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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漳政綜〔2006〕150號)

   2011-05-19 644
核心提示: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直有關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貫徹國務院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決定的通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直有關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貫徹國務院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決定的通知》(閩政〔2005〕21號,以下簡稱《通知》),推動我市食品安全工作深入開展,提高食品安全水平,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促進社會經濟發展,現結合我市工作實際提出如下意見,請認真抓好落實。

  一、加強領導,確保食品安全工作扎實推進

  為進一步加強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的領導,根據省政府《通知》和《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成立省食品安全委員會的通知》(閩政辦〔2006〕4號)精神,市政府決定成立漳州市食品安全委員會,主任由市政府分管領導擔任,市直有關單位和薌城區、龍文區政府為委員單位。市食品安全委員會的主要職責:(一)負責組織貫徹執行國家和省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組織調查研究,參與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相關政策的研究制定;(二)負責研究制定全市食品安全工作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實施方案,確定食品安全工作重點和階段性工作目標;(三)負責組織協調、綜合管理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的重大問題并向市政府提出意見和建議;(四)根據年度預算安排,負責提出市級食品安全重點項目建設資金扶持計劃;(五)負責組織開展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的專項治理和年度督查工作,對各地各部門的食品安全工作做出評價并向市政府報告;(六)定期聽取市直有關部門的食品安全情況匯報,研究分析食品安全形勢,組織開展食品安全聯合執法監督檢查;(七)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市食品安全委員會下設辦公室作為常設辦事機構,設在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各縣(市、區)政府須于今年11月中旬成立食品安全委員會,下設辦公室;其中縣、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設在新組建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薌城、龍文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設在經貿局,負責食品安全綜合監督和組織協調的職能。市、縣食品安全委員會成立后,市、縣建設“食品放心工程”聯席會議辦公室承擔的職責轉到同級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二、明確職責,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到位

  根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國發〔2004〕23號,以下簡稱《決定》)精神,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當地食品安全負總責,統一領導、協調本地區的食品安全監管和整治工作。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本轄區食品安全的綜合監督、組織協調和依法組織查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各級農業、衛生、質監、工商等部門的監管職能按國務院《決定》和中央編辦、省政府的要求分工執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不斷完善工作機制,加強組織領導,制定和實施工作計劃與方案,明確細化部門分工,落實目標管理責任和責任追究制,加大人力、財力、物力的投入,及時解決工作中遇到的重點、難點和熱點問題,加強對下級政府和部門的領導和監督,加強綜合執法、聯合執法和日常監管,對于責任不明確、經費不落實、人員不到位、工作不得力,導致出現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地方和部門,要堅決追究有關領導和責任人的責任。各有關部門要按照省、市政府《2006年度治理“餐桌污染”建設“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部署的要求,在當地政府統一領導下,結合本部門法定職責和工作實際,制定工作方案,細化工作任務,落實監管責任制度,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形成以主管部門負責、相關部門配合,分工協作、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確保黨委和政府的各項工作決策貫徹落實到位。

  三、突出重點,狠抓食品污染治理

  各縣(市、區)和市直各有關部門要切實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認真貫徹國務院《決定》、《2006年全國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和省政府《通知》精神,按照“全市統一領導、地方政府負責、部門分工指導、各方聯合行動”的工作機制,繼續實行“明確目標,分步實施;重點突破,整體推進;動態管理,標本兼治”的工作方針,圍繞著“五類產品、一個行業”即畜牧業產品、種植業產品、水產品、飲用水、加工食品和餐飲業主要食品的污染開展全面治理,進一步強化我市食品安全工作。

  (一)加強主要食品產銷環節治理。在農產品生產環節,重點加強對使用農藥、獸藥、激素及飼料添加劑的監管和指導,規范種植、養殖行為,繼續推進無公害食品行動計劃,加快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生產基地建設和產品認證,推行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制度;加快全市蔬菜、水果、茶葉和稻谷農藥殘留產地監測網建設,建立完善蔬菜、水果、茶葉和稻谷主產縣區農殘監測點建設并開展監測工作;加強對農產品藥物和添加劑經銷企業的監督檢查,加快淘汰高毒高殘留農業投入品的進程,擴大禁止銷售和使用范圍;繼續開展種植業產品農藥殘留、畜產品“瘦肉精”和水產品“氯霉素”等質量安全例行監測工作,定期向社會發布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信息。開展水產品中“孔雀石綠”檢測和液態奶中復原乳相關檢測;加強農村食品安全流通網、監管責任網和群眾監督網建設,推進“萬村千鄉市場工程”,建立農村專兼職食品安全管理隊伍。在食品加工生產環節,要實行生產企業巡查、回訪、年審、監督抽查制度,強化新資源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包裝材料的安全性評價。要對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和廠點進行普查,健全企業檔案,嚴查無證生產。推動食品標準建設,提高企業標準化意識。嚴格實施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制度,鞏固大米、面粉、醬油、食用油、食醋等5類食品治理成果,基本完成肉制品、乳制品、飲料、調味品、冷凍飲品、方便面、餅干、罐頭、速凍米面食品、膨化食品等10類產品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工作,啟動其余13類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工作,嚴格審查企業生產條件,嚴格按標準組織生產,嚴格產品出廠檢驗。在食品流通環節,要加強商品交易市場和經營單位的監管,推行“三綠工程”,推行進貨檢查驗收、索證索票制、質量承諾、檢測公示、不合格食品退市、召回、銷毀、公布等制度,推行“廠場掛鉤”、“場地掛鉤”的有效辦法,完善市場巡查制度,完善監督抽查和監測辦法,完善食品安全監測數據直報點制度;要加強畜禽屠宰管理,全面推行豬牛羊定點屠宰和農村屠工制度,改造提升牲畜定點屠宰場,進行禽類集中屠宰試點;要在餐飲業和食堂全面實施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制度;要加強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衛生許可的管理。

  (二)開展食品安全重點專項整治工作。

  1、由經貿部門負責,農業、海洋與漁業、衛生、工商、質監、公安等部門配合,加快市級無公害畜禽基地建設,培育一批市級規模生豬、蛋禽無公害基地,重點做好市級無公害畜禽基地農業投入品使用的監管、生產技術操作規程、種養殖技術等培訓工作,加大畜禽養殖環保設施建設投入與監管;加強豬、牛、羊定點屠宰管理,加快推行農村屠工制度,全面加強農村和城鄉結合部牲畜屠宰管理;組織開展酒類流通備案登記制度和溯源制度的檢查,加強對從事酒類批發、零售的單位或個人的管理,規范酒類流通秩序。

  2、由質監部門牽頭,出入境檢驗檢疫、農業、林業、海洋與漁業等有關部門配合,開展良好農業規范(GAP)和認證示范單位創建活動。

  3、由質監部門負責,工商、衛生、出入境檢驗檢疫等有關部門配合,對全市食品生產加工企業進行普查,健全企業檔案,嚴查無證生產。組織開展強制檢驗和專項監督抽查,加快實施食品包裝材料、食品添加劑等食品相關產品的生產許可、強制檢驗等市場準入制度及食品生產加工企業使用食品添加劑的備案制度。

  4、由農業部門負責,做好開展列入國家級農業標準化示范縣(場)建設工作;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工作,監測范圍逐步覆蓋主要農產品生產基地、批發市場,促進農產品污染源頭追溯工作,開展乳品行業的信息收集和分析工作,定期向社會發布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信息。

  5、由農業部門負責,供銷社配合,強化農資產品的監管,擴大放心農資下鄉進村試點,推進農資信用體系建設,加強服務指導,提高農民科學選購和使用農資水平。

  6、由農業部門負責,工商、質監、海洋與漁業等部門配合,開展農業投入品的專項整治,主要是農藥、畜禽藥物、水產品藥物殘留的整治,嚴厲查處違規銷售和使用農業投入品的行為。

  7、由海洋與漁業部門負責,開展水產品質量、漁用飼料、漁藥的監督檢查和水產品孔雀石綠的抽檢工作,對檢出孔雀石綠的要依法嚴肅處理。

  8、由工商部門負責,嚴把食品生產經營主體準入關,堅決依法取締無照經營;建立健全食品質量準入體系,逐步擴大對食品的日常監測和快速檢測的覆蓋面,完善食品安全檢測數據直報點制度;加強食品市場日常監管力度,開展重點區域、經營者自律承諾和節日食品市場等專項執法檢查,依法查辦食品違法案件。

  9、由衛生部門負責,質監部門配合,開展衛生許可專項整治,在2006年9月底前對全市嬰幼兒配方食品、瓶(桶)裝水、膨化食品、食用植物油等生產企業和學生營養餐配送單位的衛生許可情況開展專項整治,對不符合要求的企業依法予以查處。

  要通過各個專項整治,扶持一批名優企業,關閉一批不具備生產經營條件的企業和單位,懲處一批制售假冒劣質食品的違法犯罪分子。

  10、由文化與出版部門負責,工商、質監等部門配合,開展食品商標、標識、包裝物印刷業的專項整治,對食品商標、標識包裝物印刷業進行大檢查,嚴厲查處非法印制食品假包裝、假標識、假商標的單位和個人。

  11、由建設部門負責,衛生部門配合,組織開展二次供水設施的監督檢查,督促城市二次供水設施管理單位定期開展二次供水設施的清洗消毒和水質檢測,開展二次供水清洗隊伍的培訓,查處違法違規行為;鼓勵二次供水改為直供水和采用先進供水技術,提高水質;開展市、縣城區供水水質的督查工作,對公共供水企業、自建設施對外供水單位和二次供水水質開展抽查并予通報。

  12、由糧食部門負責,加強糧食系統內大米、小麥粉、糧食復制品、食用植物油加工企業的管理,完善企業質量保證體系,引導企業提升質量安全保證能力;督促儲備糧承儲企業進行儲備糧儲存品質定期測報制度和進出庫品質測報制度,加強對地方儲備糧油、政策性供應糧食質量和原糧衛生進行抽查和監測。

  13、由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質監、工商、衛生、農業等部門配合,做好市、縣二級食品安全信息網絡和重點企業的食品安全信息監測網絡建設。結合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中的重點品種和環節,開展對食品安全隱患和危害因素的監督檢查,選擇重大危害因素開展食品安全調查與評價工作,并加強對食品安全隱患和危害因素的監督檢查。

  (三)加強食品安全執法檢查工作。各級行政執法部門要嚴格履行職責,針對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問題,加強執法聯動,解決目前存在的多頭執法、執法空白、有權無責、行政不作為等問題。食品安全工作實行“首問負責制”,不論是任何部門,執法聯動要按照省政府有關規定,與有關部門聯合行動,一查到底,依法履行執法責任,不得互相推諉,放縱違法行為。要集中力量狠抓一批大案要案,重大典型違法犯罪案件要公開審判,向社會公布查處結果。各級政府和監察部門要組織開展執法監督檢查,對監管不力者實行責任追究,堅決糾正有法不依、違法不究、執法不嚴的行為,打擊地方保護主義。

  (四)加快食品安全檢測體系和預警體系建設。要繼續抓好全市各級食品安全檢驗檢測網建設,由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制定我市食品質量衛生安全檢驗檢測體系建設意見;要進一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預警體系,及時分析我市主要食品污染狀況和變化趨勢,由市衛生局負責,制定我市食品污染物監測預警體系建設意見;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制度,由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市衛生局配合,制定我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上意見和預案報市政府批準后實施。要加強食品安全信息管理,由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充分運用數字漳州政務網或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構建食品安全信息平臺;由市農業局、海洋與漁業局負責,發布初級農產品農藥殘留、獸藥殘留、水產養殖用藥殘留等檢測信息;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工商局、衛生局等部門負責聯合發布市場食品質量監督檢查信息,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匯總整理發布食品安全綜合信息。要加快食品質量衛生安全信用體系建設,強化農產品、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單位與個人作為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責任,落實市場開辦者食品安全責任制,建立食品質量衛生安全信用征信、評價、咨詢制度,建立食品安全失信制裁機制和守信激勵機制,對不守信者由政府各職能部門、中介組織和社會各界聯合進行制裁。由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健全食品安全評估指標體系,正確評估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的成績和問題。

  四、加強宣傳,不斷擴大社會影響

  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加強食品安全的宣傳和報道工作,加強與新聞媒體的溝通,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輿論作用,適時組織新聞媒體開展食品安全的定期、專題報道活動,重點宣傳黨和國家有關食品安全的方針政策,介紹有關法律法規和科學消費知識,報道各級黨委、人大、政府、政協和各部門加強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舉措、特點及成果。要注重典型宣傳,及時發布有關食品安全檢查、檢驗及企業信用等方面的信息,報道重視質量、講求信譽的典型,報道優質產品、優良品牌和優秀企業,揭露和曝光制售假冒偽劣產品的生產企業和產品并跟蹤報道查處情況,震懾違法企業和犯罪分子,教育經營者和群眾,形成全社會監督的良好氛圍。要加強食品安全知識的培訓和普法、科普等教育,舉辦行政執法人員、食品生產流通企業和市場管理人員培訓班,增強執法者、生產者、經營者的守法意識和責任意識,提高廣大群眾的安全消費意識和參與意識。

  漳州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十一月八日



 
地區: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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