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
為深入推進茶文化、茶產業、茶科技統籌發展,促進茶農增收致富,持續擦亮“世界茶鄉看浙江”金名片,經省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茶產業發展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土特產富”全鏈發展要求,推進良種化、生態化、品牌化、融合化、數字化發展,持續提升茶文化引領力、茶產業競爭力、茶科技驅動力,加快形成“以綠茶為主導,紅茶、黃茶等多茶類協調發展;以龍井茶為龍頭,區域公用品牌、企業品牌、產品品牌等多品牌協同并進;以茶葉為主體,茶飲品、茶食品、茶日化品、茶保健品等多產品協力開發”的新格局。
到2025年底,全省茶園面積達到320萬畝,干毛茶產量超過21萬噸,干毛茶產值超過315億元,年銷售額超1億元的茶葉龍頭企業達到35家,茶產業綜合產值突破1300億元,累計培育20個具有全國影響力的茶葉區域公用品牌。到2027年底,全省茶園面積達到330萬畝,干毛茶產量超過22萬噸,干毛茶產值超過350億元,年銷售額超1億元的茶葉龍頭企業達到50家,茶產業綜合產值突破1500億元,累計培育30個具有全國影響力的茶葉區域公用品牌。
二、工作舉措
(一)優化茶葉區域布局。根據各地資源稟賦、生態條件、產業基礎,推進適度規模經營。支持龍井茶產區質量標準化、經營品牌化、加工精深化,深化白化茶產區產業融合和多業態發展,加快早茶產區產品質量提升和品牌升級,推動其他特色茶產區做精做優“一縣一品”。支持優勢產區建設一批農事(茶葉)服務中心。到2025年底,龍井茶、白化(黃化)茶園面積分別達到97萬畝、80萬畝以上,累計建成農事(茶葉)服務中心15家以上。到2027年底,龍井茶和白化(黃化)茶園面積均達到100萬畝以上,累計建成農事(茶葉)服務中心20家以上。(省農業農村廳、省自然資源廳,各市、縣〔市、區〕政府。列第一位的為牽頭單位,下同。以下均需各市、縣〔市、區〕政府落實,不再列出)
(二)推進茶園宜機化建設。支持茶園宜機化改造、土壤改良和樹冠更新;支持無人機、軌道機、自走式耕肥一體機等推廣應用,擴大茶園機械化作業規模。支持茶園合理開展生態化建設、景觀化改造、融合化經營。到2025年底,宜機化茶園面積達到60萬畝以上。到2027年底,宜機化茶園面積達到80萬畝以上。(省農業農村廳、省農科院)
(三)加快名優綠茶提檔。支持名優綠茶產區升級裝備、優化工藝、提升品質,推動自動化、連續化、數字化生產線建設,完善冷鏈貯藏設施設備。到2025年底,累計建成現代化名優綠茶加工生產線450條以上。到2027年底,累計建成現代化名優綠茶加工生產線500條以上。(省農業農村廳、省經信廳)
(四)推進精深加工產業化。鼓勵茶葉精深加工園區建設,推進茶園適度規模流轉,建設標準化原料茶基地,構建“企業+基地”合作模式。開展茶葉精深加工關鍵技術協同攻關及裝備改建提升。支持開發適應新業態、新消費群體的茶飲品、茶食品、茶衍生品,打造茶葉研發中心,培育壯大龍井茶和抹茶等特色茶飲生產基地。鼓勵各地因地制宜發展紅茶、黃茶等多種茶類,提高夏秋茶資源利用率。2025年,茶葉精深加工年產值突破450億元。2027年,茶葉精深加工年產值突破600億元。(省農業農村廳、省科技廳、省農科院)
(五)研發推廣先進適用技術。支持建設國家級茶產業技術創新中心。開展茶樹種質資源調查、收集保護和開發利用,分類建設茶樹種質資源圃,推進新品種創制選育。建立省、市、縣三級茶產業技術推廣服務團隊,依托“尖兵”“領雁”“三農九方”“重大協同攻關”等科技項目,支持茶葉新技術、新產品、新裝備研發應用。到2025年底,全省茶樹無性系良種化率達到79%以上,茶葉主推技術覆蓋率達到75%以上。到2027年底,全省茶樹無性系良種化率達到80%以上,茶葉主推技術覆蓋率達到90%以上。(省農業農村廳、省科技廳、省農科院)
(六)打造浙茶品牌矩陣。構建“龍井茶+區域公用品牌”的“1+N”浙江綠茶品牌矩陣。建強“西湖龍井”核心產區品牌,打造龍井茶品牌集群。引導各地做精區域公用品牌,加強“品字標浙江農產”建設,培育一批具有鮮明浙茶歷史經典文化特色的原創IP。2025年,龍井茶干毛茶年產值達到70億元。2027年,龍井茶干毛茶年產值達到80億元。(省農業農村廳、省市場監管局)
(七)完善現代市場營銷體系。優化茶葉產地市場布局,推動茶青、干茶產地市場改造提升。支持重點茶市改建擴建,創新市場交易模式,迭代升級綠茶價格指數和龍井茶價格指數。鼓勵各地拓展連鎖加盟、電商平臺、網絡直播等經營銷售模式。鞏固全國茶葉過度包裝專項治理成果,推動浙產茶葉包裝全面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支持舉辦茶葉展示展銷活動與各類茶葉競賽。2025年,重點茶市年交易額占全省總量的47%以上。2027年,重點茶市年交易額占全省總量的50%以上。(省農業農村廳、省發展改革委、省人力社保廳、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省供銷社)
(八)推動茶葉出口結構優化。加快名優綠茶全球推廣,重振珠茶出口產業,支持茶葉出口企業參加國際性農產品會展和到境外開設窗口,提升出口茶產品品質。支持通過新式茶飲等出海帶動茶葉貿易。依托浙商海外資源,開展海外茶文化展示交流,拓展名優綠茶國際市場新消費。2025年,茶葉出口額達到4.8億美元。2027年,茶葉出口額達到5億美元。茶葉出口量穩定在15萬噸以上。(省商務廳、省農業農村廳、省供銷社、杭州海關、寧波海關)
(九)深化茶旅融合發展。支持建設功能豐富、沉浸體驗的茶葉特色小鎮和精品旅游線路,開發一批“茶園+創意加工”“茶園+主題民宿”“茶園+風景名勝”等特色茶旅線路。到2025年底,累計建成茶葉特色小鎮35個、省級茶旅融合精品線路35條。到2027年底,累計建成茶葉特色小鎮50個、省級茶旅融合精品線路50條。(省農業農村廳、省文化廣電和旅游廳)
(十)傳承創新茶文化。加強古茶園、古茶樹、古茶場等保護開發,支持茶葉農業文化遺產、非物質文化遺產活化利用。開展茶文化進機關、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家庭活動。培育形式多樣的茶文化載體,支持茶博館、茶莊園、茶空間等建設。到2025年底,累計打造非遺茶空間70家。到2027年底,累計打造非遺茶空間100家。(省文化廣電和旅游廳、省農業農村廳)
(十一)加速全產業鏈數字化。迭代“茶產業大腦+未來農場”,集成推廣溫濕度物聯感知、病蟲害自動監測、肥水智能管控、質量閉環追溯等新技術新裝備,加快茶葉生產基地、加工設備、市場銷售、品質監管等全過程數字化改造提升。到2025年底,累計建成省級數字農業工廠(茶葉)40家、未來農場(茶葉)6家。到2027年底,累計建成省級數字農業工廠(茶葉)50家、未來農場(茶葉)10家。(省農業農村廳、省數據局)
(十二)培育壯大新型經營主體。鼓勵各地做大做強茶葉龍頭企業,推動茶企上市,支持龍頭企業打造個性化品牌。將符合條件的茶葉企業納入省級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支持范圍,并支持其申報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分類開展名優綠茶、精深加工陣型企業認定。強化茶葉相關學科建設、職業技能教育和專項人才研修。支持各地加強茶葉“新農人”培養,開展茶葉相關工種職業技能評價和競賽,培育一批茶葉非遺技藝傳承人、制茶大師、直播達人等高技能人才,支持設立制茶大師工作室。到2025年底,全省年銷售額超1億元、10億元茶葉龍頭企業分別達到35家、3家,累計培訓茶葉“新農人”6萬人次以上。到2027年底,全省年銷售額超1億元、10億元茶葉龍頭企業分別達到50家、5家,累計培訓茶葉“新農人”10萬人次以上。(省農業農村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廳、省教育廳、省人力社保廳、省農科院)
(十三)完善聯農帶富機制。健全“公司+合作社+農戶”合作模式,建立穩定的茶葉聯農帶農機制。支持村集體以資產、資金等入股與茶企開展合作,實現農村集體資產增值增收。2025年,茶農人均茶葉收入超過1.95萬元。2027年,茶農人均茶葉收入超過2.1萬元。(省農業農村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
(十四)加強跨省協同聯動。充分利用省內省外茶葉資源,加強產加銷合作,發展茶葉“地瓜經濟”。依托茶樹種質資源和機械裝備優勢,加強基地共建、技術共推、人才共育、利益共享,深化與產茶大省協同協作。2025年,年利用省外茶葉原料16萬噸以上。2027年,年利用省外茶葉原料20萬噸以上。(省農業農村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
(十五)強化政策支持。統籌各級各類涉農涉企政策,支持標準化茶廠、名優茶和原料茶生產線、精深加工、品牌培育等項目建設,加快茶園、茶廠裝備以舊換新。探索開展農機新產品補貼試點,將連續化、自動化、數字化生產線納入補貼范圍。支持茶產業相關項目申報國家優勢特色產業集群、現代農業產業園、農業產業強鎮,以及省級農業“雙強”、鄉村“土特產”精品培育、農業重大項目投資激勵等項目。完善茶園政策性保險,引導開發地方特色保險新品種,擴大保險覆蓋面。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茶葉企業的融資支持,創新茶園抵押、設施租賃貸款等信貸產品。(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農業農村廳、省稅務局、浙江金融監管局)
(十六)加大行業監管力度。發揮行業管理部門、行業協會、茶文化研究會等作用,探索建立誠信獎懲機制。強化產品抽檢監管,完善茶葉質量追溯機制,加大龍井茶等地理標志產品和優勢品牌保護管理。做好茶葉知識產權保護,支持茶葉相關專利申請,維護浙茶品牌。(省農業農村廳、省市場監管局)
三、保障措施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茶產業高質量發展,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明確目標任務,強化要素保障。省農業農村廳要把推進茶產業高質量發展納入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總體布局,建立健全統籌協調、多方參與、分工協作的推進機制,牽頭做好茶產業高質量發展工作;省經信廳要在統籌推動歷史經典產業發展中,加大對茶產業的支持力度;省科技廳要支持茶葉全產業鏈科技研發;省財政廳要統籌各類涉農涉企資金,強化對茶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支持;省自然資源廳要支持新建茶葉精深加工項目用地,支持茶葉生產所需的農業設施用地;省商務廳要加大浙茶在國際市場的推廣力度;省文化廣電和旅游廳要加強茶文化傳承創新和深化茶旅融合發展;省供銷社要積極拓展國內外茶葉銷售市場;海關部門要加強茶葉國際市場政策預警,做好出口茶葉生產企業及種植場備案,推動出口企業提升產品質控能力。其他責任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共同推進茶產業高質量發展。
本實施意見自2025年6月30日起施行。《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提升發展茶產業的若干意見》(浙政辦發〔2012〕142號)同時廢止。
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5年5月29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下載: 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茶產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