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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莊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推進糧食流通體制和國有糧食企業改革的意見(石政發〔2003〕142號)

   2011-06-21 310
核心提示: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政府《關于進一步推進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意見》(冀政〔2003〕20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政府《關于進一步推進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意見》(冀政〔2003〕20號)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快推進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冀發[2003]15號)以及河北省發展計劃委員會等六部門《印發<關于深化國有糧食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等四個糧食流通體制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冀計經貿〔2003〕518號),結合我市實際,現就進一步推進我市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和國有糧食企業改革,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堅持糧食風險基金包干制度
 
  繼續堅持糧食風險基金包干制度,市對各縣(市)區的糧食風險基金包干基數不變,仍按1999年包干基數執行。各縣(市)區的糧食風險基金集中用于超儲老庫存糧食的利息、費用補貼,處理老庫存糧食(含陳化糧)差價掛帳的還本付息,新增糧食財務掛帳的還本付息,支付國有糧食企業改革的有關費用。如有節余,可繼續用于糧食風險基金所規定的其他支出,不準挪作他用。具體使用辦法由各縣(市)區政府研究制定,并報市政府備案。對包干內的糧食風險基金,各縣(市)區要認真執行市財政局、糧食局、農發行聯合下發的《石家莊市糧食風險基金監管辦法》(市財建〔2002〕24號),必須保證足額存入專戶,由縣(市)區政府統一安排使用,市財政局要加強監管,保證專款專用。
 
  二、鎖定保護價小麥庫存,積極促進糧食銷售
 
  對現有庫存中的非陳化小麥,實行“鎖定庫存、核定差價、企業掛帳、財政貼息、限期銷售”的辦法。鎖定時間為2003年3月31日。對鎖定時點的小麥庫存,各縣(市)區要按市糧食局、計委、財政局、農發行聯合印發的“關于下達2003年庫存小麥銷售計劃的通知”(市糧〔2003〕94號),積極開展銷售,2005年底前全面完成。對列入銷售范圍的政策性小麥,市不統一核定銷售底價、差價補貼標準和補貼額,由縣(市)區參照當地市場價格因素,逐戶逐企業確定。并將庫存成本高于市場價格的差價逐級核定落實到企業,由企業按照實際銷售量在當地開戶的農發行掛帳,用糧食風險基金還本付息。對核定當年銷售的小麥轉為一般商品糧,取消利息和費用補貼,由企業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對當年銷售計劃外的超儲小麥庫存(含陳化小麥),繼續給予利息補貼,儲存費用補貼調整為每公斤2分。為鼓勵企業多銷、快銷,對企業在完成當年銷售計劃后增銷的原庫存小麥,可在一年應補利息金額內增加補貼掛帳。由于縣(市)區小麥庫存量和成本價差異較大,對原定購任務大和高價位存糧多、風險基金缺口大的部分縣(市),市里將根據省落實的補助情況,給予一次性補助,由縣(市)包干使用。
 
  對庫存陳化小麥,要抓住當前國際市場糧價較高的有利時機,力爭多出口。
 
  三、搞活糧食流通,改進糧食市場監管
 
  根據新修訂的《河北省糧食收購資格審批管理辦法(暫行)》,降低糧食收購資質條件,簡化審批程序,下放審批權限,工商部門要按照企業隸屬關系和屬地管理原則,在取得《河北省糧食收購許可證》后,除中直企業和省工商局登記的企業外,均由市、縣工商局核發營業執照。要引導鼓勵各種所有制經濟主體依法從事糧食購銷活動,實現糧食經營主體多元化,方便農民售糧,搞活糧食流通。進一步放寬糧食批發經營,對糧食經銷企業和個人隨收購許可證同時發放批發許可證,允許其進入收購市場,直接收購、經營糧食。取消原糧運輸憑證制度,取消糧食準運證制度。農村集貿市場中的糧食交易常年開放。要加快糧食市場體系建設,建立糧食市場信息網絡,積極推行電子商務等交易方式,為搞活糧食流通創造條件。同時要加強對陳化糧的監督管理,嚴厲打擊倒賣陳化糧行為,嚴禁陳化糧流入口糧市場。
 
  四、嚴格信貸政策,搞好資金供應
 
  各級農業發展銀行要堅持“區別對待、分類指導”的信貸政策,加強信貸管理,改進金融服務,確保收購資金封閉運行。對國有糧食購銷企業收購保護量內的小麥,要按照“收一斤糧,給一斤款”的政策發放貸款,保證資金供應;對國有糧食購銷企業收購保護量以外的糧食,按照“以銷定貸、以效定貸”的原則提供貸款予以支持;對糧食購銷企業收購或調入退耕還林用糧、救災救濟用糧等資金需要,要按照政策規定提供貸款;對糧食調銷業務,要積極提供信貸和結算服務,促進糧食產區和銷區建立長期穩定的糧食購銷關系,支持企業搞活經營。
 
  五、加快國有糧食企業改革步伐
 
  (一)改革的指導思想、目標和時間要求
 
  1、這次國有糧食企業改革的指導思想:以黨的“十六大”精神為指導,緊緊圍繞“發展是第一要務”的方針,堅持“有所為有所不為”的原則,按照市場化改革的取向,以產權制度改革和調整職工(包括干部身份人員,下同)勞動關系為重點,大力推進企業組織結構、經營機制的創新,實現國有糧食企業戰略性調整和改組,形成比較合理的結構和布局,建立比較完善的現代企業制度,使企業真正成為產權明晰,管理科學,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發展,自我約束的市場競爭主體和法人實體,從而,全面提高糧食企業整體素質和市場競爭力,保證儲糧安全,確保軍需民用,在國家糧食宏觀調控和市場流通中更好的發揮主渠道作用。
 
  2、這次糧食企業改革的重點是產權制度改革和調整職工勞動關系。改革的目標是國有糧食附營企業全面完成產權制度改革,使其基本退出國有序列,建立新型勞動關系;國有糧食購銷企業,調整結構,合理布局,使全市獨立核算的國有糧食購銷企業在現有基礎上縮減50%以上。同時,全面調整職工勞動關系。
 
  3、改革的時間。原則上于今年10月份展開,要求于2004年底前完成。各項改革涉及人員的范圍為:截止2002年12月31日的離退休職工和在冊職工(包括下崗職工,不包括臨時工)。職工的工齡和年齡均計算到2004年12月31日。
 
  (二)改革的內容和形式
 
  1、國有糧食附營企業改革。要通過這次改革,基本退出國有序列,建立新型勞動關系。改革的形式要堅持從企業實際出發,一廠一策,因企制宜,采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重組、兼并、出售、拍賣、破產、關閉或其它形式,全面推進產權制度改革和勞動人事制度改革。要堅持國有少控、少參、以退為主的原則。
 
  2、國有糧食購銷企業和軍糧供應企業改革
 
  (1)通過調整企業布局,進一步提高國有糧食企業的宏觀調控能力和市場競爭能力,充分發揮糧食企業的整體優勢。這次改革中被縮減的企業取消法人資格,作為保留企業的報帳制購銷點,按照“債隨資產走”的原則,將債權債務轉移到相應的保留企業。
 
  (2)穩步推進企業產權制度改革。國有糧食購銷企業要在調整布局,并確保各級儲備糧安全、保證政策性糧食收購和供應的前提下,積極穩步推進產權制度改革。國家掛牌的儲備庫和省市級糧食儲備庫,以及糧食軍供站的倉庫等基礎設施,實行國有獨資或國有控股;各級大中型糧庫和擬保留的糧食購銷企業實行國有獨資、國有控股或國有資本參股。其它糧食購銷企業,可以采取多種靈活的方式盤活國有存量資產,使其國有資本基本退出。在產權制度改革過程中,要嚴格管理,確保國有資產和庫存糧油不受損失。要大力加強企業領導班子建設。堅持先調班子后改革(改制),在改革前要堅持“精簡、高效、務實”的原則,按照“四化”標準,配強配好企業領導班子。實行公司制改革的企業,要按照現代企業制度要求,充分依靠職工,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結構。企業產權制度改革,必須在落實銀行債權的前提下進行,防止國有信貸資產流失。對糧食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和會計人員,要明確責任,嚴格管理,加強監督,切實管好國有資產和庫存糧油。對不負責任,造成損失的,要嚴肅追究責任。
 
  (3)依法調整職工勞動關系。根據企業產權制度改革要求和企業發展的需要,國有糧食企業要通過變更、解除、終止、重新簽訂勞動合同和向社會推薦就業等多種形式,調整職工勞動關系,建立以勞動合同為主體的新型勞動關系。一是對國有糧食企業離休人員的各種待遇按有關政策執行;對沒有進入醫保的退休人員,要一次性納入醫療保險;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職工,一次性繳清應繳納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費,實行企業內部退養,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正式辦理退休手續;對距法定退休年齡5年以上且工齡滿30年的職工,不愿解除勞動關系的,也可實行內部退養,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達到退休年齡時辦理退休手續。二是對國有糧食購銷企業其他職工,按照資產置換和職工身份置換相一致的原則,2004年底前基本完成勞動關系調整。國有獨資或國有控股企業留用的人員,變更或重新簽訂勞動合同,不再留用的人員,要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對改制為非公有制性質的企業,全部人員都要解除勞動關系。對終止、解除勞動關系的職工,要按政策給予經濟補償金或安置費。對終止、解除勞動關系的職工,要結清企業與職工相互間的歷史拖欠,如職工工資、醫藥費、集資款等,交清企業和職工欠繳的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等。2001年10月6日《國營企業實行勞動合同暫行規定》廢止以后錄用的職工,勞動合同期滿終止勞動關系時,不再支付一次性生活補助費。對改制為國有獨資或國有控股的購銷企業需要留用的人員,要依法變更或重新簽訂勞動合同,不兌現經濟補償金,但要按解除勞動關系計算其所需的補償金或安置資金,由財政列名備案、專戶儲存、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待這些職工依法與企業解除勞動關系時使用。糧食購銷企業、軍糧供應企業退休、退養職工的社會保險費以及解除勞動關系所需的資金,采取財政補助60%、企業籌集40%的辦法解決。企業用于安置職工的資金,要按隸屬關系分別由市、縣級政府統一籌集、統一管理、統一使用。縣級政府要對應享受財政補助的人員逐一摸清年齡、工齡、工資等底數,測算資金需求計劃,確保財政應補資金按規定及時足額落實到位。對應由企業自籌的改革資金,縣級政府要擬定籌資計劃,制定籌資措施,確保一次性籌足到位,不留缺口。同時要督促企業按政策規定,及時繳清職工的社會保險費,一次性結清職工應得的補償和安置費用。購銷企業調整職工勞動關系,不得帶糧分流、帶資分流,擠占銀行信貸資產。
 
  (三)認真落實各項優惠政策
 
  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大力支持國有糧食企業改革,為企業創造一個良好的外部環境。要對糧食購銷企業和糧食附營企業通盤考慮,通盤謀劃,通盤組織實施。財政部門要積極籌措落實企業改革所需補貼資金并及時撥補到位。土地、房產部門對權屬不清以及雖權屬清楚但尚未辦理土地使用證、房產證的企業,要依法受理確權登記申請,并辦理有關手續;對國有糧食企業改革中土地使用權轉讓應繳納的土地出讓金,當地政府要根據安置企業職工的需要留給企業,用于職工安置。對企業歷史遺留的呆壞帳及其他資產損失按省財政廳印發的《河北省國有企業改制中資產損失處置辦法》(冀財企〔2003〕86號)進行核銷,盤實資產存量。對國有資產為負值的企業,可用土地出讓收入抵償負值。農業發展銀行對調整重組后的國有糧食購銷企業,經貸款資格認定后按新的法人給予開戶和貸款。企業可通過資產整合籌措資金用于職工安置。商業銀行對暫時不能變現的資產可給予抵押貸款,用于繳納社會保障費、住房公積金和職工安置。勞動保障部門要把糧食企業下崗職工統一納入社會保障和再就業體系,給予辦理失業登記和社會保險轉移、接續手續;對解除勞動關系后暫時不能再就業的職工,要將其統一納入地方失業保險,按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民政部門對符合城鎮低保條件的糧食企業職工家庭,按規定給予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糧食企業在改革過程中的各種收費減免,按照省物價局、經貿委等部門冀價經費字〔1998〕第201號等文件的規定執行。國家和各級政府對其他國有企業改革的優惠政策,適用于國有糧食企業改革。
 
  六、切實加強領導,確保糧食流通體制改革順利進行
 
  這次改革是1998年糧食流通體制改革以來改革力度最大的一次,面臨的任務十分艱巨,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進一步加強對糧食工作的領導,全面落實糧食工作行政首長負責制,確保各項政策措施的落實。一是要繼續發揮區域比較優勢,加快農業和糧食生產結構的調整,保護好基本農田,保護糧食生產能力,保證糧食安全。二是要認真執行糧食收購政策,有保護量收購任務的縣(市)及市糧食局直屬分局要把保護量不折不扣地落實到戶。實行生產性補貼的正定縣,要及時將差價直接補給農民。實行收購環節補貼的縣(市),對農民交售的保護價小麥,承擔收購任務的國有糧食購銷企業要嚴格按省政府確定的價格,依質論價組織收購,不準壓級壓價或抬級抬價。對保護量以外的小麥和其它糧食品種,糧食部門也要發揮好主渠道作用,積極組織收購。三是要落實縣(市)自籌的糧食風險基金,確保及時足額到位,并負責管好用好。四是要采取有力措施,確保按期完成老庫存小麥的銷售計劃。五是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抓好糧食企業改革工作,切實做到任務目標落實,工作責任落實,優惠政策落實,補償資金落實。要把糧食企業改革納入當地國有企業改革的總盤子,把職工分流納入社會保障的總計劃,把目標任務納入各級領導和有關部門的考核目標。要認真研究和妥善處理改革過程中的各種矛盾和問題,做好監督檢查和協調指導工作,保證完成改革目標,確保穩定。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密切配合,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抓緊制定并落實好各項配套措施,確保全市糧食流通體制和國有糧食企業改革順利進行。
 
  二○○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地區: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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