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持續優化營商環境,建立全國統一大市場,促進市場公平競爭,決定廢止《關于印發〈西藏自治區促進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發展工作方案〉的通知》(藏經信發〔2020〕56號)和《西藏自治區促進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藏中小發〔2022〕1號)。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自治區經濟和信息化廳
2024年7月25日
為持續優化營商環境,建立全國統一大市場,促進市場公平競爭,決定廢止《關于印發〈西藏自治區促進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發展工作方案〉的通知》(藏經信發〔2020〕56號)和《西藏自治區促進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藏中小發〔2022〕1號)。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自治區經濟和信息化廳
2024年7月25日