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甘肅省市場監管局制定發布了《甘肅省食品經營許可和備案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
《細則》共30條,主要包括適用范圍、職責分工、主體業態、經營項目、經營場所要求、現場核查和免于現場核查情形、報告情形、附件等內容。
《細則》明確集中用餐單位食堂采取承包經營方式的,除集中用餐單位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外,承包經營單位需在集中用餐單位食堂所在地縣級市場監管部門辦理餐飲服務管理項目的食品經營許可證后,方可開展集中用餐單位食堂承包活動。許可審批部門要對承包經營單位管理能力、人員資質等方面從嚴審查,被列入違法失信名單的企業不得承包集中用餐單位食堂。并對符合條件的食品銷售、餐飲連鎖企業新申請食品經營許可免于現場核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明確簡單制售食品安全風險較低食品的,可以適當簡化設備設施、專門區域等審查內容。同時,鼓勵實施遠程核查,推行不見面審批。此外,針對利用自動設備跨省經營或者跨省從事食品經營管理活動的經營者,明確了報告內容、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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