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無紙化出具動物檢疫證明工作的通知》(農辦牧〔2023〕21號)和《關于北部區全面啟動無紙化出具動物檢疫證明(動物A證)工作的通知》要求,強化我省動物檢疫監督信息化、智慧化監管,提升檢疫工作效能,自2025年1月1日起,全省范圍內實行無紙化出具動物檢疫證明(動物A證)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實施時間和適用范圍
自2025年1月1日起,全省范圍內實行無紙化出具《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動物A證)。無特殊原因原則上不再出具動物A紙質檢疫合格證明。
為保障動物檢疫工作的穩定性,確保我省養殖場戶的經濟利益不受損失,各地在向北部區(北京、天津、河北、黑龍江、吉林、內蒙古、山西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外的地區出具電子檢疫證明(動物A)前,提前了解目的地是否接收電子檢疫合格證明,如目的地不接收電子檢疫證明,可出具紙質檢疫合格證明,紙質證明與電子證明同等有效。
外省畜禽運輸到我省的,貨主或承運人可攜帶電子證明或紙質證明,外省有明確規定的按其政策執行。
二、動態二維碼核驗
貨主或承運人在通過指定通道檢查站時應主動提供動物檢疫證明的動態二維碼,指定通道檢查站通過“獸醫云平臺”APP掃描貨主或承運人提供的動物A證動態二維碼,獲取檢疫信息,查驗動物檢疫證明,經查驗無誤后放行。
屠宰企業通過“獸醫云平臺”APP,掃描貨主或承運人提供的動物A證動態二維碼,獲取檢疫信息,查驗動物檢疫證明,核實省外動物是否經過動物指定通道檢查站查驗,做好入場登記。
三、畜禽落地信息網上報告
目的地飼養場(戶)應當在接收畜禽后三日內通過“獸醫云平臺”APP,向所在地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報告畜禽落地信息,所在地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應及時進行落地確認。
四、動物檢疫證明(動物A證)信息查詢方式
公眾可在中國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動物檢疫證明公共查詢服務端口“https://ykzx-dsj.cadc.net.cn:18040/”進行查詢。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