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市)應急管理局,廳機關各處室: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自治區黨委政府關于優化營商環境的系列決策部署,持續轉變執法理念,深入推行包容審慎監管,不斷提升行政執法效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文件規定,應急管理廳研究制定了《西藏自治區應急管理系統監管領域安全生產行政執法 “輕微不罰、首違免罰” 事項清單(試行)》,并已經 2024 年 6 月 18 日第 10 次廳行政辦公會議研究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在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請及時反饋至應急管理廳(執法監督處)。
附件: 西藏自治區應急管理系統監管領域安全生產行政執法 “輕微不罰、首違免罰” 事項清單(試行)
西藏自治區應急管理廳
2024 年 7 月 3 日
(聯系人及電話:王天劍 13659547245 0891 - 663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