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
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將《天津市支持個體工商戶轉企發展若干措施》印發給你們,請照此執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4年9月1日
天津市支持個體工商戶轉企發展若干措施
為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天津重要講話精神,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促進個體工商戶發展的決策部署,支持推動個體工商戶轉型為企業(含公司、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以下簡稱“個轉企”)并持續健康發展,根據《促進個體工商戶發展條例》,結合本市實際,制定如下措施。
一、加強引導培育
1.開展精準幫扶。各區市場監管部門對本區內個體工商戶進行全面摸底,摸清個體工商戶數量、規模、行業特點、經營狀況等,將符合條件的個體工商戶作為重點培育對象,集中優勢資源精準幫扶,幫助其擴大規模、提升實力,增強轉企動力。(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委、各區人民政府)
2.引導合規“個轉企”。在充分尊重個體工商戶自身意愿的基礎上,鼓勵其在經營者不變的前提下依法依規轉型為企業。申請人可選擇“直接變更登記”或“先注銷、再新設”的方式辦理登記。(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委、市級有關部門)
二、優化登記和審批服務
3.支持延續經營主體登記信息。個體工商戶轉型為企業,可以保留原字號、行業特征,通過名稱自主申報,由申請人承諾不侵犯他人合法權益后自主選擇使用;可以繼續使用原個體工商戶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不改變住所(經營場所)的,無需重復提供住所(經營場所)證明;將個體工商戶檔案一并歸入轉型后的企業登記檔案,保持經營主體延續性。(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委、市級有關部門)
4.實行“一窗受理、一網通辦”。個體工商戶辦理“個轉企”登記注冊,同步辦理營業執照、刻制印章、申領發票、就業社保登記等相關業務。(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委、市稅務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政務服務辦)
5.為辦理行政許可(備案)事項提供便利。轉型后企業名稱等許可證載明的登記事項發生變化的,由市場監管部門向企業出具《個體工商戶轉型為企業證明》,相關部門依申請辦理許可變更手續。涉及許可的實際生產經營條件發生變化的,相關部門依法辦理相關手續。備案事項參照上述程序辦理。(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委、相關行政許可部門)
三、支持生產經營延續
6.支持延續經營商譽。轉型后企業原則上保留原個體工商戶獲得的各種稱號或獎勵,可繼續沿用原個體工商戶的銀行對公賬號,原征信記錄繼續有效;對原個體工商戶與轉型后企業的經營期限連續計算,保持經營商譽連續性。(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委、中國人民銀行天津市分行、市級有關部門)
7.支持延續知識產權。支持將原個體工商戶享有的專利權、商標權等依法轉移至轉型后企業名下,加強對轉型后企業的知識產權維權服務,強化企業知識產權保護意識。(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委、市知識產權局、市級有關部門)
四、加大融資幫扶力度
8.豐富金融幫扶措施。鼓勵各金融機構根據轉型后企業生產經營需求、現金流等特點,創新信貸產品和服務模式。指導金融機構持續擴大金融服務覆蓋面,細化金融服務舉措,更好滿足轉型后企業融資需求。(責任單位:中國人民銀行天津市分行、天津金融監管局、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9.提高金融服務效能。鼓勵銀行等金融機構在合法合規、風險可控的前提下,結合個體工商戶經營年限等因素提高對“個轉企”企業的信貸審批效率;在符合規定和風險可控的前提下,積極為“個轉企”企業在銀行賬戶業務辦理等方面提供便利服務。(責任單位:中國人民銀行天津市分行、天津金融監管局、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五、給予就業創業補貼
10.加強創業扶持。轉型后符合吸納重點就業群體等條件的小微企業,可申請最高400萬元創業擔保貸款,并獲得貼息支持。登記失業人員、返鄉入鄉人員等群體,在津首次創辦企業且正常生產經營滿1年,帶動1人及以上就業,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自注冊之日起2年內可申請享受3000元一次性創業補貼。(責任單位:市人社局)
11.提高就業補貼。轉型后企業吸納符合相關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等就業重點群體穩定就業的,按規定給予最長3年五項社保補貼和1年崗位補貼。(責任單位:市人社局)
六、實行稅費減免
12.減征轉型后企業稅費。轉型后企業符合國家小微企業標準的,按照相關政策規定享受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轉型后企業經認定屬于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的,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轉型后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發費用,可以按照相關政策規定在計算企業應納稅所得額時加計扣除。(責任單位:市稅務局)
13.減免教育附加費用。轉型后企業按月納稅且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10萬元(按季度納稅且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0萬元)的,免征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責任單位:市稅務局)
14.減免“個轉企”資產轉移稅費。轉型前的個體工商戶與轉型后企業(僅限個人獨資企業、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之間轉移資產且投資人未發生變動的,具體指個體工商戶將其名下的房屋、土地權屬轉回原經營者個人名下,個人再將其名下的房屋、土地權屬轉移至其設立的個人獨資企業、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可按相關規定免征契稅。(責任單位:市稅務局)
七、實施包容審慎監管
15.推行輕微違法行為容錯糾錯機制。對企業輕微違法行為,符合法定條件的,依法不予處罰、從輕處罰或者減輕處罰,廣泛使用宣傳引導、信用承諾、行政提示、行政告誡、行政建議、行政約談等非強制性手段,指導其依法合規經營。(責任單位:市級有關部門)
16.優化信用監管模式。對企業僅受到市場監管部門警告行政處罰的,其行政處罰信息不予公示(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提高信用容忍度;僅受到市場監管部門通報批評或者較低數額罰款行政處罰的,其行政處罰信息自公示之日起滿三個月即可停止公示。(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委)
八、建立全流程服務機制
17.加強政策指導服務。市場監管、稅務、銀行、金融監管、人社等單位通過線上政策推送、在線咨詢和線下集中宣傳、送策上門等方式,積極向個體工商戶宣傳解讀“個轉企”在市場準入、組織管理、稅收優惠、融資貸款、企業用工等方面政策,提供全流程指導服務。鼓勵各區為轉型后企業提供代理記賬、稅務申報、證照寄遞等優質服務,鼓勵社會服務機構在財會、法務等方面為轉型后企業提供低價或者免費的專業服務,提高企業發展能力,切實減輕企業負擔。(責任單位:市級有關部門、各區人民政府)
18.實行“一企一戶”建檔管理。持續關注轉型后企業發展狀況,堅持邊運行、邊總結、邊完善,定期收集企業信息,優化調整政策措施。建立檔案管理臺賬,將原個體工商戶登記檔案與轉型后企業登記檔案合并保存,及時掃描歸檔,確保經營主體歷史檔案的延續性和“一戶一檔”規范完整,并依法提供查詢服務。(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委、市級有關部門)
各區、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促進個體工商戶轉企發展的重要意義,強化責任意識、協同觀念,精心組織實施,高水平推進“個轉企”工作。市場監管部門要發揮統籌協調作用,把握好重點事項和關鍵環節,建立健全促進個體工商戶發展工作協調機制,加強業務協同,及時解決個體工商戶轉企發展中遇到的問題。持續加大宣傳引導力度,通過線上推送、線下送學等多種方式進行政策解讀,及時發布政策規定,真正讓個體工商戶聽得懂、記得住、用得好,切實激發個體工商戶轉企發展的意愿和主動性。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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