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3日貴州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四次主任會議通過)
2025年是“十四五”規劃收官之年。貴州省人大常委會立法工作的總體要求是: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堅持好、完善好、運行好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在中共貴州省委的堅強領導下,深入貫徹落實省第十三次黨代會部署,圍繞實施主戰略、實現主定位,加強重點領域、新興領域立法,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深化立法領域改革,統籌立改廢釋,穩中求進推動地方立法工作高質量發展,為中國式現代化貴州實踐提供堅強法治保障。
一、堅持黨對地方立法工作的全面領導
始終堅持黨對地方立法工作的全面領導,自覺把黨的全面領導貫徹到立法工作全過程和各方面。堅持不懈用黨的創新理論指導、推動地方立法工作,把握好黨的創新理論的世界觀和方法論,在地方立法工作中堅持好、運用好貫穿其中的立場觀點方法。圍繞省委貫徹落實黨中央大政方針的決策部署,統籌謀劃立法工作,推動和服務省委確定的重大立法事項及時完成,以良法善治推動全省高質量發展。嚴格執行請示報告制度,立法工作中的重大決策、重大事項、重要情況,及時主動向省委請示報告。
二、統籌做好法規案審議和起草工作
《貴州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對本屆立法工作作出統籌安排。結合分解落實立法規劃和省人大代表意見辦理,對2025年度法規案起草和審議等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繼續審議的法規案(11件)
1.貴州省人民代表大會議事規則(修正草案,提請省十四屆人大三次會議審議)
2.貴州省礦產資源條例(草案)
3.貴州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條例(修訂草案)
4.貴州省大數據發展應用促進條例(修訂草案)
5.貴州省水路交通管理條例(修訂草案)
6.貴州省旅游條例(修訂草案)
7.貴州省消防條例(修訂草案)
8.貴州省體育條例(修訂草案)
9.貴州省畜禽遺傳資源保護利用條例(草案)
10.貴州省學前教育條例(草案)
11.貴州省科學技術進步條例(修訂草案)
(二)初次審議的法規案(10件)
1.貴州省地方志工作條例(草案)(省人大教科文衛委提案,5月審議)
2.貴州省檔案條例(修訂草案)(省人大教科文衛委提案,7月審議)
3.貴州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辦法(修正草案)(省人大選任聯委提案,9月審議)
4.貴州省職業教育條例(修訂草案)(省人民政府提案,11月審議)
5.貴州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辦法(草案)(省人民政府提案,7月審議)
6.貴州省野生動物保護條例(草案)(省人民政府提案,7月審議)
7.貴州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修訂草案)(省人民政府提案,11月審議)
8.貴州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辦法(草案)(省人民政府提案,9月審議)
9.貴州省工會條例(修訂草案)(省人大社會建設委提案,9月審議)
10.對貴州省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審計監督條例、貴州省未成年人保護條例、貴州省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條例、貴州省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護條例等法規進行打包修改(省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提案)
貫徹落實中央及省委決策部署要求制定、修改、廢止相關法規,根據上位法制定、修改或者廢止情況需要開展清理的法規,及時安排審議。設區的市、自治州、自治縣報請批準的法規,適時安排審議。
(三)立法調研項目(15件)
1.貴州省民營經濟促進條例(省發展改革委)
2.貴州省人民建議征集條例(省信訪局)
3.貴州省國防教育條例(修改)(省委宣傳部)
4.貴州省促進人工智能發展條例(省人大財經委)
5.貴州省文化遺產保護條例(省人大教科文衛委)
6.貴州省安順屯堡文化遺產保護條例(修改)(省人大教科文衛委)
7.貴州省陽明文化遺址遺跡保護條例(省人大教科文衛委)
8.貴州省托育服務條例(省人大教科文衛委)
9.貴州省行政執法監督條例(省人大監察司法委)
10.貴州省社區矯正工作條例(省人大監察司法委)
11.貴州省促進民族團結進步條例(修改)(省人大民宗委)
12.貴州省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條例(省人大環資委)
13.貴州省水資源保護條例(修改)(省人大環資委)
14.貴州省巖溶洞穴資源保護條例(暫定名)(省人大環資委)
15.貴州省社會保障卡一卡通服務管理條例(省人大社會建設委)
立法調研項目,由有關方面抓緊開展調研和起草工作,視情安排審議。
三、深入學習貫徹全過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
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深入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把體現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維護人民權益、增進人民福祉落實到法規制度中。深入開展“高質量發展,代表在行動”活動,拓展代表參與立法工作的廣度和深度,邀請代表特別是相關領域或具有相關專業背景的代表參加立法調研和審議。聚焦建設好基層立法聯系點,加強指導交流,推動基層立法聯系點建設和工作提質增效。提高代表議案審議和代表建議辦理質量,將有關代表議案建議更好轉化體現為立法成果。認真做好擬提請省人民代表大會審議法規案的準備和組織工作,為代表履職做好服務保障。豐富和拓展公眾有序參與立法途徑,做好法規草案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工作。
四、著力提高立法質量
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嚴格依照法定權限和法定程序開展立法工作,遵循經濟社會發展規律、法律體系內部規律,保證立法準確反映經濟社會發展要求。堅持系統觀念,統籌立改廢釋,豐富立法形式,增強立法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時效性。加強和改進立法調研,提升立法座談、論證、評估等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堅持發揮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導作用。在立法工作的牽頭起草、組織協調、督促推動、審議把關等各環節發揮好主導作用。在法規草案審議中,充分研究采納各方面提出的意見建議,平衡處理好各方面利益關系,凝聚立法共識。加強對立法工作的規律性總結,做好立法技術規范編制工作。加強對設區的市和民族自治地方立法工作的指導。召開2025年全省地方立法工作座談會,舉辦地方立法培訓班。增進與省法學會,以及專家智庫、科研院所的聯系交流,加強重點領域、新興領域立法以及備案審查理論和實踐問題研究,加強法學教育、法學研究工作者和法治實際工作者之間的交流。通過新聞發布會、實施座談會、組織集體采訪、安排個人采訪、發表解讀文章、配合法治宣講等多種途徑和方式宣傳立法的背景、內容、意義,將宣傳解讀貫穿立法工作全過程。及時發現、精準研判涉立法輿情,及時、準確、有效予以回應。
五、堅決維護國家法治統一
認真做好法規草案統一審議工作,維護國家法治統一。認真落實法規清理工作制度,及時跟進國家立法進程,在上位法出臺后,根據安排及時開展相關法規的清理工作。加強備案審查工作。貫徹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完善和加強備案審查制度的決定和《貴州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條例》,在備案審查工作中注重審查規范性文件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原則和精神,堅決糾正和撤銷與上位法規定不一致的規范性文件,維護國家法治統一、尊嚴、權威。完善備案審查工作機制,綜合運用依申請審查、主動審查、專項審查、移送審查和聯合審查等方式,依法開展審查工作。
六、高質量完成深化立法領域改革任務
認真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和省委十三屆五次、六次全會精神,深化立法領域改革。落實黨的領導入法入規要求。對不適應改革發展要求的法規,及時進行修改完善或者依法廢止。探索區域協同立法,建立健全區域協同立法工作機制。健全立法評估工作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