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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蘇政發〔2004〕29號)

   2010-11-15 521
核心提示: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安全生產關系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關系改革發展和社會穩定大局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安全生產關系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關系改革發展和社會穩定大局。近年來,各地、各部門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扎實工作,開拓創新,全省安全生產狀況總體基本穩定。但是,目前安全生產基礎還比較薄弱,重、特大事故時有發生,全省安全生產形勢仍不容樂觀。為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根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國發〔2004〕2號),結合本省實際,特作如下決定:

  一、明確指導思想和奮斗目標

  全省安全生產工作指導思想: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十六大精神為指導,適應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兩個率先”的要求,始終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認真貫徹《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大力推進安全生產監管體制、法制和執法隊伍建設,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和政府監管責任,保障群眾參與監督,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實施科技興安戰略,積極改善安全生產條件,努力實現全省安全生產狀況的根本好轉。

  全省安全生產工作奮斗目標:根據國家下達的安全生產控制指標,自2004年起,生產安全事故死亡人數同口徑相比逐年遞減3%。到2007年,全省安全生產狀況進一步穩定好轉,礦山、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施工、危險化學品、公眾聚集場所等重點行業和領域事故多發狀況得到有效控制,工礦企業事故死亡人數、火災事故死亡人數、煤礦百萬噸死亡率等指標均有一定幅度的下降,繼續低于全國平均水平。到2010年,基本形成規范完善的安全生產法治秩序,全省安全生產狀況明顯好轉,減少重大事故,有效遏制特大事故,各類安全生產事故和死亡人數有較大幅度的下降。力爭到2015年,全省安全生產狀況實現根本性好轉,億元生產總值死亡率、十萬人死亡率等指標達到或者接近世界中等發達國家水平。

  二、嚴格市場準入制度,把好安全生產源頭關

  全面實施安全生產行政許可制度,從源頭上制止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進入市場。礦山企業、建筑施工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企業要嚴格按照《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的規定,依法向政府有關部門申請、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持證生產經營。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暫扣或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企業,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不予工商營業執照年檢。根據國家產業政策,從嚴控制高危行業市場準入,逐步淘汰技術落后、浪費資源和嚴重污染環境的工藝技術、裝備以及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必須嚴格執行“三同時”。安全生產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安全設施投資納入建設項目概算。對未通過“三同時”審查的建設項目,有關部門不予辦理行政許可手續,生產經營單位不得開工建設或生產經營。

  三、依法落實主體責任,提高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管理水平

  強化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地位,進一步明確安全生產責任。生產經營單位及其負責人要根據《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安全生產專職(或兼職)管理人員;制定完善以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操作規程為主要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推行事故隱患和職業危害監控,層層落實到車間、班組、崗位和每一位從業人員;積極采用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和新材料,不斷改善安全生產條件;把安全生產納入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生產經營單位不得以任何形式與從業人員訂立非法協議,以免除或者減輕其對從業人員因生產安全事故傷亡依法應承擔的責任。改進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管理,積極采用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認證、風險評估、安全生產條件認證和安全評價、評估等方法,落實安全防范措施,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對所有從業人員進行必要的安全生產技術培訓,其主要負責人及有關生產經營管理人員、重要工種的從業人員必須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接受規范的安全生產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在中、小企業逐步推行注冊安全主任制度。在工礦、商貿、交通運輸、建筑施工等生產經營單位普遍開展安全質量標準化建設活動,在企業生產經營流程的各環節、各崗位要建立嚴格的安全生產質量責任制。

  生產經營單位必須認真執行工傷保險制度,依法參加工傷保險,及時為從業人員繳納保險費。工傷保險費要留有一定的儲備金,統籌用于支付地區重、特大事故工傷待遇。對危險性較大的行業或其他行業的特殊工種,在工傷保險基礎上,提倡推行人身傷害商業保險。同時,生產經營單位要依據《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向受到安全生產事故傷害的員工或家屬支付賠償金。進一步提高企業安全生產事故傷亡賠償標準,建立生產經營單位自覺保障安全生產投入,努力減少事故的機制。建立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制度,依法對礦山、交通運輸、建筑施工、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領域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收取一定數額的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企業生產經營期間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轉作事故搶險救災和善后處理所需資金。

  四、實施科技興安戰略,加大對安全生產的投入

  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加強安全生產基礎研究和應用研究。推進安全生產支撐體系建設,建立全省安全生產信息管理系統,提高安全生產信息統計的準確性、科學性和權威性,提升安全生產監管的信息化水平。加大安全生產資金投入力度。省級財政每年安排專項資金用于應急救援、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事故隱患整改和配備必要的裝備設施等。地方各級財政每年也要逐步加大對安全生產的投入。逐步建立生產經營單位提取安全生產費用制度,形成企業安全生產投入的長效機制。要根據地區和行業的特點,分別確定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標準,由企業自行提取,專戶儲存,專項用于安全生產。具體辦法由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會同省有關部門研究制定。

  五、深化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建立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

  進一步深化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堅持把礦山、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危險化學品、民用爆破器材、煙花爆竹、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等方面的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作為整頓和規范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一項重要任務,常抓不懈。要把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與依法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保障制度、加強日常監督管理以及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結合起來,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加快全省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制定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充分利用現有的應急救援資源,建設具有快速反應能力的專業化救援隊伍,提高救援裝備水平,定期進行應急救援演練,增強安全生產事故的搶險救援能力。加強區域性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基地建設。搞好重、特大危險源的普查登記,加強國家、省、市、縣(市、區)四級重、特大危險源監控工作,建立安全生產預警機制。

  六、落實綜合管理職能,加強公共安全監督

  健全完善交通安全綜合整治責任機制,加大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安全隱患的整改和交通秩序整治的力度,提高預防交通事故的科學性與針對性。加強縣(市、區)、鄉鎮、村道路、渡口的安全管理,規范發展農村客運市場,嚴禁農用車輛、船舶非法載客。不斷改進和加強消防監督管理工作,加快公共消防設施建設,推動消防安全社會化,提高全社會抗御火災的能力。對學校、醫院等人員密集場所要加強安全監督管理,落實安全責任。嚴格公共聚集場所安全準入條件,維護公共聚集場所的正常秩序。依法從嚴審批各類大型活動,嚴密安全保衛措施,確保安全。落實民用爆炸物品等危險物品生產經營單位的治安防范責任和措施,加強安全規范管理。完善城市、鄉鎮建筑安全管理制度,加強拆、建工程的安全監督、檢查,切實落實建筑安全防范措施。強化漁船進出港簽證和灘涂養殖的安全管理,建立完善沿海地區氣象預測預報體系,增強海洋、江河、湖泊等水上事故的救護能力。

  七、完善安全生產法制,強化行政執法與監管

  依據《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我省實際,抓緊制定出臺相關的法規規章,為政府職能部門依法監管提供法律依據,為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提供法律保障。盡快出臺《江蘇省安全生產條例》。各地要根據自身特點,制定和完善相應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推進安全生產法制建設。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和執法隊伍建設。各地要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監管機構,調整充實工作人員,配備必要的裝備,改善辦公條件。鄉鎮(街道)應建立適應本轄區生產現狀的安全監督管理機構,或者配備一定數量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具體負責本鄉鎮(街道)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行政村(社區委員會)要設立安全生產工作小組,有專職或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強化安全生產監管監察行政執法。安全生產監管監察機構要秉公執法,依法行政。對生產經營單位依法進行監督檢查,指導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搞好分類指導和重點監管。堅持“四不放過”原則,認真查處各類事故。

  八、建立完善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和考核體系

  各地、各部門要建立完善領導班子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各單位的“一把手”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負全面責任;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負責人負具體責任;分管其他工作的負責人,對其分管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具體責任。各級安委會的成員單位要按照法律、法規規定,認真做好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切實承擔行政監管責任。特別要加強縣(市、區)、鄉鎮(街道)兩級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認真執行政府行政正職安全生產年度報告制度。要把基層安全和基礎安全工作作為安全生產工作的重點,全面開展鄉鎮(街道)安全生產達標活動,使全省鄉鎮(街道)安全生產達標率保持在95%以上。

  加快建立省、市、縣(市、區)、鄉鎮(街道)四級安全生產的年度控制指標體系。省安委會每年下達年度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并進行跟蹤檢查和監督考核,定期向社會公布各市完成情況。要把安全生產作為干部政績考核的重要內容,逐級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實行年度評優“一票否決制”。依法嚴肅查處事故責任,對存在失職、瀆職行為,或對事故隱患整改不及時、對事故組織搶救和處置不到位、對不吸取教訓造成連續事故的、對不聽指揮或搶險救助不力的人員等,要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嚴肅追究責任。

  九、加強組織領導,努力構建齊抓共管的安全生產工作格局

  各級政府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安全生產例會,部署和檢查本地區的安全生產工作,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各級安全生產委員會及其辦公室要積極發揮綜合協調作用。各級工會、共青團組織要發揮各自優勢,積極履行代表群眾參與監督的責任,開展群眾性安全活動。強化社會監督、群眾監督和新聞媒體監督,努力構建“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企業全面負責、群眾參與監督、全社會廣泛支持”的安全生產工作格局。

  要把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納入宣傳思想工作的總體布局,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認真開展宣傳教育活動,增強全員安全意識。要加強對各級領導干部的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培訓、對安全生產監管人員的執法業務培訓。要加強調查研究,推進安全生產理論、監管體制和機制、監管方式和手段、安全科技、安全文化等方面的創新,不斷增強安全生產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二○○四年三月十五日



 
地區: 江蘇
標簽: 事故 安全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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