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青海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省食品質量檢驗中心:
為了進一步加強中秋、國慶節期間食品安全工作,根據省政府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開展2014年中秋國慶兩節期間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青食藥安辦〔2014〕33號)要求,在全省范圍內開展專項監督抽檢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 突出重點,確保專項監督抽檢取得實效
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結合節日消費傳統和特點,圍繞食品生產經營領域存在的食品安全隱患和問題,突出節日消費量大、消費者投訴舉報多、群眾日常生活必須以及在日常監管中發現問題較多的食品,以月餅、乳制品、肉及肉制品、水產品、大桶水、食用油、白酒(含散裝)等食品為重點監督抽檢品種,以批發市場、集貿市場、食品生產企業、超市、校園周邊、餐飲消費集中場所、小作坊、小加工點等場所為重點抽檢區域,突出致病菌、非法添加物、重金屬含量等指標項目,按照中秋國慶兩節期間食品專項監督抽檢任務安排(具體見附件,抽檢經費由省局保障),組織開展監督抽檢工作。在專項整治行動中發現疑似不合格食品要依法采取措施,及時進行監督抽檢,有效排查和防控風險。
二、 加強監管,切實做好監督抽檢后處理工作
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加強對薄弱環節的監管,合理布局抽樣點,根據食品監督抽檢結果,嚴格依法處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并立案查處相關案件,做到有案必查。在監督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要及時監管退市,嚴防問題食品再次流入市場。
三、 具體分工
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本轄區內的食品樣品采集、送檢和不合格食品后處理工作,購置樣品及采樣過程中發生費用,向檢驗機構核報。省食品質量檢驗中心、青海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承擔此次專項監督抽檢的檢驗工作,其中省食品質量檢驗中心230批次,出入境檢驗檢疫局170批次。抽樣單位和檢驗機構要嚴格按照專項監督抽檢任務分配表規定的品種、批次、數量、檢驗項目、檢驗機構、進度(見附件)進行監督抽檢。
四、 及時總結,按時上報書面材料
各地抽樣送檢任務要在9月10日前完成,不合格食品后處理工作要在10月20日前完成。各承檢機構要在10月1日前完成檢驗工作。各地、各檢驗機構要在10月30日前將兩節期間專項監督抽檢工作總結報送省政府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聯系人:李鶯
聯系電話(傳真):0971-8270910
Email:spc@sdaqh.gov.cn
附件: 2014年中秋國慶節期間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任務分配表.xls
青海省政府食品藥品安全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2014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