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市場監管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等規定,省市場監管局組織制定了《2025年省級產品質量監督抽查計劃》。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務
2025年省級監督抽查計劃抽查農業生產資料、紡織品、建筑材料、日用消費品、機械及安防產品、電子電器、電工及材料、食品相關產品、危險化學品、環保相關產品等10類產品(詳見附件1)。
二、工作安排
(一)抽查時間。全年按采購工作進度部署監督抽查工作任務。對節令性產品實施抽查時,應最大限度迎合消費者主流消費季節,倒排工作節點。
(二)抽查形式。監督抽查的形式包括日常監督抽查、應急監督抽查和聯動監督抽查。日常監督抽查按照計劃安排有序開展,應急監督抽查按照應急監管需要或上級指示要求組織開展,聯動監督抽查包括國家與地方、湘鄂贛三省聯動抽查等。
(三)抽查對象。監督抽查對象包括本省的生產者和銷售者(含電子商務經營者)。特別是2024年度國家監督抽查和省級監督抽查不合格企業(含外省移交的)、投訴舉報集中或消費者反映強烈的企業以及天貓、京東、拼多多等商品交易量大的電商平臺或平臺上的電子商務經營者。
三、工作要求
(一)統籌制定監督抽查年度計劃。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按照《湖北省重點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目錄(2025年版)》編制市級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年度計劃,于4月25日前報省局質量監督處備案。要加大對網售產品以及燃氣用具、電動自行車、建筑保溫材料、危險化學品等重點產品的抽查力度,增加相應抽查批次,會同網監部門落實網售產品生產、經營者和平臺的質量安全主體責任。
(二)嚴格實施監督抽查計劃。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結合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結果實施抽查,按照監督抽查年度計劃均衡推進抽查任務。嚴格落實“即抽、即檢、即報告、即發布”要求,抽查結果完成一批、通報一批,并及時錄入“湖北省產品質量監管信息系統”。按照規范涉企行政執法的要求,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根據國家和省級監督抽查任務,科學安排本級監督抽查計劃,有效避免重復抽查,不得在六個月內對同一生產、銷售者按照同一標準生產的同一商標、同一規格型號的產品進行兩次以上監督抽查。
(三)配合開展國家、省級監督抽查工作。積極配合在本地區開展的國家、省級監督抽查抽樣工作,對國家、省級監督抽查過程中發現拒檢等情形的,要及時進行處理。對抽樣發現的可能存在質量安全風險隱患的假冒偽劣產品,要先檢驗后移送處置,依法從嚴從重予以查處。
(四)組織開展國家和地方聯動抽查。市場監管總局部署對羽絨服等19種產品開展產品質量國家與地方聯動抽查。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結合實際參與2025年國家聯動抽查,并填寫《2025年各市(州)局參與國家聯動抽查計劃表》(附件2),連同本級監督抽查計劃一并報送省局。省局將對市級監督抽查和參與國家聯動抽查實施情況開展考核評價,并將評價結果納入政府質量工作考核。
(五)嚴格處理不合格產品。發揮監督抽查威懾和評價作用,全面、準確、及時發布監督抽查結果。嚴格實施不合格產品后續處置工作,對質量問題嚴重的,依法進行查處,形成監管、處罰、整改的閉環。完善跨區域不合格問題通報、協查工作機制,同步移送不合格產品檢驗報告等證據材料。嚴格行刑銜接、行紀銜接,對涉嫌構成犯罪的或違法違紀的,堅決移送司法和紀檢監察機關。
聯系人:省局質量監督處閤明旺,聯系電話:027-87810947。
附件:1.2025年產品質量省級監督抽查產品計劃
2.2025年各市(州)局參與國家聯動抽查計劃表
湖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辦公室
2025年4月15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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