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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農村部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關于推進全國名特優新農產品高質量發展的通知 (農質安發〔2025〕1號)

   2025-03-11 636
核心提示: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做好“土特產”文章、大力發展“名特優新產品”、加快發展新質生產力等重要指示精神,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踐行大食物觀構建多元化食物供給體系的意見》提出的“擴大名特優新農產品生產規模”要求,在各級農產品質量安全(優質農產品)工作機構(以下簡稱“工作機構”)和全國名特優新農產品營養品質評價鑒定機構(試驗站)(以下簡稱“評價鑒定機構”)的共同努力下,全國名特優新農產品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為質量興農、品牌強農,促進農業提質增效和農民增收發揮了重要作用。但對標農業高質量發展要求,農產品國際化

各省級農產品質量安全(優質農產品)工作機構、全國名特優新農產品營養品質評價鑒定機構(試驗站):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做好“土特產”文章、大力發展“名特優新產品”、加快發展新質生產力等重要指示精神,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踐行大食物觀構建多元化食物供給體系的意見》提出的“擴大名特優新農產品生產規模”要求,在各級農產品質量安全(優質農產品)工作機構(以下簡稱“工作機構”)和全國名特優新農產品營養品質評價鑒定機構(試驗站)(以下簡稱“評價鑒定機構”)的共同努力下,全國名特優新農產品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為質量興農、品牌強農,促進農業提質增效和農民增收發揮了重要作用。但對標農業高質量發展要求,農產品國際化競爭更加激烈和產業富農的現實需求,迫切需要進一步扎實推進全國名特優新農產品高質量健康發展。根據2025年農業農村部一號文件部署,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強化制度引領,夯實管理基礎

韓俊部長在全國農業農村廳局長會上明確要求,要加快健全全產業鏈標準體系,擴大名特優新農產品生產。為進一步加強全國名特優新農產品制度化、規范化建設,根據全國名特優新農產品管理實際需要,在《全國名特優新農產品名錄收集登錄規范(2020年版)》的基礎上,農業農村部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以下簡稱“部農安中心”)制定了《全國名特優新農產品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詳見附件1)。《辦法》進一步科學完善了全國名特優新農產品的申請條件、認定流程,新增了標識使用及監督管理等內容,對全國名特優新農產品申請表、營養品質評價鑒定報告的部分內容做了修訂。

(一)關于《全國名特優新農產品管理辦法》。一是強化申請條件。為做好與農產品質量安全法銜接,重點新增了合格證和追溯管理要求,主要包括生產經營主體必須遵循承諾達標合格證制度,確保產品符合國家質量安全強制性標準;必須實行質量安全追溯管理,提供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證明。二是規范標識管理。主要包括授權獲證主體規范使用專用標識,禁止偽造、變造標識;支持地方在品牌推介中合理使用標識,提升市場辨識度。三是完善監管機制。主要包括建立部省市三級穩定性跟蹤評價體系,動態監測產品品質特征;對不符合認定條件、存在質量問題的產品,實施證書注銷程序,維護名特優新農產品品牌公信力。

(二)關于“全國名特優新農產品申請表”。為更好符合生產經營實際,滿足全國名特優新農產品產業鏈高質量發展需要,對“申請產品信息”“主要生產經營單位”部分做了相應調整,細化了對主要產地的要求,強調了生產經營單位的區域代表性,補充明確了初加工農產品的申報條件。

(三)關于“全國名特優新農產品營養品質評價鑒定報告”。為進一步規范提升全國名特優新農產品的營養品質評價鑒定水平,對全國名特優新農產品營養品質評價鑒定報告的部分內容做了相應調整。明確了部分產品營養品質指標的閾值區間和參考標準,規范了評價意見的表述方式,規定了質量管控人員的權責范圍,進一步界定了產品外觀描述內容與圖片的匹配性。

二、貫徹發展目標,嚴格工作要求

當前,全國名特優新農產品及其管理工作已實現各省(區、市)的全覆蓋,總體數量持續增長,品牌效應日益彰顯,但仍存在省域間發展不均衡、產品核心競爭力參差不齊,影響力、美譽度亟待進一步提高的問題,下一步各地應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科學合理確定全國名特優新農產品省域發展目標。各省級工作機構要依據各地發展實際,結合全國名特優新農產品省域資源普查情況,制定科學合理的發展目標。名特優新農產品數量偏少的省份,應當按照數量、質量并重的原則,加快推進名特優新農產品的資源普查和產品申報,將更多名特優新農產品推向市場;名特優新農產品總體數量位居全國前列、資源挖掘比較充分的省份,應當合理確定本省域名特優新農產品發展目標,更加優化產品結構,挖掘品質特征,提升生產經營主體的市場競爭力。進一步強化全國名特優新農產品動態管理,因地制宜開展穩定性跟蹤評價等證后管理工作,加大對授權生產經營主體的指導、監督、檢查力度,對不符合認定要求的產品和授權主體要及時上報調整。

(二)加強申報材料審核把關。各級工作機構要切實加強品管品審員隊伍建設,保持隊伍的穩定性和連續性,各負其責、各盡其責,嚴格做好名特優新農產品和特質農品的申報和審核工作,提高申報材料整體質量。申報單位應當確保申報材料填寫規范、信息完整、數據準確、內容真實。審核單位應當嚴格審核、逐項確認,確保申報產品的材料形式合格,申報產品各項信息的真實性、合規性。各級工作機構應對申報產品的符合性進行確認,對《辦法》中新增加或修改的內容要求要切實加強學習,將各項規定落實落細。

(三)加強品牌建設培育。各級工作機構要強化“全國名特優新農產品”品牌培育,加強政府部門間協調,在政策、項目和資金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將發展全國名特優新農產品納入本地區農業農村發展規劃、園區建設、專項行動等重點工作。各級工作機構應制定名特優新農產品品牌宣傳方案,加強產業鏈、供應鏈建設,通過多種平臺、多種渠道加強宣傳推廣,組織好農產品宣傳推介、產銷對接等系列活動,促進名特優新農產品優質優價融合發展。各級工作機構要做好“全國名特優新農產品”標識使用的技術服務、宣傳培訓,指導獲證主體在獲證產品上正確和規范使用標識,不斷提升市場知名度、美譽度。

三、落實標準規范,筑牢技術支撐

部農安中心制定《全國名特優新農產品營養品質評價鑒定規范通則》(詳見附件2)以及《全國名特優新農產品營養品質評價鑒定規范(蘋果、辣椒、茄子、番茄、牛肉、羊肉)》(詳見附件3)是深入挖掘全國名特優新農產品的營養品質特征,嚴格營養品質評價標準,提升評價鑒定工作科學性和規范性的重要舉措。各評價鑒定機構要嚴格遵守其中規定的取樣要求、評價指標、鑒定方法、結果研判、鑒定報告等各項要求。

自2025年起,所有新申報產品須按照《全國名特優新農產品營養品質評價鑒定規范通則》要求規范出具評價鑒定報告。新申報的蘋果、辣椒、茄子、番茄、牛肉、羊肉等6類產品的評價鑒定報告均須符合評價鑒定規范中關于閾值區間的要求,之前認定的產品須在3年內上報符合規范要求的評價鑒定報告。各級工作機構和評價鑒定機構要通過動態管理實現對已認定名特優新農產品評價鑒定報告的逐步優化。

在推動全國名特優新農產品發展中如有意見和建議請及時與部農安中心優質農產品發展處聯系。

聯系人:秦梓軒、喬曉萌

聯系電話:010-59198521、8569

郵箱:caqsmtyx@163.com

附件

   1.全國名特優新農產品管理辦法.pdf

   2.全國名特優新農產品營養品質評價鑒定規范通則.pdf

   3.全國名特優新農產品營養品質評價鑒定規范(蘋果、辣椒、茄子、番茄、牛肉、羊肉).pdf

農業農村部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

2025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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