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試驗區、示范園區管委,市食品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六安市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行為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工作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二○一一年六月十四日
六安市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行為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工作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食品添加劑監管,有效解決當前影響食品安全的突出問題,切實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行為切實加強食品添加劑監管的通知》(國辦發〔2011〕20號)精神和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2011年全省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行為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皖政辦〔2011〕39號)要求,決定自即日起至2011年11月底,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行動。
一、工作目標
按照治標與治本相結合、整頓與規范相結合、監管與自律相結合的原則,全面加強食品添加劑監管,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行為,整頓規范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秩序,促進食品和食品添加劑行業健康發展,保障廣大人民群眾飲食安全,確保不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工作重點
(一)種植養殖環節。農業部門要進一步強化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監管,加強生鮮乳收購和奶站管理,加大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監管力度。要指導督促種、養殖企業(場、戶)嚴格執行有關規定,嚴格依法落實查驗記錄制度,并將其作為日常監管的重點。要加大對列出的禁用藥物和物質以及衛生部公布的可能違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質的檢測監測力度,依法嚴厲打擊在畜禽養殖、水產品養殖以及飼料生產經營使用過程中添加違禁藥物和非食用物質的違法行為。堅決取締無生產許可證、無產品批準文號、無產品標簽的“三無”飼料生產企業。
(二)生產加工環節。質監部門要嚴格執行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制度,從嚴查處未經許可擅自生產食品添加劑的違法行為。重點加大對食品生產企業原輔料采購、生產配料、食品添加劑標簽標識查驗等環節的監管力度,督促企業嚴格執行食品添加劑進貨查驗、索證索票制度,嚴格按照國家標準組織生產食品添加劑,嚴格按照國家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和衛生部公告使用食品添加劑,指導督促生產企業規范復配食品添加劑生產,并強化執法檢查。依法查處違法生產食品添加劑行為,嚴厲打擊在食品生產過程中使用非食用物質生產復配食品添加劑、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質或藥物以及濫用食品添加劑的違法行為。
(三)市場流通環節。工商部門要嚴格食品和食品添加劑經營主體準入,監督食品添加劑銷售者建立并嚴格執行進貨查驗、銷售臺賬等管理制度。重點加大對鮮凍肉制品、乳及乳制品、水產品、調味品等重點品種的監管力度。依法查處食品流通環節中無照經營食品添加劑、銷售假冒偽劣食品添加劑和標簽標識不規范的食品添加劑的違法行為,嚴厲打擊銷售含有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的食品以及在銷售過程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質、違禁物質或藥品的違法行為。
(四)餐飲消費環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要監督餐飲單位建立并嚴格執行采購原料及食品添加劑進貨驗收、索證索票制度,督促餐飲服務單位建立完善的食品添加劑采購及使用登記制度。根據國家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指導餐飲服務單位規范食品添加劑使用行為。重點加強對提供火鍋、現榨果蔬汁、自制飲料、自制調味料等餐飲服務單位使用食品添加劑的監管。依法查處餐飲消費環節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使用標簽標識不規范的食品添加劑以及不按規定要求索證索票等違法違規行為,嚴厲打擊非法添加禁用物質和非食用物質的違法行為,同時加強保健食品監管,依法查處非法添加和超范圍、超限量等濫用食品添加劑行為。
(五)畜禽屠宰環節。商務部門全面加強對生豬定點屠宰廠(場)的監管,保證生豬定點屠宰企業認真落實肉品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開展“瘦肉精”檢測,保障出廠(場)肉品質量。
三、時間安排
(一)動員部署階段(2011年6月10日前)
各縣區、各部門制定具體的專項行動實施方案,明確目標、任務和措施,全面部署,廣泛宣傳,發動各有關方面積極參與專項行動。請各地各部門于2011年6月13日前將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報市食安辦。
(二)調查摸底階段(6月10日至6月20日)
各縣區、各部門要立即對農業投入品生產經營單位、食用農產品生產企業、農業專業合作經濟組織、食品和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使用的各環節、各單位進行全面摸底調查,摸清生產經營單位的第一責任人(企業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負責原材料采購和生產配料的人員)的基本信息及生產經營的品種、規模和使用基本情況,建立健全相關檔案和臺帳,并與第一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分別簽訂責任書,督促農業投入品生產經營單位、食用農產品生產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嚴格依法落實查驗、記錄制度,不得購入標識不規范、來源不明的農業投入品和食品添加劑,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定的范圍和限量使用農業投入品和食品添加劑,所有排查摸底工作須于6月20日前完成。
(三)清理整頓階段(6月21日-10月20日)
各縣區、各部門依據工作職責組織對重點產品、重點區域和重點單位開展為期四個月專項行動,切實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嚴格落實監管措施,同時及時完善監督抽檢計劃,強化不定期抽檢和隨機性抽檢,特別要針對易發生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的重點產品,以及生鮮乳收購、活畜販運、屠宰等重點環節和小作坊、小攤販、小餐飲等薄弱部位,加大巡查和抽檢力度,提高抽檢頻次,擴大抽檢范圍,依法嚴厲查處非法生產經營食品添加劑、濫用食品添加劑以及食品非法添加行為。對不按規定落實記錄、查驗制度,記錄不真實、不完整、不準確,或未索證索票、票證保留不完備的,一律責令限期整改到位。對提供虛假票證或整改不合格的,一律停止其相關產品的生產銷售;對未嚴格履行進貨查驗而銷售、使用含非法添加物食品的,責令停產、停業;對故意非法添加的,一律吊銷相關證照,依法沒收其非法所得和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相關物品,責其對造成的危害進行賠償,同時依法追究其他相關責任。對生產販賣非法添加物的地下工廠主和主要非法銷售人員,以及集中使用非法添加物生產食品的單位主要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一律依法移送司法機關在法定幅度內從重從快懲處。市政府適時對各縣區、各部門專項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查。
(四)驗收總結階段(10月21日-11月20日)
各縣區、各部門對專項行動情況進行自查驗收并全面總結,切實鞏固整頓成果,進一步健全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使用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食品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問題及時發現、快速追溯等長效監管機制。
(五)考核評估階段(11月21日—11月30日)
市政府將于11月下旬組織對全市專項整治工作情況進行督查和評估考核。對工作扎實、效果顯著的部門和地區給予鼓勵,對食品安全問題突出且長期得不到解決的部門和地區予以通報批評、督促整改,并追究有關負責人的責任,考評結果作為2011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目標考核的重要內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形成監管合力
各縣區政府要統一領導、統一部署、統一指揮本行政區域內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行動,主要負責人要親自抓,分管領導要直接負責。要制定具體的專項行動方案并認真組織實施。各級食品安全委員會作為本級政府在食品安全方面的綜合協調組織,要做好組織協調工作,建立健全綜合協調機制。各監管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優勢,明確并認真落實專項行動的各項任務。各縣區、各部門要建立健全聯系溝通機制,形成信息報送、聯合執法、案情會商等工作機制,加強銜接,做到上下聯動、部門聯動、區域聯動,形成嚴密的監管網絡,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要進一步完善非法添加行為案件查辦機制,強化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相關監管部門發現非法添加線索要立即向公安等部門通報,嚴禁以罰代刑、有案不移。對涉嫌犯罪的,公安部門要及早介入,及時立案偵查,對影響重大的案件由市公安局掛牌督辦。有關部門要積極配合公安部門調查取證,提供相關證據資料和檢驗鑒定證明,確保案件查處及時、有力。各縣區、各部門在專項行動中發現的大案、要案線索及調查處理情況要隨時報告市政府,同時通報市食安辦。
(二)強化責任意識,嚴格責任追究
1、督促企業切實承擔食品安全主體責任。要加強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和從業人員的道德建設,切實增強法律意識和責任意識,強化企業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大型食品企業要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機構,確保各項管理措施落實到位,所屬公司產品出現問題的,要暫停本企業所有同類產品的銷售并向社會公告,經批批檢驗合格后方可繼續銷售。
2、強化地方政府責任。各縣區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行動負總責,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定期檢查行動成效,及時發現存在問題,研究制定解決措施。要切實加大人力、物力和經費投入,保障基層監管工作有效運轉。
3、嚴格落實部門責任。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和行業管理職責,及時查處糾正違法違規行為。要建立實施崗位責任制,細化、明確各級各類監管崗位的監管職責,并抄送同級監察機關。要切實加強本系統監督執法隊伍建設,提高素質,增強監管責任意識,提升依法行政和科學監管能力。其中衛生部門負責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加強食品非法添加物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的監測預警,及時組織查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糧食部門負責糧食收購企業嚴格執行糧食收購入庫和銷售出庫檢驗制度的監督管理;經濟和信息化部門負責加強食品工業和食品添加劑生產的行業管理,指導食品生產企業誠信體系建設;公安、監察部門負責依法嚴厲打擊違法犯罪行為;宣傳部門應加強新聞媒體的引導,協調做好嚴打專項工作宣傳報道;財政部門要加大對打擊食品非法添加行為和食品添加劑監管工作的支持力度,其他各有關部門在職責范圍積極配合做好相關工作。
4、加大責任追究力度。監察部門要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對失職、瀆職行為要依法依紀追究責任。對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問題突出、遲遲得不到有效解決,尤其是對因工作不到位導致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依紀追究有關縣區和部門負責人的責任。對行政區域內較長時間或較大范圍出現非法添加行為且未及時有效查處的,或者行政區域內大型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出現非法添加行為的,要嚴肅追究縣區政府及部門相關負責人的責任。對監督檢查中走過場、不按規定履職的公職人員,要從嚴追究責任;情節嚴重的,依法依紀開除公職;涉嫌徇私舞弊、瀆職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強化源頭治理,保持高壓態勢
各縣區、各有關部門對國家公布的食品中可能違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質以及禁止在飼料和動物飲用水中使用的物質(藥物)、食品動物禁用的獸藥及其化合物要依法加強監管,要求企業必須按照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在產品標簽上加印“嚴禁用于食品和飼料加工”等警示標識,并建立銷售臺賬,實行實名購銷制度,嚴禁向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銷售。要加強對化工廠、獸藥和藥品生產企業的監督檢查,監督企業依法合規生產經營。要嚴密監測通過互聯網、郵寄等方式銷售食品非法添加物,堅決打擊違法犯罪行為。對農村、城鄉結合部、縣域結合部等重點區域,企業外租的廠房、車間、倉庫以及城鎮臨時建筑、出租民房等重點部位,各縣區政府要組織經常性排查,及時發現、徹底清剿違法制造、存儲非法添加物的“黑窩點”,堅決搗毀地下銷售渠道。
(四)加大抽檢力度,強化監測預警
各縣區、各部門要完善監督抽檢制度,強化不定期抽檢和隨機性抽檢,特別要針對生鮮乳收購、活畜販運、屠宰等重點環節和小作坊、小攤販、小餐飲等薄弱部位,乳制品、面粉及其制品、水產品、肉與肉制品等大宗食品及畜禽飼料等重點品種,加大巡查和抽檢監測力度,提高抽檢監測頻次,擴大抽檢監測范圍,規范公布抽檢結果和非法行為查處情況。推廣應用快檢篩查技術,提高抽檢效率。加強食品污染物監測網絡和食源性疾病監測網絡建設,強化非法添加物和食品添加劑監測,及時開展安全評估,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預警,切實防范系統性風險。按照農業部、衛生部的有關公告,加大對重點環節、重點領域、大宗食品的監測力度。對監管中發現新的可疑非法添加物或易濫用的添加劑,要立即報告市衛生局。
(五)引導行業自律,強化社會監督
各縣區、各部門要進一步推進食品企業誠信體系建設,在食品行業中開展“講誠信、保質量、樹新風”活動,引導企業樹立安全發展、誠信經營的理念。2011年年底前,各監管部門按系統對所有食品生產經營者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檔案。食品和食品添加劑等行業組織要切實負起行業自律責任,積極組織企業開展自查自糾和內部監督,加強行業監督和培訓,及時發現行業中存在的問題并報告監管部門,未能及時發現并報告的要通報批評。要強化社會監督,各縣區政府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有獎舉報制度,切實落實對舉報人的獎勵,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鼓勵生產經營單位內部人員舉報。要積極支持新聞媒體輿論監督,各區縣、各部門要及時核查、及時回應媒體披露的食品安全問題。
(六)加大宣傳力度,強化信息管理
各縣區、各部門要積極發揮廣播、電視、報紙、網絡等新聞媒體的作用,有組織、有計劃地發布相關新聞稿件,大力宣傳專項行動的措施和成效,宣傳食品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的危害以及相應的懲處規定。要結合食品安全江淮行“六進”等活動,深入城市社區、農村基層和食品生產經營場所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普及食品安全知識,宣貫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同時認真做好信息報送工作。各縣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市直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及時匯總本地區、本部門嚴打專項工作進展情況,包括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案件查處情況、社情民意和輿論反映等,于每周一10:00時前將上一周專項工作進展情況報送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重要信息隨時報送,并分別于6月20日、11月25日和2011年12月15前將排查摸底報告、自查驗收報告和嚴打專項工作總結報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聯系電話(傳真)0564—3379645,電子郵箱:laspaq@sina.com。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六安市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行為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工作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二○一一年六月十四日
六安市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行為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工作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食品添加劑監管,有效解決當前影響食品安全的突出問題,切實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行為切實加強食品添加劑監管的通知》(國辦發〔2011〕20號)精神和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2011年全省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行為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皖政辦〔2011〕39號)要求,決定自即日起至2011年11月底,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行動。
一、工作目標
按照治標與治本相結合、整頓與規范相結合、監管與自律相結合的原則,全面加強食品添加劑監管,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行為,整頓規范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秩序,促進食品和食品添加劑行業健康發展,保障廣大人民群眾飲食安全,確保不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工作重點
(一)種植養殖環節。農業部門要進一步強化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監管,加強生鮮乳收購和奶站管理,加大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監管力度。要指導督促種、養殖企業(場、戶)嚴格執行有關規定,嚴格依法落實查驗記錄制度,并將其作為日常監管的重點。要加大對列出的禁用藥物和物質以及衛生部公布的可能違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質的檢測監測力度,依法嚴厲打擊在畜禽養殖、水產品養殖以及飼料生產經營使用過程中添加違禁藥物和非食用物質的違法行為。堅決取締無生產許可證、無產品批準文號、無產品標簽的“三無”飼料生產企業。
(二)生產加工環節。質監部門要嚴格執行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制度,從嚴查處未經許可擅自生產食品添加劑的違法行為。重點加大對食品生產企業原輔料采購、生產配料、食品添加劑標簽標識查驗等環節的監管力度,督促企業嚴格執行食品添加劑進貨查驗、索證索票制度,嚴格按照國家標準組織生產食品添加劑,嚴格按照國家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和衛生部公告使用食品添加劑,指導督促生產企業規范復配食品添加劑生產,并強化執法檢查。依法查處違法生產食品添加劑行為,嚴厲打擊在食品生產過程中使用非食用物質生產復配食品添加劑、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質或藥物以及濫用食品添加劑的違法行為。
(三)市場流通環節。工商部門要嚴格食品和食品添加劑經營主體準入,監督食品添加劑銷售者建立并嚴格執行進貨查驗、銷售臺賬等管理制度。重點加大對鮮凍肉制品、乳及乳制品、水產品、調味品等重點品種的監管力度。依法查處食品流通環節中無照經營食品添加劑、銷售假冒偽劣食品添加劑和標簽標識不規范的食品添加劑的違法行為,嚴厲打擊銷售含有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的食品以及在銷售過程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質、違禁物質或藥品的違法行為。
(四)餐飲消費環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要監督餐飲單位建立并嚴格執行采購原料及食品添加劑進貨驗收、索證索票制度,督促餐飲服務單位建立完善的食品添加劑采購及使用登記制度。根據國家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指導餐飲服務單位規范食品添加劑使用行為。重點加強對提供火鍋、現榨果蔬汁、自制飲料、自制調味料等餐飲服務單位使用食品添加劑的監管。依法查處餐飲消費環節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使用標簽標識不規范的食品添加劑以及不按規定要求索證索票等違法違規行為,嚴厲打擊非法添加禁用物質和非食用物質的違法行為,同時加強保健食品監管,依法查處非法添加和超范圍、超限量等濫用食品添加劑行為。
(五)畜禽屠宰環節。商務部門全面加強對生豬定點屠宰廠(場)的監管,保證生豬定點屠宰企業認真落實肉品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開展“瘦肉精”檢測,保障出廠(場)肉品質量。
三、時間安排
(一)動員部署階段(2011年6月10日前)
各縣區、各部門制定具體的專項行動實施方案,明確目標、任務和措施,全面部署,廣泛宣傳,發動各有關方面積極參與專項行動。請各地各部門于2011年6月13日前將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報市食安辦。
(二)調查摸底階段(6月10日至6月20日)
各縣區、各部門要立即對農業投入品生產經營單位、食用農產品生產企業、農業專業合作經濟組織、食品和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使用的各環節、各單位進行全面摸底調查,摸清生產經營單位的第一責任人(企業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負責原材料采購和生產配料的人員)的基本信息及生產經營的品種、規模和使用基本情況,建立健全相關檔案和臺帳,并與第一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分別簽訂責任書,督促農業投入品生產經營單位、食用農產品生產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嚴格依法落實查驗、記錄制度,不得購入標識不規范、來源不明的農業投入品和食品添加劑,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定的范圍和限量使用農業投入品和食品添加劑,所有排查摸底工作須于6月20日前完成。
(三)清理整頓階段(6月21日-10月20日)
各縣區、各部門依據工作職責組織對重點產品、重點區域和重點單位開展為期四個月專項行動,切實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嚴格落實監管措施,同時及時完善監督抽檢計劃,強化不定期抽檢和隨機性抽檢,特別要針對易發生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的重點產品,以及生鮮乳收購、活畜販運、屠宰等重點環節和小作坊、小攤販、小餐飲等薄弱部位,加大巡查和抽檢力度,提高抽檢頻次,擴大抽檢范圍,依法嚴厲查處非法生產經營食品添加劑、濫用食品添加劑以及食品非法添加行為。對不按規定落實記錄、查驗制度,記錄不真實、不完整、不準確,或未索證索票、票證保留不完備的,一律責令限期整改到位。對提供虛假票證或整改不合格的,一律停止其相關產品的生產銷售;對未嚴格履行進貨查驗而銷售、使用含非法添加物食品的,責令停產、停業;對故意非法添加的,一律吊銷相關證照,依法沒收其非法所得和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相關物品,責其對造成的危害進行賠償,同時依法追究其他相關責任。對生產販賣非法添加物的地下工廠主和主要非法銷售人員,以及集中使用非法添加物生產食品的單位主要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一律依法移送司法機關在法定幅度內從重從快懲處。市政府適時對各縣區、各部門專項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查。
(四)驗收總結階段(10月21日-11月20日)
各縣區、各部門對專項行動情況進行自查驗收并全面總結,切實鞏固整頓成果,進一步健全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使用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食品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問題及時發現、快速追溯等長效監管機制。
(五)考核評估階段(11月21日—11月30日)
市政府將于11月下旬組織對全市專項整治工作情況進行督查和評估考核。對工作扎實、效果顯著的部門和地區給予鼓勵,對食品安全問題突出且長期得不到解決的部門和地區予以通報批評、督促整改,并追究有關負責人的責任,考評結果作為2011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目標考核的重要內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形成監管合力
各縣區政府要統一領導、統一部署、統一指揮本行政區域內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行動,主要負責人要親自抓,分管領導要直接負責。要制定具體的專項行動方案并認真組織實施。各級食品安全委員會作為本級政府在食品安全方面的綜合協調組織,要做好組織協調工作,建立健全綜合協調機制。各監管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優勢,明確并認真落實專項行動的各項任務。各縣區、各部門要建立健全聯系溝通機制,形成信息報送、聯合執法、案情會商等工作機制,加強銜接,做到上下聯動、部門聯動、區域聯動,形成嚴密的監管網絡,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要進一步完善非法添加行為案件查辦機制,強化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相關監管部門發現非法添加線索要立即向公安等部門通報,嚴禁以罰代刑、有案不移。對涉嫌犯罪的,公安部門要及早介入,及時立案偵查,對影響重大的案件由市公安局掛牌督辦。有關部門要積極配合公安部門調查取證,提供相關證據資料和檢驗鑒定證明,確保案件查處及時、有力。各縣區、各部門在專項行動中發現的大案、要案線索及調查處理情況要隨時報告市政府,同時通報市食安辦。
(二)強化責任意識,嚴格責任追究
1、督促企業切實承擔食品安全主體責任。要加強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和從業人員的道德建設,切實增強法律意識和責任意識,強化企業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大型食品企業要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機構,確保各項管理措施落實到位,所屬公司產品出現問題的,要暫停本企業所有同類產品的銷售并向社會公告,經批批檢驗合格后方可繼續銷售。
2、強化地方政府責任。各縣區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行動負總責,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定期檢查行動成效,及時發現存在問題,研究制定解決措施。要切實加大人力、物力和經費投入,保障基層監管工作有效運轉。
3、嚴格落實部門責任。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和行業管理職責,及時查處糾正違法違規行為。要建立實施崗位責任制,細化、明確各級各類監管崗位的監管職責,并抄送同級監察機關。要切實加強本系統監督執法隊伍建設,提高素質,增強監管責任意識,提升依法行政和科學監管能力。其中衛生部門負責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加強食品非法添加物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的監測預警,及時組織查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糧食部門負責糧食收購企業嚴格執行糧食收購入庫和銷售出庫檢驗制度的監督管理;經濟和信息化部門負責加強食品工業和食品添加劑生產的行業管理,指導食品生產企業誠信體系建設;公安、監察部門負責依法嚴厲打擊違法犯罪行為;宣傳部門應加強新聞媒體的引導,協調做好嚴打專項工作宣傳報道;財政部門要加大對打擊食品非法添加行為和食品添加劑監管工作的支持力度,其他各有關部門在職責范圍積極配合做好相關工作。
4、加大責任追究力度。監察部門要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對失職、瀆職行為要依法依紀追究責任。對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問題突出、遲遲得不到有效解決,尤其是對因工作不到位導致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依紀追究有關縣區和部門負責人的責任。對行政區域內較長時間或較大范圍出現非法添加行為且未及時有效查處的,或者行政區域內大型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出現非法添加行為的,要嚴肅追究縣區政府及部門相關負責人的責任。對監督檢查中走過場、不按規定履職的公職人員,要從嚴追究責任;情節嚴重的,依法依紀開除公職;涉嫌徇私舞弊、瀆職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強化源頭治理,保持高壓態勢
各縣區、各有關部門對國家公布的食品中可能違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質以及禁止在飼料和動物飲用水中使用的物質(藥物)、食品動物禁用的獸藥及其化合物要依法加強監管,要求企業必須按照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在產品標簽上加印“嚴禁用于食品和飼料加工”等警示標識,并建立銷售臺賬,實行實名購銷制度,嚴禁向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銷售。要加強對化工廠、獸藥和藥品生產企業的監督檢查,監督企業依法合規生產經營。要嚴密監測通過互聯網、郵寄等方式銷售食品非法添加物,堅決打擊違法犯罪行為。對農村、城鄉結合部、縣域結合部等重點區域,企業外租的廠房、車間、倉庫以及城鎮臨時建筑、出租民房等重點部位,各縣區政府要組織經常性排查,及時發現、徹底清剿違法制造、存儲非法添加物的“黑窩點”,堅決搗毀地下銷售渠道。
(四)加大抽檢力度,強化監測預警
各縣區、各部門要完善監督抽檢制度,強化不定期抽檢和隨機性抽檢,特別要針對生鮮乳收購、活畜販運、屠宰等重點環節和小作坊、小攤販、小餐飲等薄弱部位,乳制品、面粉及其制品、水產品、肉與肉制品等大宗食品及畜禽飼料等重點品種,加大巡查和抽檢監測力度,提高抽檢監測頻次,擴大抽檢監測范圍,規范公布抽檢結果和非法行為查處情況。推廣應用快檢篩查技術,提高抽檢效率。加強食品污染物監測網絡和食源性疾病監測網絡建設,強化非法添加物和食品添加劑監測,及時開展安全評估,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預警,切實防范系統性風險。按照農業部、衛生部的有關公告,加大對重點環節、重點領域、大宗食品的監測力度。對監管中發現新的可疑非法添加物或易濫用的添加劑,要立即報告市衛生局。
(五)引導行業自律,強化社會監督
各縣區、各部門要進一步推進食品企業誠信體系建設,在食品行業中開展“講誠信、保質量、樹新風”活動,引導企業樹立安全發展、誠信經營的理念。2011年年底前,各監管部門按系統對所有食品生產經營者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檔案。食品和食品添加劑等行業組織要切實負起行業自律責任,積極組織企業開展自查自糾和內部監督,加強行業監督和培訓,及時發現行業中存在的問題并報告監管部門,未能及時發現并報告的要通報批評。要強化社會監督,各縣區政府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有獎舉報制度,切實落實對舉報人的獎勵,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鼓勵生產經營單位內部人員舉報。要積極支持新聞媒體輿論監督,各區縣、各部門要及時核查、及時回應媒體披露的食品安全問題。
(六)加大宣傳力度,強化信息管理
各縣區、各部門要積極發揮廣播、電視、報紙、網絡等新聞媒體的作用,有組織、有計劃地發布相關新聞稿件,大力宣傳專項行動的措施和成效,宣傳食品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的危害以及相應的懲處規定。要結合食品安全江淮行“六進”等活動,深入城市社區、農村基層和食品生產經營場所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普及食品安全知識,宣貫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同時認真做好信息報送工作。各縣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市直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及時匯總本地區、本部門嚴打專項工作進展情況,包括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案件查處情況、社情民意和輿論反映等,于每周一10:00時前將上一周專項工作進展情況報送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重要信息隨時報送,并分別于6月20日、11月25日和2011年12月15前將排查摸底報告、自查驗收報告和嚴打專項工作總結報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聯系電話(傳真)0564—3379645,電子郵箱:laspaq@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