制度,完善聚餐申報及衛生指導工作。
(六)畜禽屠宰。1.繼續實施持證上崗制度和肉品品質強制檢驗制度,開展屠宰企業資質等級評定試點工作,依法關閉不符合要求的屠宰加工場。2.開展打擊私屠濫宰行為的專項整治,從重、從嚴處罰生產加工、銷售病死病害豬(牛、羊)肉、注水豬肉及私屠濫宰的行為。3.建立畜產品質量可追溯體系,加大對定點屠宰廠(場)的監督力度,查處銷售未經檢疫(驗)或檢疫(驗)不合格畜禽產品的行為。
(七)保健食品。1.加強對保健食品生產流通環節的監管。嚴格產品市場準入,開展保健食品生產企業原輔料使用情況的專項檢查。加大市場抽檢力度,嚴厲打擊銷售假冒偽劣和非法添加藥物的違法行為,嚴厲查處違規生產經營保健品和偽造、冒用保健品標簽標識的行為,整治和規范保健食品市場秩序。2.開展市場產品質量監測評價工作,建立質量安全信息發布制度,推進保健食品生產企業信用體系建設。3.開展整治違法宣傳保健食品的專項行動。繼續加強保健食品廣告審查和日常監管,加大監測力度,整治宣傳普通食品功能療效行為,嚴厲查處違法保健食品廣告和以公益講座、免費體檢、學術交流、會展銷售等形式銷售假冒偽劣保健食品的行為。4.加強保健食品技術支撐體系建設,提高保健食品檢驗檢測水平。
三、工作安排
第一階段:動員部署階段(2009 年 7月)。各地、各部門對食品安全整頓工作進行動員部署,并結合實際,認真研究,制訂方案。
第二階段:組織實施階段(2009 年 8月至 2010 年 11 月中旬)。各地、各部門結合年度食品安全工作安排,全面開展食品安全整頓工作,切實抓好各項工作任務的落實。
第三階段:總結督查階段(2010 年 11 月—12 月)。市政府組織對各地食品安全整頓工作進行督查評估,并迎接省政府對我市食品安全整頓工作評估。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級政府要對本地區整頓工作負總責,把食品安全整頓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加強領導,統籌安排,切實抓緊抓好。嚴格落實監管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把整頓工作作為領導干部政績考核的重要指標。加強督查和考核,逐級落實各項任務和責任,嚴格依法依紀追究因監管不力造成嚴重后果的有關責任部門和責任人。進一步落實企業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加強行業自律。
(二)加強協調,形成合力。各級衛生、農業、工商、質量技監、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要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規定,依據各自職責,嚴格執行各項食品安全法律制度。在機構改革職能調整到位以前,各部門要繼續按照原有的職責分工,做好各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確保過渡期內食品安全監管工作不松、不斷、不亂,防止出現因職能交接而出現監管空白、職責不清、責任不明等問題。規范食品生產經營準入條件,提高準入門檻,督促企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原料查驗、索證索票和全程追溯等制度,鼓勵和引導企業實施先進的食品安全質量控制規范(GMP、GAP、GHP、HACCP 等)和質量安全標準。嚴格落實食品安全各項監管制度,加大對重點食品、重點環節和重點地區的監督檢查力度,嚴格執法程序,規范執法行為,改進監督抽檢手段,及時發現和查處違法生產經營行為,尤其是食品安全重大案件,嚴懲違法犯罪分子。加強對食品特別是高風險食品的檢驗檢測,互認檢驗結果,定期公布檢驗檢測結果,避免重復檢驗。加強食品安全各環節執法銜接,開展綜合執法、聯合執法和監督抽查,相互通報情況,提高監管效率。各級食品安全整頓工作牽頭部門要充分發揮作用,協調解決整頓工作中的突出問題。
(三)夯實基礎,提供保障。加強執法隊伍思想建設、業務建設和作風建設,提高執法隊伍素質和依法行政水平。探索在鄉鎮建立食品安全監管站(或中心),強化農村、社區食品安全社會監督網絡建設。加大投入,加強食品安全監管基礎設施建設,切實改善執法裝備和檢驗檢測技術條件。積極配合國家相關部門做好食品安全標準修訂工作,組織開展食品安全標準清理。完善檢驗檢測手段,推進檢驗檢測機構改革。以縣域為重點,大力推進食品安全檢測資源整合工作。強化企業誠信意識,繼續推進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完善各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間的監測信息通報機制和食品安全信息統一公布制度,做好食品安全監測數據收集、分析,及時發布預警信息,實現信息資源共享。深化完善農村食品安全“三網”建設,大力推進食品安全示范創建活動,積極實施農產品市場準入制度。建立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網絡,健全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監測體系。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查處、信息通報、回訪督查等制度,完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查處協調機制。
(四)加強信息溝通。各有關部門和各縣(區)整頓工作領導小組要定期將整治信息、數據,檢查和檢測情況向市整頓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從2009年7月1日,信息報送實行專人專報,普通信息一月一報,重大信息及時上報。各有關部門和各縣(區)整頓工作領導小組要開展對各地集中整頓情況的指導檢查和全面評估,定期向市整頓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年度工作計劃和總結。在食品安全整頓工作結束之前,向市整頓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食品安全整頓工作總結。
(五)加強宣傳,營造氛圍。各縣(區)要以此次整頓工作為契機,充分發揮基層組織、人民團體、學校和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作用,扎實推進《食品安全法》宣傳,向社會大力宣傳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跟蹤報道專項整治工作的進展和成效,為整頓工作營造良好的氛圍。市政府新聞辦要加強對新聞輿論的引導,適時組織開展整頓工作專題報道活動。各縣(區)要積極組織食品和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者進行培訓,提高食品安全生產經營管理水平。
一、指導思想和總體目標
(一)指導思想。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圍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打造精品旅游城市,構建和諧麗江”戰略目標,深入貫徹實施《食品安全法》,切實把食品安全工作擺在突出位置,落實食品生產經營者的主體責任,健全地方政府對本地區食品安全工作負總責、有關部門按照分工各負其責的監管體系。堅持治理整頓與振興產業相結合、集中整治與長效機制建設相結合、企業自律與政府監管相結合,統籌兼顧,突出重點,依法整頓,促進食品產業持續健康發展,保障人民群眾飲食安全。
(二)總體目標。通過兩年左右時間的集中整頓,使政府及相關部門的監管責任進一步落實,食品安全標準逐步完善,企業及行業自律顯著加強,食品質量安全可追溯機制基本建立,制售假冒偽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等違法行為得到有效遏制,食品生產經營秩序持續好轉,食品質量安全水平明顯提高,公眾食品安全得到切實保障。
二、整頓任務、工作措施和責任分解
(一)整治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行為。按照《麗江市打擊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行動方案》要求,打擊在食品中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行為。查處研制、生產、銷售、使用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為。
(二)農產品質量安全。1.深化奶站清理整頓。嚴把生鮮乳收購站的市場準入關,嚴厲打擊在生鮮乳中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質的違法行為。2.整頓農藥、獸藥、漁藥等農業投入品市場。嚴厲打擊違規生產經營甲胺磷等五種禁用高毒農藥和違法違規使用禁限用農藥、獸藥、漁藥等行為,嚴厲查處農藥生產中非法添加高毒農藥和其它隱性成分行為。開展對生產經營假劣過期獸藥等違法行為的清查行動。3.嚴厲查處在飼料原料和產品中添加有毒有害化學物質及在養殖過程中添加瘦肉精等違禁藥物、有毒有害物質的行為,堅決取締無生產許可證、無產品批準文號、無產品標簽的“三無”飼料生產企業。4.規范農資市場。強化農資市場準入,清理整頓不合格市場主體,嚴厲打擊制售假劣農資坑農害農違法行為。大力推進“放心農資下鄉進村”,開展放心農資下鄉進村示范縣(市)建設。5.強化水產品監管。組織開展水產苗種場普查清理工作,推進水產養殖環節水產品質量安全綜合檢查,嚴厲打擊水產養殖特別是苗種生產階段使用違禁藥物和有毒有害物質行為。6.嚴厲查處偽造、冒用、超范圍使用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標志的行為。7.加強監測抽檢。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和監督抽檢,大力開展水產品藥殘和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獸藥的監督抽檢,加大對蔬菜、水果和茶葉中農藥殘留,豬肉產品中喹啞啉類、硝基咪唑類等促生長劑藥物殘留,禽肉產品中硝基呋喃類、喹諾酮、磺胺類藥物殘留和蜂產品中抗生素藥物殘留的監督檢查和監測力度。8.全面推進小農資整治,規范小農資店。
(三)食品生產和進出口環節。1.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食品、生產不符合安全標準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產加工食品、無生產許可證非法生產加工食品等行為。2.深入開展區域性食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全面推進食品小企業小作坊整治和規范,繼續推進食品小企業小作坊整合提升,解決行業內影響食品安全的普遍問題。3.加強證后監管,深化分類監管,督促企業建立和完善質量安全控制體系,提高檢驗檢測能力,嚴格執行“索證索票、檢驗檢測、添加物質申報、問題食品快速追溯和召回”等四項質量安全控制制度,嚴格生產過程質量控制。4.全面實行食品生產企業“紅黑榜”制度,公布和淘汰食品生產質量安全不合格企業。5.加強進出口食品監管。完善進出口食品安全保障體系,建立進出口食品安全信息通報機制。建立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和食品原料種植、養殖場備案制度,健全出口食品加工使用添加劑備案制度。打擊非法進出口食品和逃避檢驗檢疫行為,組織開展進出口食品質量安全檢查活動,提升出口食品生產企業自檢自控能力,探索建立出口食品監督、抽檢機制。
(四)食品流通環節。1.全面清查食品生產經營主體資格,嚴肅查處無證、無照經營和超范圍經營食品的行為,嚴厲打擊銷售過期變質、假冒偽劣等不合格食品和擾亂食品市場秩序的行為,強化食品經營主體市場準入管理,嚴把食品經營主體市場準入關。2.繼續完善并落實進貨查驗、進貨臺賬、不合格食品退市、信息公示等制度。確保流通環節食品質量安全可追溯。3.全面推進農村小食雜店、小菜場的整頓和規范,引導農村小食雜店、小菜場改造提升。4.加強農村食品市場秩序的整治與規范,加大對農村和城鄉結合部食品批發市場、集貿市場、批發企業和小食雜店、小商販等的監管力度,切實防止不合格食品流入農村市場。5.完善食品流通環節監管機制、食品經營者自律機制和社會監督機制。
(五)餐飲消費環節。1.嚴格餐飲業許可準入,查處餐飲經營單位無證經營和超范圍經營食品的行為。2.進一步推進量化分級管理工作,實行量化分級管理公示制度,引導社會消費。3.加大對高風險食品、高風險餐飲單位的監督力度,組織開展學校食堂、農家樂、旅游接待單位、城鄉結合部餐飲經營單位、小型餐飲單位及建筑工地食堂的專項整治活動。4.加強餐飲單位溯源監管。落實原料索證索票和溯源制度,嚴厲查處無證經營和采購、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質食用油等行為。5.組織重大節日期間全市集中檢查,開展對旅游景區、農家樂、飲食街、大排檔等重點區域公共餐飲的專項整治。6.加強對農村家庭聚餐的食品衛生指導和規范,全面實行鄉村廚師體檢培訓制度,完善聚餐申報及衛生指導工作。
(六)畜禽屠宰。1.繼續實施持證上崗制度和肉品品質強制檢驗制度,開展屠宰企業資質等級評定試點工作,依法關閉不符合要求的屠宰加工場。2.開展打擊私屠濫宰行為的專項整治,從重、從嚴處罰生產加工、銷售病死病害豬(牛、羊)肉、注水豬肉及私屠濫宰的行為。3.建立畜產品質量可追溯體系,加大對定點屠宰廠(場)的監督力度,查處銷售未經檢疫(驗)或檢疫(驗)不合格畜禽產品的行為。
(七)保健食品。1.加強對保健食品生產流通環節的監管。嚴格產品市場準入,開展保健食品生產企業原輔料使用情況的專項檢查。加大市場抽檢力度,嚴厲打擊銷售假冒偽劣和非法添加藥物的違法行為,嚴厲查處違規生產經營保健品和偽造、冒用保健品標簽標識的行為,整治和規范保健食品市場秩序。2.開展市場產品質量監測評價工作,建立質量安全信息發布制度,推進保健食品生產企業信用體系建設。3.開展整治違法宣傳保健食品的專項行動。繼續加強保健食品廣告審查和日常監管,加大監測力度,整治宣傳普通食品功能療效行為,嚴厲查處違法保健食品廣告和以公益講座、免費體檢、學術交流、會展銷售等形式銷售假冒偽劣保健食品的行為。4.加強保健食品技術支撐體系建設,提高保健食品檢驗檢測水平。
三、工作安排
第一階段:動員部署階段(2009 年 7月)。各地、各部門對食品安全整頓工作進行動員部署,并結合實際,認真研究,制訂方案。
第二階段:組織實施階段(2009 年 8月至 2010 年 11 月中旬)。各地、各部門結合年度食品安全工作安排,全面開展食品安全整頓工作,切實抓好各項工作任務的落實。
第三階段:總結督查階段(2010 年 11 月—12 月)。市政府組織對各地食品安全整頓工作進行督查評估,并迎接省政府對我市食品安全整頓工作評估。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級政府要對本地區整頓工作負總責,把食品安全整頓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加強領導,統籌安排,切實抓緊抓好。嚴格落實監管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把整頓工作作為領導干部政績考核的重要指標。加強督查和考核,逐級落實各項任務和責任,嚴格依法依紀追究因監管不力造成嚴重后果的有關責任部門和責任人。進一步落實企業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加強行業自律。
(二)加強協調,形成合力。各級衛生、農業、工商、質量技監、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要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規定,依據各自職責,嚴格執行各項食品安全法律制度。在機構改革職能調整到位以前,各部門要繼續按照原有的職責分工,做好各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確保過渡期內食品安全監管工作不松、不斷、不亂,防止出現因職能交接而出現監管空白、職責不清、責任不明等問題。規范食品生產經營準入條件,提高準入門檻,督促企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原料查驗、索證索票和全程追溯等制度,鼓勵和引導企業實施先進的食品安全質量控制規范(GMP、GAP、GHP、HACCP 等)和質量安全標準。嚴格落實食品安全各項監管制度,加大對重點食品、重點環節和重點地區的監督檢查力度,嚴格執法程序,規范執法行為,改進監督抽檢手段,及時發現和查處違法生產經營行為,尤其是食品安全重大案件,嚴懲違法犯罪分子。加強對食品特別是高風險食品的檢驗檢測,互認檢驗結果,定期公布檢驗檢測結果,避免重復檢驗。加強食品安全各環節執法銜接,開展綜合執法、聯合執法和監督抽查,相互通報情況,提高監管效率。各級食品安全整頓工作牽頭部門要充分發揮作用,協調解決整頓工作中的突出問題。
(三)夯實基礎,提供保障。加強執法隊伍思想建設、業務建設和作風建設,提高執法隊伍素質和依法行政水平。探索在鄉鎮建立食品安全監管站(或中心),強化農村、社區食品安全社會監督網絡建設。加大投入,加強食品安全監管基礎設施建設,切實改善執法裝備和檢驗檢測技術條件。積極配合國家相關部門做好食品安全標準修訂工作,組織開展食品安全標準清理。完善檢驗檢測手段,推進檢驗檢測機構改革。以縣域為重點,大力推進食品安全檢測資源整合工作。強化企業誠信意識,繼續推進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完善各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間的監測信息通報機制和食品安全信息統一公布制度,做好食品安全監測數據收集、分析,及時發布預警信息,實現信息資源共享。深化完善農村食品安全“三網”建設,大力推進食品安全示范創建活動,積極實施農產品市場準入制度。建立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網絡,健全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監測體系。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查處、信息通報、回訪督查等制度,完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查處協調機制。
(四)加強信息溝通。各有關部門和各縣(區)整頓工作領導小組要定期將整治信息、數據,檢查和檢測情況向市整頓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從2009年7月1日,信息報送實行專人專報,普通信息一月一報,重大信息及時上報。各有關部門和各縣(區)整頓工作領導小組要開展對各地集中整頓情況的指導檢查和全面評估,定期向市整頓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年度工作計劃和總結。在食品安全整頓工作結束之前,向市整頓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食品安全整頓工作總結。
(五)加強宣傳,營造氛圍。各縣(區)要以此次整頓工作為契機,充分發揮基層組織、人民團體、學校和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作用,扎實推進《食品安全法》宣傳,向社會大力宣傳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跟蹤報道專項整治工作的進展和成效,為整頓工作營造良好的氛圍。市政府新聞辦要加強對新聞輿論的引導,適時組織開展整頓工作專題報道活動。各縣(區)要積極組織食品和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者進行培訓,提高食品安全生產經營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