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質量技術監督局、各食品生產加工企業:
為從源頭上加強食品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提高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質量檢驗人員的專業技術水平,確保食品生產加工企業檢驗結果的準確性和檢驗報告的規范性,切實把好出廠檢驗關,根據省局《關于印發〈河南省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質量檢驗人員資格考試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豫質監食發[2007]73號)文件要求,決定在全省逐步實施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質量檢驗人員持證上崗制度,對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質量檢驗人員進行統一考試發證。
現將《河南省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質量檢驗人員資格考試實施辦法(試行)》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各縣、區質量技術監督局要將文件精神傳達到每個食品生產加工企業,使企業做好相關準備工作。
具體考試發證要求根據食品行業分類另行通知。
附件:《河南省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質量檢驗人員資格考試實施辦法(試行)》
二OO七年三月六日
附件:
河南省食品生產加工企業
質量檢驗人員資格考試實施辦法
(試行)
一 總 則
1.1為從源頭上加強食品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提高全省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質量檢驗人員的專業技術水平,切實把好出廠檢驗關,根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國發[2004]23號)、省政府《貫徹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決定的意見》(豫政[2005]15號)、國家質檢總局對食品執業資格制度建設的工作要求及《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審查通則(2004版)》規定,制定本辦法。
1.2 河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組織對全省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質量檢驗人員進行統一考試,頒發崗位合格證書。
1.3 河南省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從事食品檢驗的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1.4崗位合格證書根據食品行業的分類進行明確標示。崗位合格證有效期三年,有效期屆滿半年前,應提出換證申請。
二 考試組織
為維護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質量檢驗人員資格考試的嚴肅性、權威性,保證檢驗人員考試的公平性、公正性,成立河南省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質量檢驗人員資格考試委員會(以下簡稱考委會),考委會主任委員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主管領導擔任,副主任委員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人事教育處、食品安全監管處、紀檢監察室及有關處室負責人擔任,委員由具有較高學術和專業技術水平的專家組成。
2.1考委會主要職責
(一)指導全省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質量檢驗人員資格考試。
(二)審定考試大綱。
(三)審定考試試題。
(四)審定考試工作規程等管理文件。
2.2考委會設立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河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人事教育處,負責考委會的日常工作。考委會辦公室主任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人事教育處負責同志兼任。
2.3考委會辦公室主要職責
(一)承辦考委會日常工作。
(二)擬定考試工作規程等管理文件。
(三)編制考試大綱。
(四)承辦考試試題的編制、維護等管理工作。
(五)組織考試考務工作。
三 參考人員的條件、考試方法、內容
3.1參考人員的條件
(一)國家規定的需要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的28類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的檢驗人員,年滿18周歲且在本專業工作滿兩年以上者方可報名考試。
(二)申請考試取證的食品檢驗人員,原則上由所在單位統一組織報名。
3.2考試辦法
(一)考試包括理論知識考試和技能操作考試兩部分內容。理論知識考試采用閉卷筆試方式,考試地點根據報考人員分布情況設定;技能操作考試采用現場實際操作方式,由考委會指定考試地點。
(二)理論知識考試和技能操作考試均實行百分制,綜合評分(理論考試分數占60%,技能操作考試占40%)滿60分者為合格。
(三)理論知識考試考評員與考生配比為1:15,每個標準教室不少于2名考評人員;技能操作考試考評員與考生配比為1:5,且不少于3名考評員。
(四)理論知識考試或技能操作考試不合格者不再補考,可參加下次考試,連續兩次考試不合格者,所在單位不應聘用其在檢驗員崗位任職。
3.3考試內容
(一)理論知識考試內容
1、食品質量檢驗人員崗位職責和職業道德規范。
2、食品質量檢驗人員基礎知識。①化驗室基本要求和安全要點;②常規分析的基本原理和方法;③標準溶液配制和標定;④常用儀器設備和試劑的要求、用途和使用方法;⑤誤差的一般知識,有效數字和數據處理的方法;⑥常用分析化學基本技術;⑦產品采樣規定(試樣與試樣采集);⑧ 標簽標示、感觀指標、理化指標、衛生指標的標準規定;⑨出具檢驗報告的要求;⑩其它應具備的基礎知識。
3、有關食品(根據行業分類而定)檢驗專業知識和相關儀器的使用原理。
(二)技能操作考試內容
根據相關食品生產許可證審查細則要求的檢驗項目和必備的出廠檢驗設備要求而定(行業不同考試內容不同)。
四 考評員資格認定及管理
4.1考評員任職條件
(一)堅持原則,作風正派,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二)有豐富的專業理論知識和相應的操作技能;
(三)具有相應專業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和資格證書;
4.2考評員資格認定程序:
(一)凡符合考評員任職條件的人員,由本人提出申請,經所在單位推薦,填寫《河南省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質量檢驗人員考試考評員審批表》,同時提交本人最高學歷證書、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主要業績成果材料,經考委會辦公室審核后報考委會審定。
(二)考試合格人員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頒發《河南省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質量檢驗人員資格考試考評員證書》。
4.3考評員的管理由考委會具體負責。
五 考試考試場所設備
理論知識考試在標準教室(單人單桌30人/教室)進行;技能操作考試在具備必要的檢測設備儀器、待測樣品的實際操作場所進行。
六 考試時間安排
理論知識考試時間為120分鐘/場;技能操作考試時間為20—40分鐘/人。具體報名考試日期根據各類食品的資格考試要求確定。
七 其他
7.1理論考試不收費,實際操作考試由技能操作考場所在單位核收原材料費、儀器使用費、場地使用費等費用,根據食品行業不同收費不同。
7.2報考人員根據自愿的原則參加前期培訓工作。
7.3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7.4本辦法由河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解釋。
為從源頭上加強食品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提高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質量檢驗人員的專業技術水平,確保食品生產加工企業檢驗結果的準確性和檢驗報告的規范性,切實把好出廠檢驗關,根據省局《關于印發〈河南省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質量檢驗人員資格考試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豫質監食發[2007]73號)文件要求,決定在全省逐步實施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質量檢驗人員持證上崗制度,對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質量檢驗人員進行統一考試發證。
現將《河南省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質量檢驗人員資格考試實施辦法(試行)》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各縣、區質量技術監督局要將文件精神傳達到每個食品生產加工企業,使企業做好相關準備工作。
具體考試發證要求根據食品行業分類另行通知。
附件:《河南省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質量檢驗人員資格考試實施辦法(試行)》
二OO七年三月六日
附件:
河南省食品生產加工企業
質量檢驗人員資格考試實施辦法
(試行)
一 總 則
1.1為從源頭上加強食品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提高全省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質量檢驗人員的專業技術水平,切實把好出廠檢驗關,根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國發[2004]23號)、省政府《貫徹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決定的意見》(豫政[2005]15號)、國家質檢總局對食品執業資格制度建設的工作要求及《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審查通則(2004版)》規定,制定本辦法。
1.2 河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組織對全省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質量檢驗人員進行統一考試,頒發崗位合格證書。
1.3 河南省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從事食品檢驗的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1.4崗位合格證書根據食品行業的分類進行明確標示。崗位合格證有效期三年,有效期屆滿半年前,應提出換證申請。
二 考試組織
為維護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質量檢驗人員資格考試的嚴肅性、權威性,保證檢驗人員考試的公平性、公正性,成立河南省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質量檢驗人員資格考試委員會(以下簡稱考委會),考委會主任委員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主管領導擔任,副主任委員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人事教育處、食品安全監管處、紀檢監察室及有關處室負責人擔任,委員由具有較高學術和專業技術水平的專家組成。
2.1考委會主要職責
(一)指導全省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質量檢驗人員資格考試。
(二)審定考試大綱。
(三)審定考試試題。
(四)審定考試工作規程等管理文件。
2.2考委會設立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河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人事教育處,負責考委會的日常工作。考委會辦公室主任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人事教育處負責同志兼任。
2.3考委會辦公室主要職責
(一)承辦考委會日常工作。
(二)擬定考試工作規程等管理文件。
(三)編制考試大綱。
(四)承辦考試試題的編制、維護等管理工作。
(五)組織考試考務工作。
三 參考人員的條件、考試方法、內容
3.1參考人員的條件
(一)國家規定的需要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的28類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的檢驗人員,年滿18周歲且在本專業工作滿兩年以上者方可報名考試。
(二)申請考試取證的食品檢驗人員,原則上由所在單位統一組織報名。
3.2考試辦法
(一)考試包括理論知識考試和技能操作考試兩部分內容。理論知識考試采用閉卷筆試方式,考試地點根據報考人員分布情況設定;技能操作考試采用現場實際操作方式,由考委會指定考試地點。
(二)理論知識考試和技能操作考試均實行百分制,綜合評分(理論考試分數占60%,技能操作考試占40%)滿60分者為合格。
(三)理論知識考試考評員與考生配比為1:15,每個標準教室不少于2名考評人員;技能操作考試考評員與考生配比為1:5,且不少于3名考評員。
(四)理論知識考試或技能操作考試不合格者不再補考,可參加下次考試,連續兩次考試不合格者,所在單位不應聘用其在檢驗員崗位任職。
3.3考試內容
(一)理論知識考試內容
1、食品質量檢驗人員崗位職責和職業道德規范。
2、食品質量檢驗人員基礎知識。①化驗室基本要求和安全要點;②常規分析的基本原理和方法;③標準溶液配制和標定;④常用儀器設備和試劑的要求、用途和使用方法;⑤誤差的一般知識,有效數字和數據處理的方法;⑥常用分析化學基本技術;⑦產品采樣規定(試樣與試樣采集);⑧ 標簽標示、感觀指標、理化指標、衛生指標的標準規定;⑨出具檢驗報告的要求;⑩其它應具備的基礎知識。
3、有關食品(根據行業分類而定)檢驗專業知識和相關儀器的使用原理。
(二)技能操作考試內容
根據相關食品生產許可證審查細則要求的檢驗項目和必備的出廠檢驗設備要求而定(行業不同考試內容不同)。
四 考評員資格認定及管理
4.1考評員任職條件
(一)堅持原則,作風正派,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二)有豐富的專業理論知識和相應的操作技能;
(三)具有相應專業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和資格證書;
4.2考評員資格認定程序:
(一)凡符合考評員任職條件的人員,由本人提出申請,經所在單位推薦,填寫《河南省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質量檢驗人員考試考評員審批表》,同時提交本人最高學歷證書、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主要業績成果材料,經考委會辦公室審核后報考委會審定。
(二)考試合格人員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頒發《河南省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質量檢驗人員資格考試考評員證書》。
4.3考評員的管理由考委會具體負責。
五 考試考試場所設備
理論知識考試在標準教室(單人單桌30人/教室)進行;技能操作考試在具備必要的檢測設備儀器、待測樣品的實際操作場所進行。
六 考試時間安排
理論知識考試時間為120分鐘/場;技能操作考試時間為20—40分鐘/人。具體報名考試日期根據各類食品的資格考試要求確定。
七 其他
7.1理論考試不收費,實際操作考試由技能操作考場所在單位核收原材料費、儀器使用費、場地使用費等費用,根據食品行業不同收費不同。
7.2報考人員根據自愿的原則參加前期培訓工作。
7.3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7.4本辦法由河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