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自治縣商務主管部門、綜合行政執法局,廳機關各處室:
《海南省商務領域不予行政處罰清單》《海南省商務領域從輕行政處罰清單》(以下簡稱“兩張清單”)已經省商務廳2024年第14次廳務會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市、縣、自治縣商務主管部門、綜合行政執法局以及廳機關有關處室應當認真落實“兩張清單”要求,依法適用“兩張清單”的規定。適用“兩張清單”時,對應的違法行為需同時滿足列明的適用條件,法律法規規章以及商務部、省商務廳行政處罰裁量規則及基準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適用“兩張清單”要堅持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通過說服教育、警示告誡、指導約談等措施,著力督促經營主體加強自律意識,教育引導經營主體在合理期限內改正違法行為,依法合規開展生產經營活動。
三、對不符合“兩張清單”適用條件的,應當依據《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綜合裁量作出是否予以行政處罰,以及行政處罰裁量階次的決定。
四、“兩張清單”自2024年12月25日之日起實施。
海南省商務廳
2024年11月25日
(聯系人:李羚,聯系電話:65342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