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25日廣東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52次主任會議通過)
2025年是“十四五”規劃收官之年,也是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省人大常委會立法工作的總體要求是: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成立70周年大會上的重要講話、對廣東系列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精神,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堅持改革和法治相統一,緊扣省委“1310”具體部署,圍繞打造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的省域樣板,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加強重點領域、新興領域立法,為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廣東實踐提供堅實法治保障。
一、立法項目安排
安排繼續審議項目6項,初次審議項目13項,預備審議項目21項。具體如下:
(一)繼續審議項目(6項)
1.廣東省河湖長制條例
2.廣東省家庭教育促進條例
3.廣東省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
4.廣東省租賃房屋治安管理規定(修改)
5.廣東省促進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條例
6.廣東省現代企業制度建設促進條例
(二)初次審議項目(13項)
1.廣東省促進粵港澳大灣區軌道交通發展條例
2.廣東省促進粵港澳大灣區海上搜尋救助合作條例
3.廣東省促進粵港澳氣象合作發展條例
4.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辦法(修改)
5.廣東省糧食安全保障條例(修改)
6.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辦法(修改)
7.廣東省縣域經濟振興條例
8.廣東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
9.廣東省快遞條例
10.廣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修改)
11.廣東省低空經濟發展條例
12.廣東省民辦教育條例
13.廣東省征兵工作規定(修改)
在上述立法項目基礎上,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制定修改情況,統籌做好法規制定、修改、廢止、解釋工作,適時制定修改反走私綜合治理條例、地方金融監督管理條例等。同時根據國家、省委對立法工作新的部署,加強人工智能、機器人等領域立法調研,及時增補相關立法項目。
(三)預備項目安排
安排預備項目21項,包括制定促進粵港澳大灣區人工智能產業合作發展條例、促進粵港澳大灣區商事調解條例、數據條例、促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條例、促進會展業高質量發展條例、水上搜尋救助條例、城市供水條例、農產品質量安全條例、審計條例、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條例、海洋生態環境保護條例、多元化解糾紛促進條例。修改鹽業管理條例、行業協會條例、地名管理條例、水利工程管理條例、國防教育條例、社會科學普及條例、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未成年人保護條例、檔案條例。
(四)根據需要開展法規清理
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及其法工委部署開展法規清理,及時修改和廢止地方性法規。修改和廢止的具體項目根據部署要求確定。
二、主要工作舉措
(一)堅持深化立法領域改革的正確政治方向。切實提高政治站位,旗幟鮮明講政治,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始終堅持和保證黨對立法工作的全面領導,從法規制度上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得到全面貫徹和有效實施。深化立法領域改革以及立法工作中的重大決策、重大事項、重要情況,及時主動向省委報告。
(二)發揮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導作用。完善立法工作格局,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健全人大主導立法工作的體制機制,研究制定人大牽頭起草重要法規草案辦法,進一步加強重要法規立法后評估。加強人大對立法工作的組織協調,發揮人大及其常委會在確定立法項目、組織法規起草、重大問題協調、草案審議把關等方面的主導作用。注重發揮政府在立法工作中的依托作用,拓寬社會各方有序參與立法途徑和方式。
(三)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全面落實代表參與立法工作機制,繼續推行法規征求在粵全國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意見建議制度,探索省人大代表掛鉤聯系法規項目制度。建好用好基層立法聯系點,充分發揮江海、南沙、福田三個“國家級”聯系點的示范引領作用,探索創新“雙向轉化”“采納反饋”方式方法,繼續編發《基層立法聯系點工作信息》,舉辦聯系點專題培訓班,推介聯系點建設典型案例,推動我省聯系點建設繼續走在全國前列。拓展數智賦能法律法規征求意見新形式,實現“操作在掌上實現、信息在線上直達”,更廣泛聽取各界群眾對立法工作的意見建議。
(四)推動備案審查工作繼續走在全國前列。大力開展“兩法一決定一條例”的宣傳和實施工作,按照“有件必備、有備必審、有錯必糾”要求,充分發揮備案審查在保證全面有效實施憲法法律中的重要作用。繼續探索建立聽取審議“一府兩院”備案審查工作專項報告制度。深入推進鎮街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實現備案審查全覆蓋。及時做好全國人大常委會及其法工委交辦的法規、規范性文件清理任務。持續完善全省統一的備案審查信息平臺和省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數據庫。
(五)加強設區的市法規審查指導工作。以合法性為審查標準,以提高立法質量為重點,有側重地做好法規審查指導工作。抓好《關于加強設區的市區域協同立法工作的指導意見》落地落實。指導相關地市建立健全協同立法工作機制,聚焦促進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一體化高質量發展、產業有序轉移和承接、跨區域山川河流協同保護治理、基礎公共設施互聯互通、基本公共服務便利共享、自然災害聯合防治、歷史文化協同保護利用等方面謀劃協同項目,跟進指導茅洲河、練江、桑浦山等協同項目落地,推動區域協同立法制度化、程序化、常態化、長效化。加強研究,省市共同探索跨省域協同立法。
(六)進一步深化立法工作隊伍建設。堅持黨對立法人才工作的全面領導,繼續組織開展地方立法理論學習和業務培訓,加強經驗交流,打造德才兼備的高素質地方立法工作隊伍,推動全省立法能力和水平整體提升。依托“數字人大”,加強“智慧立法”建設,對征求意見平臺、立法輔助工具等方面進行升級改造,推動立法工作全流程系統延伸到地市人大常委會使用,進一步提升立法工作全流程數字管理、全方位智能輔助效能。
具體組織實施按照廣東省人大常委會2025年度立法計劃項目安排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