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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峰縣2011年“瘦肉精”等違禁藥物專項整治工作方案(雙政辦函〔2011〕24號)

   2011-03-23 551
核心提示:為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獸藥管理條例》和《飼料與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嚴厲查處非法銷售和使用


為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獸藥管理條例》和《飼料與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嚴厲查處非法銷售和使用“鹽酸克倫特羅”(瘦肉精)等禁用品,確保全縣畜禽水產品質量安全,縣政府決定開展“瘦肉精”等違禁藥物專項整治行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切實加強對獸藥、飼料市場及養殖戶畜產品質量的安全監管,嚴厲打擊生產、銷售和使用“瘦肉精”、“萊克多巴胺”、“沙丁胺醇”、“三聚氰胺”等違禁藥物及假劣獸藥、獸用生物制品行為,建立飼料及畜禽水產品生產加工企業質量安全保障體系,進一步降低飼料和畜禽水產品中違禁藥品的檢出率,全面提升畜禽水產品市場競爭力,促進全縣畜牧業持續健康發展。

  二、整治對象和目標

  (一)整治對象:飼料、獸藥、醫藥經營門店、畜禽販運商、生豬經紀人等經營單位和養殖戶。

  (二)整治目標:飼料產品中“瘦肉精”、“萊克多巴胺”、“沙丁胺醇”、“三聚氰氨”等違禁藥品檢出率為零;生豬尿樣中“瘦肉精”抽檢陽性率控制在1%以下;外運生豬“瘦肉精”檢出率為零;生鮮乳的“三聚氰氨” 檢出率為零;人用“咳喘素”不得用于牲畜行為。

  三、時間安排

  專項整治從3月20日至9月30日,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抽樣檢查階段(3月20日至4月30日)。各鄉鎮、經開新區組織動物防疫人員對轄區內存欄大豬(60公斤以上)20頭以上的規模養殖戶進行地毯式清查抽樣,做到不漏一村、不漏一戶、不漏一欄,對疑似陽性的尿樣及時送縣飼料辦檢測。縣飼料辦對全縣存欄300頭以上的規模養殖場(戶)進行重點復查和抽檢,并迅速組織對生豬定點屠場的突擊抽樣抽查,抽檢率要達到10%。與此同時對全縣的獸藥、獸用疫苗、飼料及添加劑等進行專項集中整治。

  (二)重點整治階段(5月1日至6月30日)。由縣畜牧水產局牽頭,公安、法院、工商、質監、食品藥監、環保、交通運輸等部門配合,集中時間對各養殖小區、無公害養殖基地、生豬外銷公司、生豬經銷商進行重點整治。

  (三)整改執法階段(7月1日至9月底)。法院、公安、畜牧水產、食品藥監等部門開展聯合行動,對畜禽水產品質量安全及飼料、獸藥行政處罰案件進行強制執行。

  四、整治內容

  (一)查處非法制造、銷售、使用假劣獸藥、假劣獸用生物制品等假劣藥品的行為。

  (二)查處違法生產、銷售“鹽酸克倫特羅’’、“萊克多巴胺”、“沙丁胺醇” 、“三聚氰氨”等違禁品的企業和個人。

  (三)查處飼料生產、經營及獸藥經營企業制售含違禁藥品飼料、飼料添加劑及違禁藥品行為;嚴查經營無生產許可證、無批準文號、無質量合格證、無準產證、無產品標準的“五無”飼料、飼料添加劑和預混料;查處人用藥品店銷售“咳喘素”用于牲畜行為;督促建立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獸藥等投入品生產、銷售登記制度,督促獸藥經營企業按照獸藥GSP的規定規范獸藥經營行為。

  (四)整治養殖場(戶)違法使用違禁藥品行為。查處養殖場(戶)在自配料和動物飲水中添加“瘦肉精”、 “三聚氰氨”等違禁藥品行為;嚴查養殖場(戶)購買人用“咳喘素”添加于生豬飼料及飲用水中行為;督促養殖場(戶)建立用藥記錄制度和養殖檔案制度,規范用藥管理,遵守獸藥管理法規,實施畜產品質量安全可追溯制度;加強動物防疫工作,強制實施畜禽標識制度和防疫檔案制度,健全和嚴格執行違禁藥品溯源制度。

  (五)整頓規范生豬屠宰企業和經紀人、販運商經營行為。嚴格屠宰檢疫檢驗制度,加強屠宰環節違禁藥品檢驗,重點加強對生豬定點屠場監管;強化生豬販運企業和屠商、經紀人管理,建立產地檢疫與“瘦肉精”檢測同步進行機制,實行生豬販運企業和屠商、經紀人自律性檢測。各鄉鎮、經開新區動物防疫部門對上市出售的生豬實行產地檢測與“瘦肉精”同步檢測,并建立同步檢測檔案,每戶每批至少抽檢一頭,對規模養殖戶適當增加抽檢數量,對未經“瘦肉精”等違禁藥品檢測的生豬視為檢疫不合格;嚴厲打擊屠宰、販銷含“瘦肉精”等違禁藥品的生豬的行為;對出境生豬的檢疫票證進行全面清查,記錄外銷生豬的真實情況;鞏固、完善畜禽產地責任和銷區市場準入相結合的管理措施。

  五、整治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專項整治工作由縣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具體由縣畜牧水產局牽頭。各鄉鎮、經開新區及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強化領導,狠抓落實,確保專項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二)明確職能職責。嚴格落實 “地方政府負總責、監管部門各負其責、生產經營者為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制。各鄉鎮、經開新區要全力配合,積極抓好本轄區內畜禽水產品質量安全工作;畜牧水產部門要加強生產源頭的監管和查處;工商部門要加強市場流通環節的監管和查處;商務和畜牧水產部門要強化定點屠宰場的監管和查處;公安機關負責案件的偵破和追查。

  (三)廣泛宣傳發動。要充分利用網絡、電視等新聞媒體,通過張貼標語、懸掛橫幅、開設電視專欄等形式,廣泛宣傳發動,在全社會營造“人人知道危害,時時敲響警鐘,處處抵制使用”的違禁藥品整治氛圍。

  (四)強化工作措施。要嚴厲打擊制銷、使用違禁藥品及假冒偽劣養殖投入品的違法行為,對違禁藥品制造、銷售、使用的養殖企業取消當年度有關項目獎勵,且當年不能納入國家的扶持、補貼和獎勵對象范圍。同時,畜禽水產品質量安全工作納入全縣“三個文明”建設目標管理考核,對措施不到位、違禁藥物違法案件查處配合不力的,要從嚴追究相關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地區: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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